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一點,福爾摩斯?”
“就是在她衣櫥裏發現手槍。”
“什麼?”我吃驚地說,“我一直以為這是對她最不利的證據!”
“因為它不同於其他證據,有點自相矛盾,隻要是自相矛盾就說明有問題。”
“我不明白。”
“很明顯,殺人犯作案後反而謹慎地把槍帶回家,甚至放在明知必將受到搜查的衣櫥裏,這可能嗎?”
“也許感情一時衝動”
“不可能,絕對不可能,這種可能不成立。大多數犯罪都懂得消滅痕跡,所以,這種事給人造成了嚴重的錯覺。”
“但你的觀點還需要大量的證據。”
“這正是我們目前需要解決的。一旦你轉變了觀點,原來最不利的證據也就變成引導我們發現真相的線索。一定是那個想要栽贓嫁禍的人放的。”
第二天早晨,在那位剛剛出人頭地的辯護師喬埃斯·卡明斯先生陪同下,我們獲得到監獄裏看望鄧巴小姐的機會。她給我的許多印象仍是難以忘懷的,我能理解那位令人望而生畏的黃金大王竟然在她身上發現比他自身更為堅強有力的東西,她天性中潛有一種內在的高貴,總會使人對她產生好感。她膚色稍黑,身材苗條,神情端莊脫俗,然而那黑眼睛裏卻滿了一種無助與哀傷,猶如落入埋伏的驚恐小鹿。當她得知前來看她幫助她的是大名鼎鼎的福爾摩斯時,她那蒼白的雙頰泛起一絲血色,向我們投來的目光也閃現出希望之光。
“也許奈爾·吉普森先生已經對您講過我們之間的情況了?”她低聲激動地問道。
“是的,”福爾摩斯答道,“那些難言之隱你就不必再說了,我確定吉普森先生說的是實話。不過,有些情況為什麼不在法庭上澄清呢?”
“我以為隻要我能耐心等待,一切都會澄清,誰料現在不但沒有澄清反而更嚴重了。”
“我的小姐,”福爾摩斯急切地大聲說道,“你千萬不要對此抱有任何美好的幻想,你一定要盡全力幫我搞清真相。”
“我絕不隱瞞任何情況。”
“那請你講講和吉普森太太的關係。”
“她恨我,福爾摩斯先生。她用她那打上熱帶性格烙印的狂熱恨著我。她對她丈夫愛到什麼程度,也就對我恨到什麼程度。她可能曲解了我和他的關係,她也想不到我隻是為了能對他有所影響才留下來的。現在,我終於感覺到自己錯了,我不該留下來,因為我無法快樂,而隻是悲哀。”
“鄧巴小姐,”福爾摩斯說,“請你詳細地給我們講一講那天的事情的經過。”
“我可以把我所知道的告訴你,但我無法對此加以證實,另外有些情況——而且是極其重要的——我既不能解釋也想不出有什麼辦法可以解釋。”
“你要做的就是說明事實真相,也許別人可以解釋。”
“好吧,我是在給孩子上課那間屋的桌子上發現吉普森太太的那張長條子的。可能是她親手放在那裏的。條子上說,希望我晚飯後在橋頭等她,有重要之事相告,還說她不想讓任何人知道,讓我把回信放在花園某處。我不明白這事有什麼可保密的,但我還是照做了,準備赴約。她還讓我把她的條子燒了,所以我就在課室的壁爐裏把它燒了。她很怕她丈夫,他對她很粗暴,我常為此事指責過他。”
“她卻小心地留著你的條子?”
“是的。我不解的是,聽說她死時手裏還攥著那個條子。”
“後來呢?”
“後來我準時赴約,到了雷神橋,她比我先到。直到那時。我才明白她是多麼痛恨我。她發了瘋一樣,她當時像個瘋子,她用最駭人聽聞最瘋狂的語言傾瀉著她滿腔的怒火。她那樣子讓人無法承受。我用手堵著耳朵轉身就跑了。我離開她時,她還站在橋頭瘋狂地叫著。”
“就是後來發現她屍首的地方嗎?”
“離那兒很近。”
“但是,結果你離開不久她就死了,你聽到槍聲了嗎?”
“我被她的叫罵搞得心煩意亂,直接逃回到自己的屋裏,根本不可能注意到發生了什麼事。”
“你回到屋裏,那麼在次日早晨之前你又離開過屋子嗎?”
“是的,出事的消息傳來後,我和別人一同跑出去看。”
“當時你看見吉普森先生了嗎?”
“看見了,他那時剛從橋頭回來。他接著叫人去請醫生和警察。”
“你覺得此事對他有所打擊嗎?”
“我看出他是深深地動了感情的。”
“現在談談最關鍵的問題,就是你的屋子裏發現了一把手槍。你以前看見過它嗎?”
“我發誓,從未見過。”
“那你何時看見它的?”
“次日早晨,警察檢查時。”
“在你的衣服裏?”
“是的,在我的衣櫥底板上,也就是在衣服下麵。”
“你猜不出它放在那裏有多久了嗎?”
“頭一天早晨還沒有呢!”
“你怎麼知道?”
“我頭一天早晨收拾過衣櫥。”
“這是最可靠的證據,說明有人把槍放在衣櫥裏,想要栽贓嫁禍。”
“一定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