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教育部回應“孟母堂”事件:全日製私塾違法(1 / 3)

東方早報2006年08月25日

昨日,教育部法製辦副主任張文明確否定了早些時候在上海誕生的全日製私塾“孟母堂”的教學形式。這也是“孟母堂”事件以來,來自教育部的首次回應。張文稱,最近在京、滬等地出現的打著傳播中華傳統文化名義的全日製私塾違背了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的精神。不過,孟母堂發言人昨天仍堅持不會放棄,並將提出行政申訴。

張文是在上海為教育部門負責人作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專題輔導報告時作上述表示的。她說,中華傳統文化的教育不能與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相抵觸。張文特別強調了“入學”兩個字,她表示,在美國的幾個州,州政府確實允許有條件的學生在家接受義務教育,但在中國,實施義務教育就必須入學,進合法的學校。“中華傳統文化需要發揚繼承。”張文說,家長可以在節假日把子女送去學習四書五經,對此,有關部門不會進行幹涉。但是,一旦有人對義務教育階段的孩子進行全日製的私塾教育,政府就一定要幹涉。“普及十二年教育,不帶強製性。上海等一些經濟發達的地區可以普及十二年教育,但是,九年製義務教育是要嚴格保障的。”張文強調。

針對“孟母堂”的私塾教學方式,張文認為,在如此封閉的家庭環境之中,學不到許多愛國主義的教育內容,也不能保證學生軍訓等活動,更重要的是,許多需要孩子在學校裏養成的自立以及與人相處等能力都將會缺失,這對孩子的成長極為不利。張文最後表示,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是廣泛征求人民意見的產物,對於其中的具體內容,即便是反對者也必須遵守,“不論家長再有本事,也必須進學校”。張文說。

“本周我們就會向上級教育部門提出行政申訴。”昨天,孟母堂的發言人周應之並不認同各方哪怕是各級教育部門對於孟母堂的否定。他針鋒相對地指出,孟母堂完全能夠對學生們傳授愛國主義教育,一樣也能組織軍訓,達到義務教育的要求。周應之說,孟母堂的家長們並不想違背《義務教育法》,而是他們覺得在上海這樣的經濟發達地區,人們可以對子女教育有自己的選擇權,家長可以積極主動地參與,讓孩子受到更好的教育。而對於即將提起的行政申訴,周應之透露,申訴的矛頭將直接指向此前上海教育部門認定孟母堂為非法教育機構的行為上,對此,家長們都站在支持孟母堂的一方,“雖然,教育部門一再喊停,但是家長們沒有一個願意離去”。周應之說。

私拆學生信件花季少女出走責任在誰

法製日報2001-6-1

青青是北京二十一世紀實驗學校初二年級的一位寄宿女生,2001年4月1日晚,她以家裏有事為由向老師請假離校。直到4月4日晚8時,班主任打電話到她家,家長和老師才發現:青青其實既不在家也不在學校!

青青的父母立即慌了神,在半個小時內火速趕往學校,有老師說是一個自稱青青父親司機的青年人接走了她。青青父母嚇壞了,因為那天他們並未委托司機到校接孩子!他們質問學校為何不報警,並隨即撥打了“110”。民警來後,詢問有無線索,老師即拿出一封已拆開的青青寫的信件,說從信上看青青可能已去了蘭州。

青青父母說,在他們的強烈要求下,校方承諾次日乘最早的航班趕往蘭州尋人。然而,等到4月5日上午10點多給學校打電話,學校竟說沒有派人去蘭州,而叫他們下午來校繼續商量有關尋找青青的事宜。青青父母心急火燎,遂不再寄希望於校方,準備自己動身尋女。這時,困在蘭州的青青給父親打來了電話。青青父母聞訊立即動身,於當日晚9時許飛抵蘭州,根據有關線索苦苦尋找兩個小時,終於在夜裏11時撞見在街頭流浪的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