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不接受調解
於勝利領回來民事起訴狀,徐躍進第一個搶著看。看著看著就蹦了起來,額頭上的青筋暴起來老高:
“哎呀喎,真的是東郭先生遇見狼哇!”他吽吽吽地一發作,很快就聚了半房子人。徐躍進好像扇誰耳光一樣拍打著起訴狀,轉圈子指點給大家看:“記得不?就是上個月小於去西郊法庭,半路上救了一老頭子,托著送到醫院,害得自己第一次耽誤了開庭的時間。事後他還再三給委托人和西郊馬庭長賠禮道歉,人家都說沒意見了,他還在評案會上麵又檢討了一回!現在好心沒好報,看見沒有?救了老頭子還讓老頭子告了個傷害賠償!”
聽他一說,不少人都有印象。那個老頭睡進醫院的第二天,他的家人就來律師所鬧過事。口口聲聲索要醫療費、營養費、護理費、交通費、精神撫慰金等等五花八門名堂,所裏安頓不下來隻能報警。110又移交給交警隊。前不久,交警隊已經作出過處理報告,結論為“不能指稱於勝利騎車衝撞楊寶山”。怎麼還又起訴到了法院了呢?
楊寶山署名的起訴狀撰寫得相當專業。撰寫的時候,顯然已經估計到了這些疑問。頗為老道地指出,作為弱勢群體的普通老百姓,麵對與公檢法接觸很多的知名律師,尚且可以看到交警隊的被告同樣僅僅隻是指證於勝利的肇事,但是同樣沒有排除於勝利交通肇事的可能性。那麼,孤身行走於風雨之中的原告,不是於勝利衝撞造成的傷害,又怎麼會住進醫院?眾所周知,西郊公路一向車少人稀。又是風雨交加的清晨,極少車輛行人。莫非被告還可以編造出另外一個神話嗎?
原告方還有意擴散了起訴於勝利的消息。已經開始和母體分道揚鑣的消閑小報,為了博眼球擴大發行好拉廣告讚助。添枝加葉地報道了楊寶山的訴訟。標題一個比一個猛獸的太太(西府方言,指突出一點,給人強烈刺激的言語),例如《撞人的律師被告上法庭》、《沒有道德的律師比法盲更可怕》、《憤怒讓冷漠滾開》、《碰撞期待走出風雨》……刹那間,於勝利感覺但凡出門就有人戳自己脊梁骨。
案件還是分在西郊法庭。開庭的時候,旁聽的人數創造了記錄。許多裹進了風波的媒體都派出了最著名的記者,攜帶著長槍短炮,圍嚴了法庭的大門。劉元元推脫了其他事務,擔任了於勝利的代理律師。原告代理人是京城某律師所的知名律師。他們最近才進入古都,迫切需要盡快擴大影響。
作為原告代理人,他一開始發言就用心描繪了楊寶山的淒慘和不幸,搶占道德高地。雄辯地指出風雨交加的清晨,被告為了趕時間出庭,在車少人稀的西郊紅光路上狂飆。不幸撞傷楊寶山老人以後,又偽裝行善做好事把傷者送進醫院。但是,在傷者家屬提出追責以後就揚長離去,拒不履行法定的賠償義務。俗話說,種瓜得瓜種豆得豆,製造痛苦就必須得到教訓。俗話還說,不是不報,時間不到。現在,我們就要在莊嚴的人民法庭嚴肅批評被告的錯誤,依法追究被告的道義和經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