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浙江城市化的進程與機製(2 / 3)

2.城市化又促進了製度創新、技術創新及對外來創新的吸收轉化

關於城市的創新功能:現代經濟理論向我們揭示了城市尤其是中心城市之所以具有重要地位,是由於其具備以下功能:①城市是新製度建設的起點。我國城市通常是一個區域的行政中心,任何製度的推行和維護,必須依賴於城市及其網絡係統在城鄉廣大空間上展開,而城市本身的發展,又與其所推行的製度是否符合曆史發展的要求有關。②城市是新產業的成長基地。古往今來工商業的繁榮有力地推動了城市的發展。但城市產業對區域經濟的帶動作用,與產業本身的先進性密切相關。如果城市產業是落後、停滯和衰退的產業,則可能產生的是阻礙區域經濟發展的作用。城市產業的先進性從根本上決定了城市發展的活力和前景。③城市是區域內外較優質生產要素的配置中心和集散地。城市對內吸收區域內的各種要素,對外則開放性地接納外區域和國外要素。這些要素一部分在城市中就地組合配置起來,構成增長極的發展實體及能量,其餘則按照市場規律通過城市網絡的集散作用流向能發揮其機能的要素組合體。所有這些配置的優化程度,決定著城市有機體運作的效益,進而決定著城市本身發展的能量大小。④城市是集聚經濟效益形成的天然空間。城市將大量企業、管理機構、居民戶和各種基礎設施集聚於一個相對密集的空間,大大強化了相互間的分工協作,擴大了經濟規模,加速了技術更新及新興科技的創新運用,提高了信息的反饋速度和準確性。集聚經濟是城市優勢發揮的重要條件,決定著城市能否真正成為具有低成本、高效能優勢的經濟龍頭(陳自芳,1999)。

周振華(2002)認為,在當今新科技革命條件下,科學和技術的高度融合,科學技術研究、開發到應用推廣的周期大大縮短,原創性的基礎研究和技術集成創新對帶動新興產業群的發展以及增強各國競爭力的作用日益凸顯。然而,這通常需要跨學科的合作、多種技術的組合和綜合運用,以及不同經濟部門的廣泛分工協作等條件。在這方麵,城市,特別是大城市具有明顯的比較優勢,更能適應新科技革命的要求及其國際競爭中技術創新的特征。世界銀行認為,新的、充滿活力的行業傾向於選址在大城市中心,它們可以得益於不同部門所提供的多種好處。而相對成熟的行業則集中在比較小的、更專門化的城市,在這種地方擁擠的代價低,本地化經濟的程度高。也就是,大城市更適合於發展原創性的、具有世界水平的科學創新以及有帶動新興企業群體的技術集成創新。但這也對大城市提出了相應的要求,即必須具備綜合創新基礎及其能力。

此外,大城市的比較優勢,在於更適宜開展技術供給意義上的國際技術合作活動,接受外來創新能量的輻射。從事創新活動的研究與開發機構,具有明顯的向大城市集聚的趨勢。因為大量的科學家、工程師、技術個人都需要在地域上接近,以實現麵對麵的交流與合作。城市的良好條件也有利於穩定各類人才,並對外地人才構成巨大吸引力。同時,國外先進技術的擴展也更傾向於集中在大城市,因為大城市具有更好的接受技術擴散的基礎與條件。大多數研究表明,技術擴散(即他人而不是創新者本人廣泛使用某項技術)在總體上對提高工業生產率是有積極意義的。它與創新活動中的R&D的投資活動同樣重要。例如在日本經濟高速增長時期的前半期(1956—1964),日本共引進了2600多項新技術,平均每年引進新技術550項;在其後半期(1965年至20世紀70年代初)平均每年引進新技術迅速增至1350項,到20世紀70年代初更猛增至每年近2000項。因此OECD的研究發現,技術擴散對日本1970—1993年間勞動生產率提高產生的影響比直接的R&D開支還要大。因此,城市本質上是一個開放係統,是在不斷對外開放中集聚與培育其綜合創新能力的。隨著城市係統的發展,其對外開放度可能加大。反過來,隨著經濟發展和技術進步,資本、技術、勞動力等生產要素的空間流動性增強,城市創新網絡會超出地理界限的限製,在國家或全球範圍內與其他區域創新網絡連接、聯合和協作,以開辟國內外市場,或者獲得來自於遠距離的高度專業化知識。

進入21世紀以來,我國的城市發展將進入“深層次發展”時期。在這種情況下,城市,尤其是大城市在原創性的基礎研究和技術集成創新方麵具有明顯的優勢,它更能適應新科技革命的要求,具有在國際競爭中技術的創新性特征。反過來,區域競爭與技術創新也日益聚焦於大中城市。王永鋒等(2007)通過對中原地區城市群9個地級市城市化水平和創新能力的綜合分析,發現區域競爭與技術創新存在顯著的正相關關係(相關係數為0.96),而且發現在經濟全球化和區域經濟一體化背景下,區域競爭和技術創新日益集聚於大中城市,並有力地促進了城市化發展;同時,城市作為創新的“神經中樞”,隻有區域城市化達到一定層次後,相應的創新才會產生。

