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愛憎分明的時代主導文學話語不同,似乎一切不可原諒的事情在徐筆下都變得可以理解,無須奇怪的了。他對於筆下的有著種種人性的弱點的人物,都抱有一種了解之同情,仿佛一切錯誤事先都已被原諒了,隻因為他們是人而不是神。他從不像“人生派”藝術家在麵對病態的人生時萌發那種“哀悲”、“疾視”的情感,在於他對人從沒有抱過超出常人的期待。這種現代之愛和宗教之愛的差異在文學中表現得特別突出,它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筆下曾得到過充分的揭示。在《少年》、《卡拉馬佐夫兄弟》中,都有社會改造者、人道主義的現代之愛的信仰者,麵對芸芸大眾時產生的這種苦惱:《少年》中的留學西方的自由主義知識分子韋爾希洛夫這樣教導他的少年朋友:
我親愛的,我的朋友,人們像現在這個樣子,要愛他們是不可能的。然而又必須愛,因此,你隻好硬著頭皮,捂住鼻子,閉上眼睛為他們做好事(一定得閉上眼睛)。“你要記住你也是人”,那麼他們對你做壞事,你也隻好容忍,盡量不要生他們的氣。當然,隻要你天生比常人稍微聰明一點,那你就會傾向於對他們嚴厲。人們的天性都是卑賤的,喜歡由於害怕而愛你。你可別接受這種愛,要永遠藐視它。《可蘭經》裏有一個地方談到真主命令先知把‘執拗的人們’看作老鼠,為他們做好事,可是不理睬他們。這樣做雖然有些傲慢,卻是對的。即使在他們好的時候,你也要善於藐視他們。因為在這種時候,他們也常常是壞的。凡是不太愚蠢的人,活在世上就不能不輕視自己,不管他正直不正直,這反正一樣。愛自己親近的人而不輕視他是不可能的。照我的看法,人天生來絕不可能愛自己親近的人。“愛人類”這句話,在說法上從一開頭就是一種錯誤,這句話隻該理解成愛你心裏臆造的人類(換句話說,就是你創造出你自己,然後愛你自己),因此,這樣的人類實際上永遠不會存在。
魯迅曾引阿爾誌拔綏夫的話說:“你們將黃金時代的出現預約給這些人們的子孫了,但有什麼給這些人們自己呢?你們嘴裏既然並無毒牙,何以偏要在額上迭起‘蝮蛇’兩個大字來引乞丐來打殺?”魯迅重寫了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故事,但從這裏誕生的不是基督教的神人——三位一體的基督,而是拯救人類的人之子——啟蒙主義的先覺者。這種先覺者——就是那種叛逆的猛士,他看透了造化的把戲,他將要起來使人類蘇生,或者使人類滅盡。這種人道主義的啟蒙激情使得魯迅對待不覺悟者的態度是:“苟奴隸立其前,必哀悲而疾視,哀悲所以哀其不幸,疾視所以怒其不爭。”由啟蒙而革命,這種改造人生的文學便成為現代文學的主導方式和看待人生的主導態度。
但除此之外還有另一種“愛”,另一種看待人生的方式。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馬佐夫兄弟》中的阿遼沙對待人生的態度與此恰成對照,阿遼沙是:“生活著,一切都看見卻不加任何責備。他不願意做人們的裁判官,不願意責備,也決不去責備人家。”在這部小說裏陀氏特別區分了兩種人類之愛:阿遼沙屬於前一種,另一種則是這種時代之“愛”的代表:“我愛人類,但是自己覺得奇怪的是,我對人類愛得越深,對單獨的人,也就是說一個個別的人就愛得越少。我在幻想中屢次產生為人類服務的熱情,也許真的會為了人類走上十字架,如果忽然有這個必要的話,然而經驗證明,我不能同任何一個人在一間屋裏住上兩天。他剛剛和我接近一點,他的個性就立即妨礙我的自愛,束縛我的自由。我會在一晝夜之間甚至恨起最好的人來,恨這人,為了吃飯太慢,恨那人,為了他傷風不斷的擤鼻涕。隻要人們稍微碰我一下,我就會成為他們的仇敵。然而事情常常是我對於個別的人越恨的深,那麼我的對於整個人類的愛就越見熾烈。”前一種愛是宗教性的“博愛”,後一種愛是一種取代宗教的“現代仁愛”,它的出現與自我的發現、理性的覺醒、改造社會的曆史主義烏托邦的出現有直接關聯。羅素從他的立場出發,在他的《西方哲學史》中曾這樣評述道:“自我主義在起始之上,人們指望從別人得到一種父母般的溫情,但一旦發現別人有別人的自我就感到憤慨,求溫情的欲望落了空,便轉成為憎惡和凶惡。人不是孤獨不群的動物,隻要社會生活一天還存在,自我實現就不能算倫理的最高原則。”但由這種“現代仁愛”產生出一種造福於人類的變革社會的現代理想,而且這種理想的確推動了社會的變革,使人類生活較之傳統獲得了巨大的改觀,使社會變得更為進步、更為人性化,這也是不可否認的曆史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