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布政使提出的問題,高廷瑤回答說““調有餘而添不足,確實是一視同仁的好主意。但這件事有三個不便和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為什麼呢?知府、縣令們選補一官,不知花了多少錢糧,也真不容易。幸好他們的收人較多,除正常開支外還有所盈餘,也屬於他們本人運氣好。若考慮其它州、縣出現虧空拿去彌補,他們便會認為是自己的分內之財,無故被別人奪走,一定不會心甘情願聽命辦事。這是第一個不便。目使是貧困一些的州、縣,如果能量人為出,節儉辦事,也不至於侵蝕公款。若有了籌備這一款項,麼,一些腐敗的官員就會有恃而無恐,任意耗費。甚至收繳此項籌備款項的官員,也將故作虧欠,加倍取償於籌備款。一人這樣做,人人都效法。這樣一來,補償嘛,補不勝補,責罰嘛,被責罰的人則說,我們曾經也辛卜濟過別人,別人難道就不該補濟我們嗎?這就叫開門請強盜,梳理成束的絲線,反而又變成了攪亂的絲線啊!這是第二個不便。稅收比較富裕的州縣,他們的上繳也必然較多。假若無力上繳籌備,但又不能不逢迎上級的旨意,勢必要動用國庫的錢糧以繳納籌備。本意是想舔點糠粉,反而連白米也被吃了,侵害了國家的正當儲備。這是第三個不便。治理國家的要務,是先要正名。現在要責納籌備,必然郡府將下令給州縣,州縣又將文書上報給郡府,這些文書都將存人檔案。假使某一天追查此事,違背國家現行法規,這就容易給人實,狡詐的官員還會以此要挾。這已不是正常的行政方式。何況以此私取之名,記錄在案,你布政使將來離職或升遷,後來接任的人或有不同看法,不體諒你的用意,以濫收亂派的罪名上報,朝廷追究下來怎麼辦?從前,廣西庫存白銀十萬兩,未經奏明,繼任者彈劾原任,原任各官都被降級處分。值得顧慮的,就是這種情況啊!”
布政使不聽他的勸告。他去肇慶上任,這件事就擱下來了。後來,他任廣州知府。上任時,潮州、瓊崖二郡及廣州前任知府已將籌備作成定議,肇慶接任他的人也形成定議。凡是首郡所屬的州、縣,每年派納白銀二萬兩,其它州、縣情況是:有的多,有的少,有的免收。
高廷瑤既然當了首郡(廣州)的長官,責任在身,想到這種做法不當,又在布政使麵前委婉勸他停止責收籌備。布政使不聽,繼而聲色俱厲,不容他再說。
有一天,高廷瑤和布政使談到此事,高廷瑤說:“我不是不想服從大人的命令,怕的是將來對大人有後患,我又背上阿諛上級強征暴斂的罪名。所以,不敢不再次勸阻。大人如一定要實行自己的主張,又有什麼辦不到的?又何必將責任推給知府呢?”於是,布政使大發雷
第二天,兩位縣令認為高知府的話過於直率,觸怒了上司,應當去向布政使賠禮道歉。他笑著說:“我們做下級的,對上級要敬重誠實,事可行,就遵照執行,事不可行,就要勸阻上司不要實行。如果不論事情輕重大小,一味地阿諛討好上司,隻考慮眼前而不顧後患,朝廷設官,是要上下互相維持,何必要這樣逢迎獻媚的下屬呢?我確實固執,但不知有什麼理由值得賠禮道歉!”縣令走後,我將當天草擬籌備不可行的種種理由,呈送布政使,請求取消這一政令。
縣令走後,高知府將當天草擬收取籌備不可行的種種理由,呈送布政使,請求取消這一政令。
第三天,他見到布政使,布政使說:“你昨天送來的報告,真如晴天霹靂,叫人棘手!你也應該想想,這樣做了,對方很難堪啊!”高知府回答說:“我們爭論的是公事,又不是揭露他人的隱私,怎麼能說使人棘手呢?自己的一點想法,知無不言,也是言所當言,更不能稱之為日青天霹靂。”
布政使沒等他把話說完,就從座位上躍起,大聲疾呼,揮手示意,拍著他的肩膀說:“我的確不配作布政使,先生年高德望,曆官三省,響當當的,當然比我強十倍!”
在座的各位官員看見這種情景,臉色都被布政使的這一舉動嚇青了。高知府卻笑著說:“大人何必這樣呢?我隻不過是一介書生,不好意思,當了知府,有幸來到廣州為你效勞,凡事小心謹慎,不敢貽誤公事。如果辦事有缺漏,大人責罰就是了。不然,彈劾也行。若不論是非,不問曲直,固執己見,抱怨下屬不能體諒自己的心思,在大庭廣眾之下怒目切齒,似乎有失體統”再說,我和大人都是讀書人,有人認為我不可結怨於長官,那我又何必留念於一個知府之職呢?我請求辭職,我才不怕呢!”在座的各位官員,無不惶恐。他當時就很不高興地告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