第30章 成才視野(10)(3 / 3)

誠信作為一種道德規範和行為準則,在道德價值體係中處在基礎的地位,必須用更高的道德價值原則來統領,人們在踐行這一規範和準則的過程中不能作教條式的理解。《孟子?離婁下》曰:“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唯義所在。”即是說,隻要符合於“義”的原則,就可以不必拘泥於誠信規範的約束,那麼什麼是“義”呢?《禮記?中庸》曰:“義者宜也。”

韓愈《原道》曰:“行而宜之之謂義。”“義”就是人的思想、行為必須遵循必不可違的準則或標準,當誠信規範的約束同這些準則或標準發生矛盾的時候,前者應當無條件的服從於後者。關於這一點《孟子?告子上》中有一段精彩的論述:“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為了施行“義”的準則或標準,連生命都可以舍棄,其他還有什麼不可以舍棄的呢?

必須強調指出的是,誠信作為一種道德規範和行為準則,對於人們思想和行為的價值導向作用是普遍而恒久的,在一般條件下同更高的道德價值原則是並行不悖的,所謂“惟義所在”,是相對於某些特定的環境或條件而言的。軍事行動上的“兵不厭詐”,是相對於克敵製勝的作戰目的而言;某些職業工作人員的“守口如瓶”(如銀行職員的為儲戶保密),是相對於特定的職業道德和社會需要的原則而言;社會交往中的“善意的謊言”(如對絕症病人的秘而不宣),是相對於人際間關心友善的原則而言;人們對個人隱私的“諱莫如深”,是相對於個人隱私權和社會道德風化而言;經濟活動中的“保守技術和商業秘密”,是相對於經濟單位的利益原則和推動社會的技術進步與經濟發展的目的而言;國家安全工作中的“保守機密,慎之又慎”,是相對於國家、民族和人民的利益而言。一切以時間地點條件為轉移,是辯證唯物主義的一條基本原理。在全麵建設小康社會,努力開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局麵的今天,我們必須清醒地看到,弘揚誠信這一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實現社會全麵發展的必然選擇。在這一過程中,既不可對誠信作教條式的理解,忽略了它的“唯義所在”;更重要的是要對當前誠信失範造成的嚴重危害,以及任其泛濫可能造成的社會災難有一個足夠的認識,將加強誠信建設作為實施“以德治國”的治國方略的重要內容,努力提高全社會的誠信水平,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全麵發展。

(四)誠信是一種資源

首先,誠信是一種人力資源。

誠信是一種人格資源。人力資源包含兩個方麵的含義,一是指人的能力,二是指人的道德素質,其中道德素質是人的能力得以正常發揮的前提和基礎。誠信作為道德素質最基本的內容,具有人力資源的屬性。無論是人的能力的開發還是道德情操的陶冶,都同人格密切相關。所謂人格,是指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人的內在綜合品質及其控製機製,是人的思想、性格、行為等的慣常模式。健康向上的人格形成的基本前提是誠信,誠信作為人的內在品格的重要方麵,是人格得以確立的基本前提和重要途徑。孔子說:“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大車無?,小車無?,其何以行之哉?”(《論語?為政》)著名詩人歌德也說“:你如果失去了金錢,你隻失去了一點;你如果失去了名譽,你就失去了很多;你如果失去了人格,你就失去了全部。”

所以,人力資源的開發離不開人格的鑄造,而大力加強誠信教育,築誠信之基,興實事求是之風,是鑄造健康向上的人格的基本邏輯起點。

誠信是一種人際資源。馬克思指出:“人的本質並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現實性上,它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人作為社會經濟活動的主體,其本質的社會性主要體現在人與人的相互交往之中。不論在任何社會形態,誠信都是人與人之間交往得以為繼的前提。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誠信不僅意味著企業有一個良好的人際關係,而且意味著有一個高效有序的內部運行機製和十分有利的外部競爭環境。

在經濟全球化浪潮席卷世界每一個角落的今天,一旦失去誠信,對於任何個人來說,意味著機遇的喪失和人格信譽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