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年土改後,不論什麼成份的人都分到了土地,隻要把自己的地種好,就有足夠的吃喝了。
三、土改分東西
四六年及四七年前半年,新安在工作團的領導下,發動起群眾,成立了農會。在工作團、農會的領導下,定了成份,鬥倒地主、富農,分了田地、房屋、財產。
在土改前,先發動群眾,分了地主富農的家具。分的辦法,由貧下中農用紙條事先寫好自己的名字,帶上漿糊,到了地主、富農的家裏,把紙條貼到哪個家具上,哪個家具就成了自己的。小家具不貼名字,誰拿上就是誰的。
分家具不是一次就分完,而是隔幾天分一次,直到分完為止。但有的地主、富農,家道(家族)中有貧下中農的,貼了名字,不拿家具,這家具就留給主家了。但這種地主、富農沒幾家,也影響不了貧下中農的翻身。
我家是富農成份,群眾當然也要來我家分家具。曉得了群眾快分家具了,我們事先把一些小家具藏了起來,準備分家具後,自己能用。一個小四號鍋藏到糠裏頭,被分家具的用杆子捅出來拿走了;勺子、刀子、鐵匙藏在小櫃底下,被分家具的搬小櫃時,露出來,連小櫃一齊拿走了,真笑人。
我家沒有貧下中農家道,隻要是貼了名字的家具,都要搬走。在貼名字的時候,工作團的幹部對貧下中農說:“這兩個白箱子不要貼了,給他們兄弟倆每人留一個。”
貧下中農分家具時,不單是我家,就是其他地主、富農家,也是想讓一次分完。因分下就是自己的,全村的貧下中農誰肯不來?一家就來好幾個,一次就來四五十號人。雖來分家具的人對地主、富農不打不罵,但不論大人小孩心裏都很不安。如能一次分完,心裏就平整(踏實)了。
四、分家
四七年土改時,我家的成份已改成中農,退回了農具和一頭牛。八口人,按人分了八份地。為了發展生產,我們兄弟間商量了一下,征得老人的同意,我們兄弟決定分家。分家本來該由大哥負責,但大哥這人不愛管事,隻好由我來分。
大宗物品,如土地、大一點的家具,搭配成兩份,相後(妯娌)兩人都沒意見,都定了,就在最後一個大簸箕上出了糾紛,兩人都要。我對嫂子說:“你比她大,你聽話,不要和她爭,讓她要去。”但嫂子不行。我又和虎秀說:“咱不要這個大簸箕了,讓嫂子要去。咱年輕,來了賣簸箕的,咱買一個就行了,不要和嫂子爭了。”怎麼說,虎秀也不行。大哥在跟前,也沒勸勸嫂子。相後兩人誰都不讓誰,誰都要。那時我才21歲吧,說不通,就火了,用腳踏成兩塊,一人給一塊,誰都沒拿,都沒意見了。簸箕就算這樣分了。
窯我分的靠高壟東邊的兩孔正窯,還有正窯下邊的一間小窯共三孔。大哥分的正窯的當中窯一孔、最西邊靠路的一孔,南邊靠路的小窯一孔,也共是三孔。金喜院靠西邊的正窯一孔,西邊正窯下邊的瓦房三間,我不要,全記到大哥名下。窯房就這麼定了。
我們兄弟分家後,在勞動方麵,不分你我,都在一起勞動。我才開始勞動,不管是耕地、鋤田、碾場,都是大哥教我。每年夏收、秋收時,我以擔為主。夏收時,我們兩人割一早晨,媽送來飯,吃了飯就是我來擔,大哥一人割。等我擔回一回再來時,大哥和嫂子、我妻虎秀在地裏收,我往回擔。我們兄弟之間,不管收夏收秋,都是我做出力大的,哥做出力輕的,從沒說三道四的,都是和和氣氣的勞動。每年的收成,除完成國家任務,自己吃的不成問題。
1948年,我參加了教育工作,家裏的土地由大哥一人耕種。收夏、收秋後,收成好了,多給我些,收成不好時就少給我些。因此家裏做莊稼的事我一概不管。所以,我從開始教學,經常在學校,沒有誤過教學工作。不管到了哪裏,都得到家長學生的好評,故在教學期間,由民辦轉為公辦乙等教員,又由乙等教員轉為甲等教員,可能我的教學工作搞得還算好吧!
後來家兄得了個結核性的慢性瘡,不能勞動了。到包頭一個醫院檢查後說,要打鏈黴素。當時鏈黴素很貴,買不起,但非打不行。父親讓大哥到城內打針,因當時父親一人在城內當工人做油漆活,雖掙錢不多,打一支買一支還是可以辦到的。大哥的瘡藥用對了,病慢慢的好了起來,亦幫父親做起活來。兩人幹活掙的錢多了,哥的瘡好了。這時成立縣木業社,因父親的油漆手藝好,木業社收父親、大哥加入了油漆組,轉成國家供應,就一直在木業社勞動到老。春林大了,也轉成了國家工人。
大哥病時還是單幹,家裏的八份土地沒人種,我隻好請假回來種地,一直到老。大哥成了名至實歸的老工人,我成了名副其實的老農民。這沒說的,這是我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