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十裏燒香 勿如孝敬爹娘(1 / 1)

相傳,靈岩山下詹莘村有個農民,叫詹阿莘。詹阿莘三十歲娶妻,四十歲得子,取名望富。夫婦倆含辛茹苦,將望富撫養成人,娶了媳婦。那媳婦王氏,生性不善,稍不稱心,便開口謾罵,虐待公婆,再加上望富百般遷就,阿莘老兩口兒整天受氣,鬱悶成疾。王氏巴不得他們早點死掉,連看也不來看上一眼。

一日,阿莘強撐著身子來到山邊,想采些草藥治病。忽然,他發現草叢中有一個黃布包袱,打開一看,竟是滿袋紋銀!他想這一定是過路人不小心遺失的,丟了這麼多銀子,失主不知急成什麼樣了呢!於是,阿莘就在原地等待失主來尋。等啊等,忍饑挨餓,直等到天快黑了,才見一個書生一臉汗水,急急忙忙地找來。他看見阿莘,便作揖道:“小生因赴京趕考,不慎失落包袱一隻,內有紋銀等物,不知老伯可曾看到?”阿莘一聽,忙將包袱還他。書生驚喜非常,取出一錠銀子相謝。阿莘婉言謝絕,書生感激萬分,想問他姓名,阿莘卻已拔腳走了。

阿莘回到家裏,向老伴講了此事。隔壁王氏聽說,氣不打一處來,立時破口大罵:“老勿死,到手的銀子又飛走,想靠我老娘吃一世?別做夢了,今日就給我滾出去!”邊罵邊推,將倆老雙雙趕出門外求乞去了。

阿莘倆老把苦往肚裏咽,淚往心裏吞。一日,他倆求乞到山西鄉,眼見寒風凜冽,隻得蜷縮在一戶人家的屋簷下避寒度夜。那主人是一對年輕夫婦,男的叫李明倫,女的叫梅姑,聽到門外有響聲,就走了出來,問道:“兩位老人,因何宿在此處?”倆老淚如雨下,說:“我倆原有一子,不幸年輕夭折,如今無依靠……”小夫妻聽了,甚感同情,忙讓他們進屋留宿。

次日清晨,明倫夫婦含笑向倆老道:“大伯,大媽,隻因我倆堂上雙親皆已去世,常言道:‘家有兩個沒牙齒,半是助手半是師。’你倆如不嫌棄,就在我家住下吧,我倆願侍奉終身。”阿莘倆老似見到了救星,哪有不依?此後,明倫夫妻待他們猶如親生父母一般,小敬老,老愛小,成了和和睦睦的一家人。

不久,望富和王氏聽到消息,心裏猜疑開了,以為一定是倆老把那包拾來的銀子給了明倫夫妻。望富夫婦向來求神拜佛,為了得到這包銀兩,他倆就到廟宇燒香問簽,想探個究竟,卻無果。他倆商量了一下,就直奔李明倫家中問罪,沒想到被阿莘大聲痛斥而回。望富、王氏不死心,一張狀紙告到縣衙,說李明倫騙取錢財,強占他人父母,要老爺公斷。

這個知縣剛剛上任,當即上堂開審。明倫夫婦理直氣壯,將收留倆老一事的始末說了一遍。兩位老人早已怒火中燒,也將去年在峰山下拾到一包袱銀兩,後被不孝子趕出之事說了。知縣聽罷,忙叫阿莘抬起頭來,定睛一看,急忙離座,扶起阿莘倆老,口稱:“恩人在上,受下官一禮。”弄得眾人莫名其妙。知縣說道:“恩人,您還認得我這個失銀之人麼?”阿莘驚喜交加,指著不孝兒子和媳婦,要老爺嚴加懲處。知縣聽後,即提筆判道:“望富、王氏喪盡天良,趕親生父母外出求乞,又捏造謊言,誣告善人李明倫夫妻,實為國法難容,民憤難平,暫押牢中,嚴加追究。”望富、王氏追悔莫及,叩頭如啄米,向父母哀求:“兒子兒媳不孝,願頭頂清香,三步一拜十裏路,到李明倫家謝恩,請爹娘回家。”知縣嚴厲道:“十裏燒香,不如孝敬爹娘。若不悔改,嚴懲不貸!退堂。”

由此,“十裏燒香,不如孝敬爹娘”流傳民間,成了寧波人百事孝為先的老話頭。

(樂俊玉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