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我喜歡《金鎖記》,是從七巧正式出場成為主角說起的。七巧是一個被壓抑得變了形的女人,她一生的守望,不為別的,就是為了那點錢。她是個精明得有點過分的女人,越到後來越加神經質,以為人人都為貪她那點錢——她用一生做代價換來的那點錢,她要用性命來保住它。
《金鎖記》裏所有瘋狂的起因都是因為錢,分家是一場,小叔子季澤來找七巧又是一場。女兒長安談戀愛,兒子長白娶媳婦,這些生活中極為平常的情節,在張愛玲筆下變得異常“鮮豔而淒愴”,像“玻璃匣子裏的蝴蝶標本”。
寫《金鎖記》的時候,正處於張愛玲的黃金時代,那一段時間她既多產又優秀,她以讓人吃驚的速度一篇接一篇地往外“拋”中篇小說,我查了一下她的寫作年表,她一生中的重要著作都是在那兩年寫成的。我不喜歡張愛玲寫的長篇小說,《十八春》和《怨女》都不算出色,那部《十八春》到後來簡直沒法看了,十八章之後顯得那樣吃力和緊張,真讓人難以相信這是《金鎖記》的作者寫的小說。當然這裏麵有時代的原因,但就張愛玲自身來講,那一段已經過了張愛玲的“黃金時代”了,即使沒有大的時代變遷,我想她也寫不出《金鎖記》和《紅玫瑰和白玫瑰》來了。她的“氣”似乎一下子用得太狠,該耗的全都耗盡了,到後來就隻有靠慣性寫作了,所以越寫越往下走,再也寫不出《金鎖記》那樣的小說來。
張愛玲的“黃金時代”,其實不是很戲劇化的一個人生現象,套在其他人身上也同樣適用。一個人能燃燒的生命就那麼幾年,一旦遇到機會就要轟轟烈烈地幹一場,不顧一切地燃燒一把。人生中有太多安排都無法設計無法選擇也無法逃脫的。幹,還是不幹?你幹,還是不幹?空氣中充滿了問號與抉擇,我們都快被這些問號和抉擇逼得發瘋了。年輕的時候,很多人認為生命很長,走到一半的時候才感覺到生命的短暫與狹窄。“黃金時代”是一個人的鼎盛時期,生命的岩漿正噴薄欲出,積蓄著無窮無盡的能量。燒就讓它燒個盡興、燒個精光吧,不留一點死角,不留一點遺憾。許多年以後的某一年,你忽然想起你的黃金時代來,那仿佛已是上一個世紀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