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及徐抗戰時期的創作,大多數論者會強調其創作雖在抗日的時代背景下展開,但壓倒一切的還是他的“愛情”和“浪漫”。這給人一種印象仿佛徐是以不變應多變,“愛情”和“浪漫”成為與時代隔絕的一個孤立的領域。這種說法無助於對徐的小說進行更深入的理解。問題在於徐的“愛情”和“浪漫”究竟有什麼具體的內涵,它究竟是對現實的回避還是對現實的感應?“愛情”和“浪漫”和這個時代是什麼關係?在其時代語境中,“愛情”和“浪漫”意味著什麼?
“愛情”和“浪漫”是徐對現實的獨特的回應方式,它與其時代的現實生活是有著深層的關聯的,甚至可以說是息息相關的。隻不過這種關係不是一種摹本和原型的關係,而是一種刺激回應,以一種現實取代另一種現實的關係。先看徐在40年代寫的兩個劇本《月亮》和《生與死》。全劇的中心意象是月亮,“月亮”既是清純無邪的愛的化身——女主角的名字,也是與太陽相對的自然的存在,暗夜裏的月亮。月亮在劇中人的感覺中是與太陽相對立的另一個世界。深愛著“月亮”這位少女的大少爺聞天對自然界的月亮有這樣的感覺:“我對於月亮有很多想象,我覺得太陽是鹹的,月亮是甜的,太陽是硬的,月亮是軟的,太陽像是悲壯的軍樂,月亮像是纏綿的情曲,太陽是壓在我們頭上,叫我們下沉,下沉,月亮是浮在我們心上,帶我們上升,上升……”月亮屬於夜,屬於詩,屬於女性純真,無我的聖潔的愛,而太陽屬於白天,屬於理性,屬於爭鬥,屬於一種異已力量的威壓。月亮的世界是一個屬於愛的世界,而太陽的世界則一個屬於怨恨、爭鬥的世界。在白天的世界,人們帶著一種複仇的心理尋找公道:張盛藻的母親一直在尋找導致她家破落的、卷款私逃的仆人李勳治;“月亮”姑娘也迫於外在壓力不敢愛其所愛。在清輝彌滿的月亮的世界裏,人們則可以看到這種怨恨、爭鬥的化解,“月亮”姑娘也終於對著垂死的戀人坦白了她的真愛:“我的確不是少爺們愛培養的花朵,而是泥,是日光,我在支持這個垂死的花朵,我沒有能力使他活,但我的確給他非常安詳的死。”她的哥哥是一個仇恨一切有錢人的“階級論者”,讓妹妹與同是仆人的司機張盛藻談戀愛。
“月亮”姑娘聽從了,拒絕了大少爺的愛,但她真正愛的卻是“能體會任何人的生活、心境”的善良病弱的大少爺。但是“每次,我意識到有點愛他的時候,我總提防著這或許是我的虛榮心作祟,是我貪物質的享受在作祟,我怕我存違背我哥哥的信念,盛藻的勝利是因為他不是少爺,沒有地位……”“月亮”姑娘的愛的表白讓聞天微笑著死去了,這也給“月亮”姑娘以極大的安慰,“他要死,但他含著笑死的,這笑是信仰,是堅固的信仰,是永生的信仰,好像教徒相信靈魂可以因此進天堂的信仰,好像我的話是天國的福音。有那麼一個人,她有本事可以騙一個有這樣信仰的人嗎?”當張母找到了她的仇人李勳治,李已破產,成了窮光蛋。兩家的兒女又在遊行中被日軍打死,他們都成了一無所有的失敗者和受難者。“複仇”也就失去了意義。他們隻剩下了共同的敵人——日寇。《生與死》則集中表現的則是一種彌漫於社會的“怨恨”心態,一種怨恨、複仇哲學。劇中的劍曉,為了籌一筆錢,救被捕的朋友,被惡少雇傭,去殺素不相識的惡少的情敵。但劍曉殺錯了,殺死了一個無辜的人。而且還有另一個人,因為這個案子,而無辜被拘捕成為嫌疑犯。最後本可以逃脫的劍曉,還是決定去投案自首,承擔他的責任。他這樣解釋他的行為:“都不是為你們,是為我的思想與情感。因為我恨這個社會,恨這個社會上的不平等,我殺過人,在軍隊的時候,我殺人,我以為那次殺人以後,我們可以平等了。但是死的是我們這些兵士,結果世界還是那樣,我是一個戰場上剩下來的生命,死在我是沒有什麼的。在大流血以後,社會、國家對我們沒有同情與憐惜有錢的闊人還是這樣殘忍,窮人還是這樣苦,沒有滿足我們一點點理想與希望。憐惜我的隻是母親與妹妹,還有守白一樣的朋友,所以我願意為母親和妹妹冒險。現在想來這件事是錯了,是懦弱的行為,但可以慰藉的是我不是為自己,為愛,我去革命,從軍打仗,為愛我被收買。我殺了人,現在為愛,我去就死。”由此可知,徐的“愛”和“浪漫”是有它的現實針對性的,當他把所恨者還原為具體的人,而不是社會中某類人的代表、罪惡的化身的時候,“愛”的意義就浮現出來了,因為惡不是完全由社會造成的,它也源於人性自身的殘缺。因此僅靠社會的改造並不能真正消滅惡。所以他的“愛”的理念是相對於“恨”的現實而出現的,“浪漫”則源於生活現實的僵化、殘缺和匱乏。《兄弟》這個劇大概是抗戰時期為數不多的一個,從人性、親情的角度控訴戰爭罪惡的反戰話劇。一對兼有中日民族血緣的親兄弟成為戰爭中的對手,兄弟親情與你死我活的敵對現實構成了尖銳衝突。他們都想勸說對方轉變立場但都未如願,最後兩人都死於這場殘酷的戰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