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一代廉吏高廷瑤(15)(2 / 2)

(59)高廷瑤論為官、做人與做事

“貪泉”豈能使人變貪?

一天,董觀橋巡撫對高廷瑤說:“人們說,這裏有貪泉。飲了貪泉的水,就一定會成為貪汙的人,你為什麼不貪?”高廷瑤知府回答說““貪泉這個名字,不知道是怎麼來的?但就我私下看來,泉不累人,而是人累泉罷了。”

董觀橋巡撫說:“是什麼道理?”高廷瑤知府解釋說““廉潔的泉水應使人禮讓,但泉水不能使人人都禮讓。人若不貪,泉水怎麼能使他貪呢?”

董觀橋巡撫又問:“人要如何才能不貪?又如何才能使人不貪呢”高廷瑤回答說:“凡是貪汙的人,都是因為他把利益看得太重,把自己的名節看得太輕。如果能把自己的名節看得重,他就不會去貪了。千金之子,其聲價不過千金若推之為萬金、十萬金,這就是有價可依的。如果能以不貪為寶,那就是無價之寶了。它們誰輕誰重,不待思考而自然明白,隻是貪汙的人沒有好好去想想罷了。至於如何使人不貪,尤其難說。隻要大臣依法辦事,以身作則,則小臣自然就會廉潔不貪了。六條禁貪的規定,是從廉出發的。”

巡撫說:“你說得很對!”

既要有愛民之心,又要有愛民之力

錢培山巡撫曾問高廷瑤:“當官怎樣才能叫愛百姓?”

高廷瑤回答說:“當官,不但要有愛民的思想,而且還要有愛民的才能。沒有愛民的真心實意,整天隻是在百姓麵前花言巧語,小恩,好,這不是名,是,沒有什麼好處。但真有愛民之心,而才能欠缺,意誌不堅強,不能做有益於人民的事,也枉自有愛民之心罷了。所以,真愛百姓的人,就應該真心實意地愛民,並具有為民辦實事的能力,缺一不可。”

巡撫說:“你這麼做了,所以,才能講清楚這樣的道理。道理確實是這樣,但做起來就困難了。”

當通判應注意的“三件事”

宋東田的兒子,名叫宋灼,因拿錢捐得別駕一職。一天,他前來拜見高知府,求高知府送給他一頂戴過的官帽和一件穿過的官服,是取“衣缽相傳”的意思。並說:“先生為官,上級信任,下級悅服。你做的每一件事,都使人仰慕,你斷的每一個案子,都使人佩服。我在安徽二十多年,還沒有見過像先生這樣的人。這有什麼秘訣嗎?”

高知府說:“你問得好啊!為官之道,我也很難講得清楚,隻不過一生小心謹慎而已。可是,別駕這種官職,我當久了,深知其中的艱難,不敢不以實相告。請讓我說說這其中應當注意的事項吧。”

高知府接著對宋灼說:“一般來說,別駕是閑職。他身處知府身,但力官。在知府,自,不服,那麼,知府就會恨你;你的權力比州、縣小,但自認為是上級下去的人,不官和官,麼,官和官就你。以職在知府與州縣中間,上下都對你不滿,你勢必會處於孤立的境地。所以,善於做別駕的人,應該以尊敬長輩的禮儀對待知府,以朋友的態度對待州、縣,注意應酬。那麼,自高自大是應戒的第一點。

凡是設別駕一職的郡,多數是貧困地方,薪金少,貴在能安貧。如果羨慕知府、州縣官員的好生活,而硬要效法,不胡作非為是辦不到的;擅自作威作福,就要惹禍;惹了禍,就得拿錢去贖罪。沒有錢,必然要向別人求援,不管別人援助不援助你,你自己都已經丟醜了這叫多事,這是應該注意的第二點。

國家出高薪以養廉官,雖然貧困地區待遇差一點,如果安分守己,節檢辦事,何愁衣食不足?如果不知節檢,任意揮霍,等到真的無法生活時,則不得不求人資助。到處借貸,自找麻煩,別人也瞧不起你,這叫卑鄙。這是應該注意的第三點。

你誠心要當好別駕,那就要做到不義之財不取。事情無論大小,無所不辦,讓知府、州官、縣官都倚重於你,你的名聲越來越好,才能越來越出眾,巡撫自然會知道你,同僚們也自然會對你公認。這樣一來,難道你就隻當一輩子的別駕?至於謹言慎行,注意政令法規,凡是當官的都應該這樣,不僅僅是對別駕而言的。”

宋灼聽了之後說:“謹遵教誨。”後來聽人說,宋灼到湖北做官,官聲很好。高廷瑤知道後高興地說:“這位先生難道真的品味明白了我的忠告再後來,聽說他英年早逝,高廷瑤扼腕歎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