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十四歲開始放羊時,我家就住有一些年輕幹部,如荀忠義、張文昌、趙春輝等。這些人都有文化,我亦和他們處得很好,故在我準備念書時,他們都成了我的各科老師。我一邊放羊,一邊學習,能如願在十七歲時考上北沙堰三高的三班,他們有很大的功勞。和我關係最好的,要數荀忠義了。他就是現在孩子們的大舅。

我考上北沙堰三高後,荀忠義也調到勍香區裏當了區指導員,不在安上住了。雖見麵少了,但隻要見了麵,準還要淘氣一陣才走開。有一次,我從學校回來,正好碰上忠義拉著馬從我村裏走過,我又和以前一樣問訊後,又淘氣了一句,但忠義沒有還口就往北沙堰走了。我隨方(立刻)回到家裏,把我和忠義淘氣的事告訴了大姐,問大姐:“咱怎麼把忠義惹下了?怎麼今天我和他淘氣,他沒有應承就走了?”大姐大笑了一氣,說:“他已經是你哥哥(即內兄)了,以後見了再不敢說淘氣話了。”我這時才知道忠義有個和我同歲的妹妹虎秀,忠義想把她說給我作親。雖然他也知道我與陳福秀結婚,福秀沒過幾天就去世的事,但他還是有這種準備。不過此前我並不知道他的想法,怎麼和我家提的我也不知道。

從這天起,以後見了忠義就覺得很不好意思。因我和忠義淘氣前,已有媒人和我在陽家莊(忠義村)說親了(提的對象就是忠義的妹妹,現在的我妻虎秀),後來我還和尊英相隨去過陽家莊一次(尊英是我三高的同班同學)。這一去有兩個意思,第一是看看她親(漂亮)不親。第二是讓她也看看我,省得以後麻煩。這件事因忠義去了克難坡,他家裏老人和鄰居們都說我不親耽擱了下來。

第二年忠義從克難坡回來,以為此親事已定了。但了解後,還沒有定下來,又來到北沙堰學校,和我坐了有半個多小時,因我要上課他才走了。他回到家裏對老人說:那個孩子還和以前一樣,意思是沒比以前長得更醜了。並且說在學校了解了一下,這個孩子在班裏學習很好。經過忠義做大人的工作,由他決定要成這門親事。這樣我家又和李玉璋(當時三區區長)說好,加了李玉璋這個媒人,才把這門親事定下來,第二年我十九歲時過了事。

因我家在當時還算是差不多的下家(下家:家庭),過事時是親迎(女婿親自上女方門迎親)的,有轎子、吹鼓手、四個牲口(媳婦坐轎子一個牲口,女婿一個牲口,搬親的兩個牲口)、四個拉牲口的孩子。在當時這就算是最排場的了,但和現在比起來就差得太遠了。過事的當天,起身再早,轎子回來,最早也在晚上七時多。趕(等)拜了天地,鬧房的孩子鬧起房(耍新媳婦)來,吃飯的吃飯,吃完飯已12點多了,這天才算結束了(轎子為什麼回得這麼遲?因當時鄉間規矩,太陽落了才能在女方家起身)。

第二天吃過早飯,就開始行禮,就是現在的典禮,但比現在典禮的時間要長得多。要往比自己大的親戚、家道(家族)中的長輩和同輩中年長的行禮。受禮的都要給新媳婦遞喜錢。行完禮,新媳婦要坐上轎子在村裏轉一圈,名叫參村。參村的轎子不穿轎衣,為什麼不穿轎衣?我看就是讓村裏人看這家的新媳婦長得怎麼樣,亦讓新媳婦看看這村子好不好,出入(路況)如何。

到第三天,主要的事情,就是招待喚三日的(喚三日:即過事後第三日媳婦娘家的哥或年輕一點的叔等,趕一頭牲口,引一個拉牲口的孩子來接新媳婦回去)。這是主要任務。要是坐席的人家,找幾個親戚配一下席,然後給拉牲口的一些喜錢,多少可與媒人商量。如過事不是親迎的,女婿要在第三天,相隨媒人送媳婦到丈人家回門,去了也是給老人們行禮,也要給親戚、村裏人行禮。和男方典禮一樣,丈人家也要給女婿一些喜禮。典禮一事,在以前叫“見大小”,我認為這個叫法很好,因在行禮時,就專門有人在一旁大聲叫“給姑姑叩頭”、“給叔叔叩頭”等,這樣就知道受禮的這些人跟自己是什麼關係。做完以上各事,女婿、媒人當天就要返回女婿家。

以上就是我們老夫老妻當年結婚前後的實情,寫出來逗孩子們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