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死”來達至“生”的覺解,由此形成徐一種宗教式的人生感悟:“看人世是悲劇或者是喜劇似乎都不必,人在生時盡量生活,到死時釋然就死,我想是一個最好的態度;但是在生時,有幾分想到自己是會死的,在死時,想到自己是活過的,那就一定會有更好的態度,也更會了解什麼是生,什麼是死。”所以他對於另一類“虛假”的“愛夜”的人頗有不屑之色:“為夜長而秉燭夜遊的詩人,隻覺得人生的短促,應當盡量享受,是一種在夜裏還留戀那白天歡娛的人。一個較偉大的心境,似乎應當是覺得在短促的人世裏,對於一切的人生都會自然的盡情的體驗和享受,年青時享受青年的幸福,年老時享受老年的幸福……我們還是過一點合時的生活,幹一點的工作,度一點合時的享受吧”。同樣,白天有白天的快樂,晚上有晚上的情調和美,所以徐不想“再在這神秘的夜裏用耳眼享受這寂靜與漆黑”,而“願將這整個的身心在神秘之中漂流”。

“夜”之於徐,不隻是品味它的寂靜和漆黑,而且“夜”已成為徐詩情,靈感的源泉。“夜”使詩人回到了隻屬於他們自己的內心世界,天地混沌、形色俱泯的夜恰恰是靈性敞開,詩情萌發之時即所謂“童心來複夢中身”是也。他的大量詩作都是與“夜”有關的,如《夢》、《今夜的夢》、《夢境》、《夜尾》、《夜醒》、《夜感》、《茫茫夜》、《黑暗》等等,都是詩人獨對黑夜的抒情。對“夜”的迷戀和鍾情,造就了詩人獨特的生存方式,也就是一種“以夢為真”的唯美、浪漫的生活方式。這種生活方式在一個“革命的時代”就難免消極、頹廢、無為之譏了。他對此曾做過這樣的辯解:“有人怪我懶惰,有人說我罪過,青春在夢中消逝,歲月在悔中蹉跎。還有人在我窗前走過,說我昨宵酒醉,紅蠟燭點到天明,把古今的名畫都燒毀。其實我一夜未歸,在海灘上麵獨坐,靜守那東岸的星,在五更時渡過天河。那麼你要說我常癡,或者說我已瘋,其實我隻是糊塗,把生命交給了”夢。(《夢》1941年)徐還寫過一篇談懶惰“的散文,為自己的”懶惰“辯護,認為懶惰者有兩個美德,一是淡泊,二是和平。表現出一種有所不為的狷介之氣。在迎接光明的時代大合唱中,徐反而唱出了《黑暗》這樣的與時代不協調的”夜歌:我像一個先天的聾子與瞎子,在半生的途中,有一天豁然開朗。麵對著光明響亮的世界叫苦,對過去黑暗死寂的日子懷疑,對未來希奇的生命糊塗。我期待人靜,我期待天黑,我期待燈滅,我期待混沌的宇宙,複歸它原來的死寂。我數著年份,我數著月份,我數著鍾點,我數著秒與分,但天依然發著光,人依舊虎狼般猖狂,夜裏滿地還是黃色的燈。我在這裏期待,像枯樹期待綠,像頑石期待青苔,像久旱期待雨,像春風期待花開。於是我期待夢與幻,期待瘋子一句話,期待嬰兒一個傻笑,因為在那個世界裏,我可以化一支小鳥,一支蝴蝶,越那海的茫茫,天的蒼蒼,以及山嶺的蹊蹺,在世界所遺忘的一角,把我過去的生命忘掉。但我先要采雲霞鋪路,采星星照你腳步,因為我苦,我要你來證明,我生命在黑暗中曾經清楚,在這希奇的光明中反而叫苦。這是一個大變革時代裏,徘徊於明暗之間的孤獨的個人主義者的命運。一方麵不滿於夜的死寂與沉靜,一方麵又害怕被光明所吞沒。在魯迅的《影的告別》中,我們也聽到了這樣的心理獨白:我不過一個影,要別你而沉沒於黑暗裏了。然而黑暗又會吞並我,然而光明又會使我消失。然而魯迅《影的告別》最後一句是:“我獨自遠行,不但沒有你,並且再沒有別的影在黑暗裏。隻有我被黑暗吞沒,那世界全屬於我自己”。也就是說這個“影子”決定要做這個世界裏的最後一個“影子”,一個與黑暗糾纏、苦鬥,以身飼虎,割肉貿鴿的“黑暗終結者”,所以這與徐的心態又有明顯的差異了,他表現的是一個“愛夜者”在刺目的光明突然顯現時的恐懼和眩暈,一種找不到自己的恐慌。麵對眼前的這個“光明響亮的世界”、“未來稀奇的生命”,我失去了自我,失去了靈魂,我在陽光的照射下,無處安身,無可遁逃,於是我隻好祈禱夜的來臨,夢幻的來臨,在漆黑和寂靜裏安妥我的靈魂。古人講“一陰一陽之謂道”,陰陽是一種相互對立,又相互統一的關係所以不管是純陰無陽,還是純陽無陰,都是不祥,都會導致“單盛成災”。夜與晝的關係也是這種陰與陽的關係的一種體現。美國精神分析學家默裏·斯坦因曾將良知分為“日性良知”和“月性良知”,“日性良知”埋藏在人類社會中,月性良知則延伸至整個宇宙。前者類似於弗洛伊德所說的超我,後者類似於本我。前者是人類生活必需的社會法則,後者則體現著人的天性,兩者是衝突的,但也是互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