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人口環境運動(二)(1 / 1)

自然環境通常是指非人類創造的物質所構成的地理空間。陽光、空氣、水、土壤、野生動植物等都是非人類創造的自然物質,它們都是構成自然環境的基本因素。這些自然物質與一定的地理條件結合,即形成具有一定特性的自然環境,如河流、湖泊、海洋、森林、草原、自然公園及自然保護區等。環境總是相對於某項中心事物而言的,相對生物來說,自然環境就是生物的生存環境,生物是自然環境的主體。另外,自然環境中的非生物因素與生物因素之間、非生物因素之間以及生物因素之間是相互聯係、相互製約和相互依存的,由這些錯綜複雜的因素構成的不可分割的綜合體,就叫做自然生態係統。在一定空間內,各種生物包括植物、動物和微生物,它們不是孤立、靜止地生活,而總是結合成有機整體、形成生物群落,所以自然生態係統又可以概括為生物群落與其生存環境之間構成的綜合體。從生態學角度來看自然環境,不僅在內涵上而且在外延上,與自然生態係統都是統一的。如一條河流、一個湖泊、一片草原、一片森林等,既是自然環境的一個單元,又是自然生態係統的一個單元;整個自然環境和生態係統則是所有單元的綜合體。可見,自然環境和生態係統在空間範圍上可大可小,小到含有若幹藻類的一滴水,大到整個生物圈。構成自然環境的因素相互聯係、相互製約、相互依存,因此如果其中一個因素或一些因素有了變化,其他因素就會發生一係列連鎖反應,從而引起自然環境變化。如森林麵積減少,會造成水土流失,進而導致河水渾濁,河床上升;某一物種減少,可能造成其他相關物種的異常增殖或衰竭等等。

可見,自然環境在時間上又是可變化的,在很多情況下,自然環境變化由人為因素引起。人工環境是指人類通過生產活動所建造的生活或勞動的環境,如農田、放牧的草原、人工林、工礦區、居民區、溫泉療養區、名勝古跡、風景遊覽區等。與自然環境中生物主要是適應環境不同,人工環境則是人類為生產和生活的需要有目的地創造出來的;自然環境是由非人類創造的自然物質構成的,而人工環境則是由占優勢的人工環境因素構成的。當然並不排除人工環境中某些自然物質(如陽光、空氣、水、土壤等)存在的必要性。相對而言,生物是自然環境中的主體,而人是人工環境中的主體。人類作為有機體,從自然屬性看,也是生物世界的一員。在人工環境中,人類與其他生物(即使是人工養殖的)之間、非生物環境因素之間以及生物因素與非生物因素之間,也是相互聯係、相互製約和相互依存的,由這些因素構成的不可分割的綜合體,就是人工生態係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