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在舞台上混合使用,男女人物的對話就非常奇特。請看《夜遊神》這段:
夢遊者:你問她這又為什麼?
妓女:因為,你並不是他。(轉身走開)
夢遊者:你說她就需要魔鬼。
妓女:你離魔鬼還遠。
夢遊者:你說魔鬼就在每人心裏,問題隻是放不放它出來。
妓女:你的問題不是你不想,不肯,而是你不能。
夢遊者:你說她就追求放蕩。
妓女:你不也想瘋狂?
注意,這裏“夢遊者”的台詞采用分裂人稱,而“妓女”用正常人稱(“你”不是妓女自指,而是指夢遊者),二者形成對比,表明夢遊者並非處於正常意識之中,分裂人稱是因為同一人物的二重人格同時處於自覺狀態,“我”對被稱為“你”的我采取觀察兼敘述的姿態,在意識上處於高一層次。這裏男女雙方對於肉欲的討論,還隻是意識與言說之間的衝突。
到了下半場幾乎全部用“他說你”來代替“你”,“他說他”來代替“我”。幾個人物同時使用這種分裂式人稱對話時,台詞就變得怪異而有趣,構成了世界戲劇上從未見到過的“高式台詞”。
(妓女赤腳拎提箱上,叉腿而坐,兩腿夾住箱子,打開箱蓋,自顧自開始卸妝。)
夢遊者:你說夠了。
妓女:(對著豎起的箱蓋,像有麵鏡子,用棉球擦臉)她問你夠了,是什麼意思?
夢遊者:你說夠了就是夠了,夠了是一個詞。
妓女:她問,(抹去眉毛)什麼是一個詞?
夢遊者:你說詞就是詞,本沒有意思,也可以賦予無數的含意,全在於你。
舞台上的說話者,立時獲得幾種身份:不僅以被演者的身份說話,而且以演者的身份說話。高行健說這種相當奇怪的“外化”人稱方式也來自中國傳統戲曲。或許他是對的。請看根據戲曲“大劈棺”改寫的《冥城》中的這一段:
莊周:(俯身)娘子這腳好玲瓏小巧啊!
莊妻:叫你看的是鞋,又不是腳。
莊周:娘子這繡鞋既可看,腳又何嚐不能?
莊妻:你這人,得寸進尺,好賴皮啊,哪裏像個公子!
莊周:(自白)這女人好放浪,十足的風騷婆娘!莊周你今兒個要不作踐作踐,也算是枉為夫妻一場!(旁白)他莊周自以為超凡脫俗,又哪裏脫得了這副臭皮囊。
莊周最後說的一小段,其自稱連續躍動於三個人稱之間:演員演的莊周裝扮的楚公子的台詞,演員演的莊周之自白,演員的旁白。此處的旁白,既不像西方戲劇的旁白,又不像是獨白,說的卻是自己。在這裏,男女之間致命危險的性挑逗,變成了語言與指稱之間火花爆裂的緊張關係。
四
高行健有一種非常獨特的說法,解釋此種男女自稱之不同:
男人進行內省的時候,把自我作為對方“你”來解剖,可以減輕心理障礙,內心獨白時,很容易變成第二人稱。女性內省時,往往把自己異化為第三者“她”,才能把承受的痛苦發泄出來。進入到內心獨白或交流的時候,潛意識也通過語言人稱的變化流露出來。話語之所以體現為人稱,即主語是誰?背後隱藏的是認知角度。(《沒有主義》,香港:1996,266頁。)
因此,高行健說的“一旦表述,便得歸於人稱”,可以理解為“一旦求悟,便得歸於空色”。他作品的意識主體,雖然從《彼岸》起,就努力在文本的展開中,求得四大皆空之悟,這空卻不得不首先依靠色來定義自身。當然,現代漢語之“色”(色欲、色情)並非佛教所說的色,在佛經中,色指一切能變壞,並且有質礙的物質世界即感官之感知,或感知的幻象(無表色)。我這裏是有意混淆。但是這樣思考,並非沒有根據:佛教強調一切“色法”均是錯覺,“五蘊皆空”。既然感官世界可怕,女色就是第一戒。而禪宗雖然強調佛在人心,卻依然必須時時提醒:見美女作虎狼看。
既然如此,禪與肉欲應當截然了斷。的確,但是“應當”如此,正好證明二者不得不有關,甚至非常有關。
唐憲宗詔請大德禪師入宮與法師對辯的一段語錄,我覺得值得在此一引。問:“欲界無禪……此土憑何而立?”禪師曰:“法師隻知欲界無禪,不知禪界無欲。”(《五燈會元》卷三。)此話很玄,卻耐琢磨。肉欲是主體間的需求,有需求就有所依附,但也隻有依附他者才能了解主體自身,依附欲望對象才能了解自心,以及自心中之靈性需求。
隻有這樣理解,才能明白高行健筆下的“我”與“她”,在《對話與反詰》中,甚至一邊性交,一邊互殺:男女交合,走火入魔的可能性,遠遠多於靈肉合一的可能。在高行健的作品中,男人女人,互相吸引,互相疑惑,互相折磨,直至互相絕滅自私之欲。然後,也許兩個靈魂能在肉體的興奮中互相誘導,走向啟悟。
所以,雖然禪界無欲(到達了彼岸,當然不再受欠缺折磨),欲界卻有禪,因為,至少從高行健作品可以看出,欲念正是由欠缺向完美的起跳,“我”和“她”如果最終能完美結合,或許人性就向神性敞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