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現實人生(上)

分道揚鑣

朦朦朧朧之中,我從大明萬曆年間赫赫有名的駙馬爺轉變成現代個體塑料編織廠的廠長,恰切地說,也隻不過是生產推銷塑料編織袋的商人。人們都說人生如戲、戲如人生,一點也不假。一位叱吒風雲、呼風喚雨、指揮千軍萬馬的五郡巡按,轉眼間成為獨往獨來孤零零跑外經商的個體小商人。

為何說是孤零零跑外經商的個體小商人呢?

我是跑外到消費廠家去推銷產品的,當然是孤零零跑外經商的個體小商人嘍,誰也不可能帶領著大隊人馬跑外搞推銷的吧。

不是還有家人以及塑料廠的工友們嘛,怎麼能說孤零零的一個人呢?

還是別提家人好,提起家人我就氣不打一處來,眼下連患難與共的結發妻子都有了**,還提什麼家人呢?

事實就是如此,自從我與媳婦情感方麵出現裂縫之後,想繼續相處下去恐怕沒有什麼情感可言了。白天各幹各的活;吃飯時,雖然同樣是圍坐著一張桌子吃飯,但誰也不吱一聲,疏同陌路人。

一天午飯間,我忍不住開口問:“你說咱倆這樣冷冷清清各顧各的不理不睬、不分不合的硬是挺著過日子,覺得有啥意思?”

“沒意思也沒辦法呀,我向你下跪了多少次,說了多少好話,都如放屁一樣氣消了不頂事。我還有什麼辦法能攏住你的心呢?”

“你向我求情作過保證說話算數了嗎?每次都說,‘再也不犯。’你到底做到了嗎?每次發過毒誓後,一轉身就像放屁一樣有了聲音卻起不到任何效果,這樣說話能頂事嗎?”

“那我多次向你示愛,你都不搭理我,甚至連夜間脫光身子摟抱你想得到你的柔情愛撫,你還是狠狠地將我一把推開。你叫我怎麼辦呢?”她可憐兮兮地說,“難道說真的要我把心掏出來給你看了才算頂事嗎?”

“別訴苦了,說的怪可憐兮兮的,好像我如何虐待你一樣。”我不屑一顧地說,“你不是有相好的嗎?幹脆到相好那裏去耍風騷唄,幹嘛對我死纏爛鬧不放手呢?”

“得了吧,你以為自己是潘長江一樣的小精品呀,我對你死纏爛鬧值得嗎?”她憤懣地說,“離婚是你提出的,要離婚你就得讓我滿足。隻有我高興了才會允諾。並且,塑料廠及家庭房產全部歸我所有,沒有你的份,你被掃地出門啦!”

“把我掃地出門我願意。”我提出自己的理由說,“塑料廠及其房產全部歸你所有那可不行,必須歸孩子所有。目前可以暫時由你來代替保管,必須有個前提,在孩子還沒長大成人之前房屋不許出售。必須等到孩子長大成人有了獨立決斷的能力之後,才由孩子自己來支配處理。”

“不行。是你提出要離婚的,你必須根據我的要求條件去辦理。這是趙本山在《鄉村愛情》裏扮演王大拿說的,這是必須的。也是廣東人說的,這是必‘西’的。”

我睜大眼睛問:“開始**的人是你,咱們夫妻之間首先做對不起對方的人也是你。你為何要這麼固執呢?”

她眼眈眈地說:“我雖然做事有點**,但我能寬宏大度地對待你呀,我自己經受不住外界男人的**而發生了關係,我的內心一直是忐忑不安的,還千方百計地想著如何去彌補你嘛。”

“得,得。你做事這麼出格,到底還想要怎地?”

“不管咋的,我已經懂得:得饒人處且饒人的道理。現在,你也不是與咱家保姆發生過關係嗎?事情還是我心甘情願地促成你倆的哩,你就看不出我的寬宏大度嗎?你就心安理得地好像甩鼻涕一樣地把我給甩掉嗎?”

我辯駁:“老人們都說,男要奔,女要困。作為一個女人守不住身還能怨誰?隻能怨你自己卑賤不值錢唄。”

“我卑賤不值錢卻懂得知錯認錯,你不卑賤你貞節卻也同樣睡了外界的女人。並且,還口口聲聲提出要與結發妻子離婚嘞。”

我深思熟慮地說:“因為咱倆是兩種不同性格的人——你是外向的;我是內向的。所以,兩個人相處在一起性格不符合,還是一刀兩斷幹脆離了好。”

她眼眈眈地反駁:“你說我是外向的,可是,我還懂得照顧孩子。你說自己是內向的,你卻隻懂得結交外界女人,不懂得照顧自己的孩子。由此可見,到底是誰的過錯大呢?難道說你提出要離婚,我就任由你的意願去辦理離婚手續嗎?哼,休想!”

“隻要你同意離婚,一切條件你說了算。”

“嗬嗬,我如果不同意離婚呢,你想怎麼辦?你如果沒得到我的同意就主觀武斷地與我離婚,那你看著辦吧。將來絕對會後悔的。”她憤懣地說,“到時候我還會起訴你重婚罪的,到那時,你肯定會吃不了兜著走的。”

“怎麼個吃不了兜著走法呢?”

“不相信是吧?不相信咱倆就騎驢看唱本——走著瞧。”

“你是在威脅我嗎?我最氣憤的就是受人威脅。”我氣生生地說,“所有條件我都依你了,你還想要咋地?起訴我重婚罪你有事實依據嗎?”

“我坦白地告訴你,我這裏與你還沒離婚,你那裏膽敢再娶了其她女人的話,就是觸犯《婚姻法》中的重婚罪。”

“不離婚咱倆就這樣不死不活地拖著挺著。到最後看到底是誰害了誰?別害人害己、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喲!”

“反正我不同意離婚。你等著瞧吧?”她憤憤地扔出這樣不成文的十三個字作為這次談話的結束語。

上麵的一切,確實很真實很生動。正像一首《水調歌頭》寫的:

夫婦長相守,永結到白頭。

誰知人世真愛,快樂日悠悠?

驀然耳旁鶯囀:厚誼超出泰嶽,糟糠願同舟;

互棄赴陰府,隻願共皆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