3.浙江省城市化的“技術—製度”分析框架

按照上述思路的分析可知,改革開放以來浙江城市化發展已從“強縣戰略”的發展階段,進入到“都市化戰略”的新階段,即從依靠外源性技術擴散(工業化、國際化)和內源性製度創新(市場化、民營化)為主要的“強縣戰略”向依靠內源性技術創新和外源性製度融合為主的“都市化戰略”轉型(見圖2·1)。具體而言,技術和製度是影響經濟發展的兩大長期因素,在這兩個因素的不同作用下,浙江城市化經曆了從以農村工業化和小城鎮化互動發展為特征的“強縣戰略”向以城市化提升工業化為特征的“都市化戰略”的轉變。

圖2·1浙江改革開放以來城市化戰略轉型的分析框架

(1)在改革開放初至20世紀90年代中後期的“強縣戰略”階段,浙江的工業化和城市化發展主要依靠外源性技術擴散和內源性的製度創新為主要驅動力,外源性技術擴散的初期主要表現為大中城市國有企業的技術向鄉鎮企業的擴散,後期則主要是國際產業技術向國內沿海地區的梯度轉移;而製度創新主要表現為由農村到城市、自下而上的逐步推動的民營化和市場化進程。在這一時期,農村和小城鎮是技術擴散的主要載體和體製改革的重要溫床,對於促進改革、發展經濟發揮了重要作用。

(2)在20世紀末、21世紀初進入“都市化戰略”時期以來,隨著中國加入WTO及浙江工業化進入中後期,一方麵,市場化力量的釋放趨於緩和,但對外開放的步伐卻進一步加快,與國際製度的加速接軌和融合成為體製改革的重點;另一方麵,技術擴散的勢能逐步減弱,但技術的自主創新所帶來的企業高成長性和產品高附加值日益成為經濟發展的重要動力。在這樣的背景下,內源性的技術創新和外源性的製度融合成為浙江工業化和城市化的主要推動力。這時,大都市作為對外交流的重要節點和技術創新的主要平台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本章以下內容,將主要圍繞上述判斷展開進一步闡述。

二、“強縣戰略”時期的動力機製

在“強縣戰略”時期,浙江的工業化和城市化發展主要依靠外源性技術擴散和內源性的製度創新為主要驅動力。具體又可分成兩個時期:改革開放初至20世紀90年代初的城市化起步階段,以及1992年至20世紀90年代中期的城市化展開階段本部分內容主要參考了《浙江工業崛起和具有特色的發展道路》和《浙江省情(1949—1984)》等文獻。。

(一)城市化起步階段:傳統體製的突破

改革開放初期,浙江省城市化的推動力主要是依賴於計劃體製外市場經濟的突破所產生巨大社會激勵;但是,以城市國有企業為主的技術擴散也發揮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1.1979—1983年,社隊企業迅速崛起

從製度供給層麵來看,1979年中共中央在《關於加快農業發展若幹問題的決定》中提出“社隊企業要有一個大發展”,同年國務院頒布《關於發展社隊企業若幹問題的規定(試行草案)》,為社隊企業健康發展指明了方向。80年代初,省委、省政府把發展社隊企業作為振興農村的重要力量積極給予扶持。采取適當減免稅收、允許產品加工自銷和價格浮動、發放低息貸款、實行工效掛鉤等一係列政策措施,消除舊體製的各種限製,為社隊企業的發展提供了較為有利的政策環境。

同時,社隊企業帶有明顯的社區屬性,使之與社區行政組織的發展目標較為一致。在勞動力使用、資金籌措、投資項目實施、土地征用等方麵得到社區行政組織廣泛介入和有力支持,特別是有相當部分土地能夠無償使用。這使得社隊企業生產成本和交易成本較低,在與城市工業企業競爭中相當有利。

此外,80年代前期浙江即形成了數以萬計的農民銷售大軍,走南闖北,為社隊企業的產品開辟出了廣泛的國內市場。

從技術供給層麵來看,社隊企業的生產技術主要借助於城市工業的力量。廣泛利用城市工業的二手設備、技術人員和協作關係,利用偏重發展重工業留下的產業空檔,主攻市場短缺的輕紡類等消費品。“技術靠退休(職工),設備靠換舊(二手設備)”、生產靠補缺和聘用“星期天工程師”,是其早期形象寫照。

1982年社隊企業工業總產值首次超過城鎮集體企業,到1983年全省社隊企業工業總產值已從1979年的26.5億元增加到76.53億元,比1978年增長2.8倍,在全省工業總產值增量中占到34.5%,成為推動全省工業化的生力軍。

