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經》是戰國初期魏國著名政治家李悝(約前455~前395)製定的中國曆史上第一部比較完整比較係統的封建成文法典。作為前期法家重要代表人物,李悝曾在魏國實行大規模的封建性改革,其中重要成果之一,龍形玉飾即是在總結春秋各國立法經驗的基礎上製定出《法經》。《法經》由盜法、賊法、囚法、捕法、雜法、具法六篇組成。其中盜法、賊法及雜法規定各種具體犯罪及其處罰,囚法、捕法大略規定捕獲罪人及訴訟方麵的事宜,具法則是“具其加減”,即規定犯罪加重或減輕處罰的一般原則。《法經》原文早已失傳,但它的篇章結構和“諸法合體”的編纂形式為後世封建立法創立了模式,影響深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