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傳統和書本教育提供給我們的信息中,乞討都是一種迫不得已的,寧願丟棄做人尊嚴,來求取基本生存的一種方式。但隨著時代的變化,乞討的內涵好像己經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如果我們仍拿傳統的認識來對待乞討,以為不施舍同情,就不合乎為人之常道,這種想法似乎已經有些迂腐可笑了。我一直在思考,我們為什麼這樣富有同情心,為什麼會施舍我們的同情?為什麼麵對諸多情況,我們的同情心又顯得有些可笑?難道施舍同情,也是我們維護做人尊嚴的需要?還是我們施舍同情,是為了維護被施舍人做人的尊嚴?
90年代初,剛分配出來工作,第一次下鄉就到了一個很窮的地方。有一戶人家,爺爺奶奶帶著一個隻有五歲的孫子過活,據說兒子病死了,媳婦就丟下小孩和老人出走了。
爺爺奶奶都七十多歲了。難以維持生計,隻得揭了自家屋頂的瓦片賣了來勉強度日。我到那裏的時候,隻有半間寢室屋頂的瓦片還殘留著,大致能夠遮住那張簡易的木床。如果大雨或是有風,根本就無法保證被子不被雨淋。堂屋裏、廚房裏坑坑坑窪窪地積著汙水,真正是家徒四壁了。白發蒼蒼的老奶奶雙腿浮腫,也沒有錢看病。老奶奶坐在屋簷下,望著上山的路,對我講她的僅有五歲的小孫子如何如何懂事。去野外挖了麥冬,到鎮上賣了2元錢,為家裏買了一盒火柴,再買了幾個玉米粑粑,自己舍不得吃,要給奶奶帶回來。老人說著,淚就流下來了。
看見老人落淚,我就不知所措,仿佛是自己做錯了事。我不知老奶奶是在訴苦呢,還是在為有這樣懂事的孫子感到高興。這故事在拷問著我的人性,讓我無法保持冷漠。讓我這樣一個二十郎當的小夥子,受過高等教育的,又剛踏入社會的,所謂的國家幹部,麵對這樣的場麵,無論怎樣都無法輕鬆。
我父親兩歲時就成了孤兒,注定我生下來就無法看見自己的爺爺奶奶。如果眼前這位白發蒼蒼、已經掉光牙齒的老太太是我自己的親奶奶的話,我又該怎樣來對待。貧窮和災難就讓我們這樣無奈而無助嗎?我告訴爺爺,叫他去找政府求助。我也打定主意給他們去說一說。
之後的一天,我下鄉在路上碰到了老爺爺,他拄著拐杖到鄉政府去。我問她為什麼不坐車去呀?他說他老眼昏花,也不知現在鄉政府在什麼地方。再說,他也沒有錢去坐車,就隻能邊走邊問。看著老爺爺那種眼睛深處的無助感,我內心深處不僅內疚,還有一種深深的負罪感。我應該給他們提供一些實際的幫助。於是,我把身上僅有的二十幾塊錢都掏給老爺爺了,並告訴他坐什麼車,去那裏找誰。
老爺爺感激不盡,說錢一定要還給我,老爺爺說著說著就要下跪。我趕緊擋住,我含著淚對老爺爺說:您別折殺我了,您就把我當你孫子吧。後來我被抽調回機關了,但這事一直讓我記憶深刻。好在老人一家的問題最終得到了解決,讓我心中多少感到了一些安慰。
另有一次,去鄉下調研扶貧工作,也是挑了一戶最窮的人家。這一家孫子、父親、爺爺,三代人分成三戶,每戶一張床一個灶一間房一個人。聽說父子倆都是越窮越懶散的那種,孫子有了錢就去打牌,媽媽病死了,兒媳婦受不了窮與販子私奔了。我們查遍所有的房間,家裏僅有半背簍一看就知道是那種沒有施過肥天生營養不良的小洋芋。大概就能維持幾天的生活吧。
很難想象的是,老爺爺已經九十餘歲了,每天還拄著拐杖到地裏勞作。當時,不知怎麼地,我們對兒子、孫子起了一種無名的怨恨,真正有一種“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的感受。我們對老爺爺甚是同情。一個九十多歲的老人呀!他的年紀,可以折成兩個長者的年紀的總和。他雖然享受著每月幾十塊錢的基本生活補貼,但也還得每天拄著拐杖顫顫巍巍地到坡地上勞作。我們真是長了“見識”了,這新的見識,就是一把鋼刀,劃在心上,讓心流著血。而他的兒子和孫子,就這樣的慘無人道嗎?同行的領導給了老爺爺一百元錢。我也要給,領導示意我就免了,但我卻執意給了。我感覺到不掏這個錢,我就不是人,失了做人的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