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於抗戰一爆發,就結束留學生活,回國奔赴國難,後蟄居上海孤島。租界形勢的險惡,使他不能發表更多的與現實有關的言論和作品,這是他這時期發表的小說多純虛幻小說的一個客觀原因,但更主要的是作家的主觀因素。徐在這個時期發表了一係列的純虛幻的虛構小說,這些小說可看作是作家對其“愛和美”的人生觀、文學觀的一種集中表達。如《阿刺伯海的女神》,表達的是一種準宗教性的愛情觀。這個時期的徐是一位非宗教主義者,但他所持的是一種泛宗教觀,一種人間宗教,具體而言是一種“愛情宗教”。他認為“中國人的愛情永遠是入世的,而西洋人則是出世的”。“西洋對於女子的愛是宗教的情感,這種宗教的感情,產生了兩種與中國不同的特征,第一,是愛情隻有一種。入世的愛情是有親疏厚薄之分的,出世的愛情沒有則已,有則沒有別的,隻有一種,為這份愛可以犧牲自己,可以死。”而他所信仰的正是這種來源於宗教的愛情觀。第二是對於自然有感情。不象中國隻是對於人有感情。對於自然有感情,所以人同化於自然,對於人有感情,則自然同化於人。“所謂泛宗教,是指從宗教的特有的功能角度來理解宗教,所以徐戲說中國人的宗教有三個階段:孩子時代”父母“是宗教,青年時代”愛人“是宗教,老年時代”子孫“是宗教。”因為宗教是愛,是信仰,是犧牲,中國人的愛是這樣,信仰是這樣,犧牲也是這樣的。“《阿拉伯海的女神》揭示的就是這樣一種替代”宗教“的神聖化的”愛情。小說中的“我”乘船航行,子夜時分,一巫婆飄然而出,向我講述了一個海神的故事,一個女子由於宗教上的彷徨,莫衷一是,於是跳海自殺,成為了神。這個海神突然出現,並與“我”相愛。這時巫婆重新出現,說他愛的是假海神,他愛的隻是一個凡人,巫婆的女兒。而“我”並不因她是凡人而放棄我的愛,因為他所愛的正是寄寓凡人身上的神性。“我”因為揭了巫婆女兒的麵紗,按照伊斯蘭教的風俗就應該娶她為妻,而我已經是結過婚有了孩子的人,所以兩人的愛情就陷入了難解的困境,而解決辦法就是,就是放棄現世,而求永生,於是“我”義無反顧地往海中跳去……結尾作者地點明這是“我”在輪船上做的一個夢,哪兒有巫女、海神、少女?“朦朧的月兒照在我頭上,似乎有沁人肌骨的笑聲掛在光尾。我一個人在地中海裏做夢。是深夜。”虛幻之境又非常自如地轉換到了現實情境中。這篇小說是對徐浪漫主義人生哲學很好地說明,他說過“有人在世上求真實的夢,我是在夢中求真實的人生的,我覺是世界上應該有這樣不同的兩種人。所謂”在夢中求真實的人生,因為夢幻中的美是真實的,它實則是一種由信仰產生的觀念上的真實。所謂“在世上求真實的夢,則是要把現實變成夢,改造成夢,那就成為了一種改造社會的理想,理想和夢的區別就在於前者求其在現實中的實現,而後者隻是在幻想中捕捉美的顯現;前者指向現實,而後者指向夢幻。而徐則屬於後者。這種夢和美不因事實上的有無而受影響,因為”把實物上虛假的美,當創作上真實的美,是宗教的根據,是戀愛的根據,也是世間上最偉大的母愛的根據。要是人不能將實物虛偽的美,當作創作上真實的美,誰肯至誠至意,去撫育無靈而齷齪的嬰孩,誰肯拋擲巨款,造雄大的廟宇與教堂去供奉一個偶象的神,這是人類的愚蠢,也是人類的聰敏,沒有這一點,人類的文化不會進步到現在!宗教在近代遇到的最大挑戰來自科學理性,徐從文化功能的角度,論證了宗教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因上帝是否實存,而否定宗教的價值,這是他比當時膚淺的科學主義者深刻的地方。
