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各校處理“夾帶”多記過(1 / 1)

民大4名學生因夾帶寫有與考試相關內容的紙條和尺子進入考場,被校方開除學籍。4名學生的行為是否屬於“嚴重作弊行為”,成為爭執焦點。北京其他高校對學生此類行為如何認定,又如何處分?記者進行了相關調查。

北京大學

學生在考試中,無論是否看過,凡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的複習材料、紙條者,以考試作弊或嚴重違反學術規範行為認定,視情節給予記過或留校察看處分(依據“學籍管理細則”第三十條亦不授予學士學位),該門課程總成績以零分記。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在考試過程中,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或留校察看處分。

中國政法大學

開考後,在文具盒、衣物等物品裏夾帶有與考試課程有關的書籍、筆記本、複習提綱、字條者(不論翻閱與否),以考試作弊論處,給予記過處分,該門課程考試成績以零分記。

人民大學

閉卷考試中在桌麵或試卷下藏有與考試內容有關的書籍、講義、筆記、複習資料及字條等物品或在抽屜內、座位周圍藏有已翻開的上述物品者;利用文具盒、衣物或其他用品夾帶或藏匿書籍、筆記和複習要點的,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記過、留校察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