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誠信、尊嚴與乞討(3 / 3)

又一天,正值深冬,外麵下著小雨,我瑟縮著打著傘去上班。中途,看見一個老乞丐光著上身,凍得瑟瑟發抖,躺在地上向人伸手乞討。一位中年婦女發了側隱之心,就要掏錢,這時,身旁走過的一位老人,馬上擋住了她。喊道:別給,是騙人的。中年婦人回過頭來看老人,老人對著她使勁地擺著雙手,搖著頭說別上當。中年婦女心想這十冬臘月的,誰光著膀子受得了這份酷寒,說騙人有些難以讓人相信。又要給。老人說:我昨天在橋上遇到他在討,看著他可憐,就把自己的棉衣給他拿了一件。他今天又到這來光著膀子,還能信他,真是鬼打架喲?

其實,這樣的事,現在是見怪不怪了。那些乞討者哪個不是找來足夠引起人同情的借口,聲稱走失了的,被騙子騙光錢無法回家的,兒子得病的,等錢養媽的,天災人禍的,身體殘疾的,沒錢上學的,裝和尚化緣的,站在門店前麵不給錢就賴著不走的,等等,不一而足。有的施苦肉計,有的甚至自殘,有的利用道具,有的化妝搶相,有的幾個配合的,真的是無所不用其極。但目的隻有一個,賺得你的同情心,也就是讓你自願掏錢,也有的是軟硬兼施,讓你給錢。

不是說所有的乞討的人都不值得同情,比如身體明顯殘疾生活無法自理的,但想想這些人也可能隻是某個乞討組織中的一員,你施舍的同情卻要被那些幕後的黑手收去,你也就不得不收起你可憐的同情心了。每次在街上遇見乞討者,我再也感受不到可憐,反而,我感到同情心的可憐。我想,作為一個普通人,麵對信用缺失的環境,更多的是采取保守和旁觀的態度。因為這也是保守做一個普通人尊嚴的不得己的辦法。我們不願意去做黑白顛倒的事,但我們可以旁觀和沉默。

缺乏信用帶來的社會危機是可怕的。你救人反倒被人指為肇事者,你相信別人倒成了被人利用的對象。你愛了不該愛的人,交了不該交的朋友,入了不該入的“套”,這又能怪誰呢?我時常愛看電視中一些所謂的道德觀察節目,他們對所謂的冷漠旁觀一味地譴責。但我卻寧願給這些人一些理解。因為,我們社會首先需要的是規則,真正行之有效的規則。之所以需要規則,是因為我們需要誠信,規則的有效性,是保證誠信的基礎。一個社會誠信缺失,人的做人尊嚴也就無法保證,無法保證人的尊嚴不受到傷害的社會,是無法要求人能自覺遵從社會道德的要求的。因為,在你表達尊嚴的同時,可能你的尊嚴隨時會受到傷害。

有時候不是百姓中缺乏有正義感和同情心的人,不是普通百姓都是見利忘義、不要人格尊嚴的鼠輩小人,而是做一個普通人在缺乏誠信的生活環境中做人的尊嚴太容易受到傷害。一個社會,沒有正常有效的規則,就不可能捍衛誠信,沒有良好的誠信,就不會保證一個人做人應有的尊嚴。沒有個體的尊嚴,就不會有人與人之間的尊重。我們的社會,要有更有效的規則,來保證誠信的建立,來維護普通百姓做人的尊嚴,這樣這個社會才會擁有更多愛和人性的溫暖。

建立誠信社會,維護百姓做人的尊嚴,也許比單純譴責冷漠更為重要。我們不能單從結果的表麵看問題,而要從根子上探源,更符合事物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