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夥食費

愛玉在勍中念初二時,學校事務長是我的好友王國良。當時的初中生吃的是換購糧,隊裏每年把分的糧食糶到糧站,將拔糧單交到學校事務處吃供應糧。學生在事務處領飯票,每月得九塊錢的夥食費。九塊錢現在聽起來不多,但在當時我家來說,就是個大難題,隊裏一個工隻值三毛錢,怎麼交這九塊錢呢!

因此,正月裏開了學,一直到7月份還沒有給愛玉交過夥食費。事務長在開飯時,都要向學生宣布誰欠多少夥食費,交不了的停止吃飯。每次愛玉回來向我要夥食費,我就隻好去中學見見國良,說:“過幾天我送來。”

國良對我說:“你不要再來了,我又不是向她要,總不能讓她回到宿舍,我再宣布要夥食費吧。”

國良雖這樣說,我總是得想辦法交。

天無絕人之路,一天早晨起來,老天下起了小雨。我問了一下隊長,說:“趁今天下雨,我去擔炭行嗎?”

隊長說:“下雨天隊裏不勞動,你想擔就擔去。”

於是我就去尉家溝往勍香瓷窯擔炭。十裏遠的紅膠泥山路,擔100斤炭隻賺5毛錢。兵全、忙隻二人也想去,就同我一塊去了。

第一回回來時,已下濕衣服了。兵全、忙隻不想去了,叫我也不要去了。

我說:“你們回去吧!我再擔幾回。”

他們走後,我又擔了一回。第一回雖下雨,還不很大,畚上有炭蓋著,一擔畚的皮過了9斤。第二回連皮過了200斤。收炭的小朋友見我在雨地裏擔炭,對我說:“老哥,你隻要擔來炭,不管你的畚有多重,我都給你除9斤皮。”

下午我又去擔了兩回,這一天總共擔了四回。

老天也真可憐我,一連下了六天雨,我就一連擔了六天炭。那時尉家溝到勍香的路很不好走,擔上炭上紅坡時要在水裏走,因為水裏比路上可(指程度輕)滑些。水將(正好,剛剛)到腳麵上邊,不覺得冷也不覺得熱。收炭的小朋友很同情我,讓我抽煙、喝水,好象我是社會上一個最可憐的人。但我不覺得。

這六天擔炭共收入27塊錢。天晴後,我拿了20塊給國良交夥食費,國良不收,問我哪裏來的錢,我說:“你管我哪來的錢?”

國良說:“你不說清楚,我就不收。”

我說:“偷的。”

國良硬問的沒法子,我隻好把錢的來源說了。國良聽了,說:“孩子大不了,就把你受死了。”

閑談了半天,國良又說:“你會綁幔子麼?”

我說:“會。”

“有兩個教室的幔子壞了,我給你說一下,你來做。”

過了一兩天,國良到我家,說:“綁幔子的事我給你說了,你去把工資說定再動工。”

我隨即找隊長請了假,說好一天給隊裏交1塊錢,隊裏給我記一個工。又相隨國良到中學見了學善,說定了工資,當天就開始幹起來。

二、勍香供銷社綁幔子

記不得是哪一年種蕎麥的時候,勍香供銷社找我和金記去綁幔子。我向隊長請假,因隊裏會種蕎麥的人不多,隊長不讓走,隻好請晚上的假。隊長準了假,但規定白天一定要下地種蕎麥。

請假的當天晚上,我倆就去供銷社做活。我們兩人,一夜可做完一間,每人可得5塊錢的工資。當時的5塊錢,可買16斤6兩煤油或割7斤豬肉還剩1毛錢。我們托人早上上地時,給我們把農具帶上,下午收工時再幫我們帶回家裏。而我們兩人晚上綁完幔子,天明了就順便到了地裏。

我是個經常睡不著覺的人,不管白天怎麼苦重,晚上還要在油燈下看書看到三點才能入睡。到供銷社做活時,開始一兩天不睡覺還不覺得怎麼樣,中午回家,還要給家裏擔水。兩三天後,就覺得瞌睡了。在種蕎麥時,隻要隊長讓休息,隨挨地我就睡著了。隊長讓勞動,別人都起來開始幹了,我還在夢鄉,非要他們叫我不可。這勞動真比安眠藥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