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慣偷楊毛孩(2 / 2)

她不知是否有意,停口看看旁聽席。那裏坐著門長安的曾祖母等被告家屬。繼續說到:

“感謝一審法院確定了本案的性質,辨明了被告的法律責任。但是,被告門長安出生於農曆六月六日,應為公曆的八月三日。也就是說,即就是三二零傷害案發生時,被告都未滿十八歲,具有法定從輕情節。第二,被告及其監護人已經足額支付了所有賠償費用,取得了被害人及其單位的諒解,同樣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從輕和減輕情節。第三,被告到案以後,不僅如實交待,檢舉立功,而且積極參與了與同齡人的交流,三次在眾人麵前現身說法,也都應該依法體現獎懲分明的有關規定。謝謝法庭!”

最後,中院更改了一審的部分判決。其中,門長安改判有期徒刑八年,曲偉才改判有期徒刑四年。

宣判以後,一位衣著樸實的中年審判員叫住了劉元元:

“劉元元律師,楊毛孩的案子已經下來了。你什麼時候來閱卷?”

劉元元急忙伸手去握:“謝謝!您貴姓?”

“小地方的小審判員牛國恩,不敢言貴!”牛法官為人十分隨和。“我們和城市法院不一樣,常常會下鄉,象落實一些案件細節了,等等。有時為照顧當事人,也會到事發地開庭。所以,遇見了,約個準確時間最好。”

兩人邊走邊說,出了中院莊嚴肅穆的新大樓。驟起的鞭炮聲劈裏吧啦一響,怔了一下,才明白是門長安的家人在感謝劉元元。牛國恩退後一步,準備悄悄溜掉。門長安的曾祖母叫住了他:

“牛清風牛法官,請留步!”做過米壽,正奔九十的老太太,牙齒稀落了,中氣仍然很足:“麻煩你作個證見,劉律師今天的批評,我聽見了。心服口服。完全接受。亡羊補牢。現在就開始。”

她環顧四周,吩咐兒子孫子:

“記住了。咱們從我開始,必須重振家風!”

牛國恩嫻熟地應對說:“好啊,好啊!老奶奶,塞翁失馬焉知非福。我恭祝長安門家了!”

辭別牛國恩,劉元元問抓住自己不丟手的老人:

“你老認識牛法官啊?怎麼叫的名字和他介紹的不一樣?”

老太太似乎不願多說,隻是解釋說娘家人都誇讚牛法官,叫他牛青天。他推脫不認,言說當不起。鄉親一合計,說報紙廣播常常說一身正氣,兩袖清風。幹幹脆脆,就都叫他牛清風。連栽在他手上的人,從勞改窯出來也都這麼叫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