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是個人話語與時代話語、個人性與公共性之間的一個中介形式,它一頭挑起私人性,一頭挑起公共性。隻有公共性的文學是一種一元論基調上的文學,它沒有“私”的成分在內,“私”是在代“公”立言。按哈貝馬斯的說法,這是一種前現代封建社會的代表型公共領域的產物。由代表型公共領域向資產階級公共領域的轉變,標誌著現代社會的出現。而資產階級公共領域的特點就是公與私的分化,個體性和公共性並存於世。前現代的代表型公共領域是一種“一家獨尊”話語,而現代資產階級公共領域要求的則是公開、合理、討論的多元話語。獨斷性的話語在現代讓位給了平等對話,多元共存。文學史家都高度評價五四運動,認為它的最大成功就在於“個人的發現”。但五四時期的個人尚屬於一種情感型和行動型的“個人”,對真正的“個人”的意義尚缺乏一種理智上的反芻和內省,所以這種“個人”地位得之易,也失之易,時代風氣一轉,“個人主義”就成了“萬惡之源。”這大概可以說是個人主義在中國的“知難行易”命運。徐和無名氏的個人觀念是經過反芻和內省的個人觀念,是經過強烈的自我懷疑、自我負疚之後仍不能放棄的個人觀念,因此他們比前者就更多地觸及到了“個人”觀念的真意,消極意義上的個人自由的意義,這使其在個人觀念上有了更深一層的覺醒。他們力圖用文學幫助個人確立一個真正屬於私人的領域,這個領域是眾多私人領域的一個,而且和其他私人領域保持著相對獨立性。文學幫助個人在私人領域中確立起自我意識,使個人意識到自己是私人領域的主人,個體應當有自己的主體性。浪漫主義對自我的強調可以說是幫助個體確立自我認同和自我意識的最有效手段。但個體的自我認同又不僅局限於建立自我的主體性和捍衛屬於自己的私人領域,而是要在自我確立之後去和自我之外的他者建立起一定的關係。因此,這種自我認同可以說是雙向的,它包含自我與自我認同,也包括自我與他者的認同。個體永遠都是處於這樣一種雙重關係當中,即既自我關懷,又關涉別人。自我關懷的目的是為了關涉他者,關涉他者反過來又加強了自我關懷。因此,即便是最內在的私人主體性也都是和他者聯係在一起的,是和公眾聯係在一起的。所以個人性話語與時代社會話語並非是一種對立的關係,它也應是構成社會性話語的基礎。
第13章 艱難時世與文學的“輕”與“重”(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