施蟄存先生說:“30年代西方文學流行三個”KExotic、Erotic、Grotesque,(異國情調,色情,怪奇)這是20世紀審美現代性中的現代主義文學時尚,“新感覺派”頗受其影響,徐也不例外,但其趣味仍以浪漫主義為主,因其尚抱有一種浪漫主義的信仰,相信可以通過向自然的回歸,實現人的靈與肉的和諧、統一。《吉普賽的誘惑》寫的是一種來自於純樸、自然的吉普賽流浪者的生活方式的誘惑,表達的是一種回歸自然的愛情信仰。它是一篇寓言式的小說,首先強調的是“愛”和“美”的超社會、超道德的屬性。小說寫“我”自巴黎歸國途中,取道馬賽。受為人算命賺錢的吉普賽女郎羅拉的慫恿,到女子時裝大廈去觀看“世界第一美女”的表演,對美若天仙的模特潘蕊一見鍾情。“我”為了和潘蕊接近化盡了所有的旅費,還欠了一大筆錢。但由於把潘蕊視為神聖的偶像,始終不敢一表愛慕之情。羅拉嘲笑“我”的迂腐,斷言隻要三千法郎,就可以讓潘蕊賣淫。我憤於這種對潘蕊的侮辱,抵押了全部書籍行李交給羅拉,一試虛實。果然到飯店來賣淫的就是潘蕊,她是出於生活所迫,不得已才這樣做。“我”於偶像幻滅後,絕不饒恕她的這種行為,擲下三千法郎,將她趕出旅館。“我”經此幻滅後,大病一場,不名一文。走投無路的時候,羅拉又給我出主意,說是有位美國女人出於對“我”的好奇,願出六千法郎,與我共度一宵,我迫於貧困,不得已做了一次“牛郎。但沒想到女嫖客就是潘蕊。潘蕊將我羞辱一番,”我“也終於理解了潘蕊賣淫的無奈,於是兩人傷感地互吐衷曲,成為了一對戀人。這種戲劇式的互相”賣淫,就突破了傳統的那種“性的獨占”的貞操觀念,顯示了“愛”的超越性。它是對傳統貞節觀念的反叛,確立的是一種超道德的、個人自主的、立足於感性生存之上的審美性的道德立場。進入現代之後,宗教、傳統的瓦解使得由其為人類生存設立的彼岸目標消失,對“自然”的信仰,開始成為人的此岸生存的支撐。審美現代性與社會現代性雖有矛盾和衝突,但其哲學基礎都是啟蒙時代的對自然的崇拜。“啟蒙時代最重要的思想革命是確立自然之神的地位”它是文化由傳統向現代的哥白尼式的轉折。這種“愛與美”的信仰與向自然人性回歸的浪漫主義信念密切相關,由此引導出的就是一種審美主義的生活方式,一種克爾凱格爾所講的“美學生活態度,一種遊戲式的人生態度和及時行樂意識,隱藏在其背後的基本力量是快感官能,感性個體靠這種力量實現真正的自我,以獲得人生最高的唯一的”幸福。傳統信仰對生命意義以及幸福和善惡問題的解答已被宣告無效,享受感性快感成為對人生的終極辯護,也是人生在世的惟一目的。“新浪漫派”與這種審美感覺主義生存論的區別在於,它隻憧憬、鍾情於一種精神性的“美,而未及於”亂“——不涉及感官肉欲。他們相信”美“產生於距離的審視、產生於欲望的升華,”美“是對欲望的超越和否定。小說中的”我“和潘蕊結婚後一塊回國,由於言語不通和習俗迥異,潘蕊在中國的生活極不愉快,日漸憔悴。”我“又把她帶回了馬賽,她如魚得水,容光煥發,投入無休止的應酬之中,反而將”我“冷落了。正好羅拉同一群吉普賽少女去美國旅行,”我便加入了她們的流浪群體,在吉普賽人純任自然的任性縱情的生活方式中得到了極大的快樂。吉普賽人的愛的方式和態度與文明人是迥然異趣的,用羅拉的話說:“你們的愛是表現、追求、爭鬥、征取,而她們的愛是流露、尋覓、觸到,每一個聲音,碰到他的和音,像一個顏色碰到他的和色。”興來而聚,興盡而去,自由而灑脫。潘蕊聽到“我”要同吉普賽人同去南美的消息,坐飛機到美國來勸阻“我”,卻聽從了羅拉的“在大自然的空氣中聽憑上帝的意誌,享受你們的愛情”的勸告,加入了吉普賽人的流浪,與“我”一塊去了南美。在中西文化的水池中都養不活的瀕死的愛情之魚,在回歸吉普賽人的流浪生活後得其所在,樂而忘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