2.1984年至20世紀90年代初,鄉鎮企業發展壯大,城市企業改革全麵啟動,外向型經濟積極推進

從製度供給層麵來看,1984年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農牧漁業部《關於開創社隊企業新局麵的報告》,正式將社隊企業改稱為鄉鎮企業,明確“積極扶持、合理規劃、正確引導、加強管理”的發展總方針。省委、省政府把發展鄉鎮企業作為長期戰略,進一步采取支持發展鄉鎮企業的政策措施,促使鄉鎮企業上新台階。1984—1991年,農村工業總產值從119.21億元增加到870.74億元,對全省工業增長的貢獻率達53%;農村工業總產值占全省工業總產值的比重從1978年的16%上升至1991年的48.3%,接近半壁江山。

1984年10月,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作出《關於經濟體製改革的決定》,按照發展“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的需要,全麵推進以增強企業活力,特別是增強國有大中型企業活力為中心、以城市為重點的經濟體製改革。企業股份製和企業集團進入初創階段,企業改革和工業管理體製改革全麵啟動。1985年起,單一的指令性計劃改為指令性、指導性計劃和市場調節三種形式,同時推行超計劃產品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價格“雙軌製”。到1990年底全省注冊登記的企業集團有62個,注冊資金合計9.3億元。浙江紡織工業集團公司、娃哈哈企業集團、浙江萬向機電集團公司、浙江橫店企業集團、杭州西湖電子集團、溫州東方工業集團等以旺盛的生機展現了廣闊的發展前景。

1984年,寧波、溫州兩市列入全國首批對外開放的14個沿海港口城市,浙江成為最早實行對外開放的省份之一。工業領域率先敞開利用外資的大門。到1990年,全省工業利用外資項目累計780個,協議利用外資累計4億多美元。1980年起省級外貿公司自營進出口,輕工、機械等工業廳局也成立自營進出口的工貿公司。1988年,市地縣外貿公司和部分生產企業開始獲得進出口經營權。此後,全省工業產品出口呈現前所未有的增長勢頭,1991年獨立核算工業企業出口交貨值220.1億元,占銷售總產值的16%,出口依存度逐步提高。

從技術供給層麵來看,利用對外開放新形勢,較大規模地引進國外先進的技術裝備,是20世紀80年代工業發展的一大特點。1983—1985年省計經委批準技術引進項目720項,“七五”時期累計成交技術引進項目642項。引進技術裝備主要用於紡織、絲綢、家電、機械、化工等行業,家電行業是這一時期技術引進的重點。

企業技術改造是80年代技術進步的重點。隨著技術改造規模不斷加大,技術改造主體從國有企業向城鎮集體和鄉鎮企業拓展,投資來源從依靠國家撥款轉到貸款、企業自籌、利用外資等多渠道為主。據省計經委統計,“六五”和“七五”期間,全省技術改行總投資分別為40.2億元和147.4億元,年均增長分別為27.1%和18.7%。企業技術進步不斷見效。80年代中期浙江工業裝備新度在全國領先。“六五”時期浙江工業增長額中技術進步因素占比重為27.1%,高於江蘇、上海;總體工業技術水平居全國第六位。

由上可知,改革開放初期浙江省依賴於計劃體製外的市場力量的恢複,有效地加快了原國有企業工業生產技術的擴散和國外較為先進技術的引進利用,從而迅速地推進了全省的工業化和城鎮化發展。從城鎮化方麵來看,主要呈現出以下幾個特征:一是全省城鎮數量有較大幅度的增長,城鎮人口和用地規模也不斷擴大,城市化進程明顯加快。二是城鎮體係發生顯著變化,小城鎮數量迅速增加,到80年代末小城市占設市城市總數的80%;城鎮規模小且分布密度較大,平均高達38.7個/千平方千米,其中浙北平原和沿海地帶村鎮尤為稠密,一般每平方千米有4~5個,個別縣(市)高達7.5個。三是中等城市偏少,大中城市之間距離相對較遠(一般在150~300千米)且交通設施相對落後,導致城市之間的橫向聯係較為薄弱,產業結構雷同現象較為明顯。四是地區間城鎮發展不均衡,沿海地區許多小城鎮人口和用地規模迅速擴大,成為鄉鎮企業集聚和商業興旺的中心城鎮;而占全省相當比重的山區和海島城鎮,由於交通、用地、水電等條件較差,建設發展都比較緩慢。五是大部分城市工業基礎較為薄弱,許多小城鎮(包括縣級市市區和縣城)仍以“五小工業”為主要產業,難以發揮中心城市的經濟輻射和帶動作用。六是城鄉差距逐步縮小,二元結構在一定程度上有所緩解。

(二)城市化展開階段:改革開放的推動

1992年鄧小平南方談話後,黨的十四大確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改革目標,對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產生了巨大的推動作用。浙江省委、省政府貫徹落實鄧小平同誌重要談話精神,迅即推出加快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的40條政策措施;並提出科教興省戰略,強調發揮科技進步和提高勞動者素質在經濟發展和工業增長中的重要作用。1993年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若幹問題的決定》,為深化改革提供了強大動力。國有企業改革朝著建立現代企業製度的方向發展。1994年起,財政、金融、計劃、投資、流通、價格、外彙外貿體製等進行重大改革,初步形成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宏觀管理體係的框架。

在民營經濟方麵,浙江省從1992起對全省鄉鎮企業大力推動以股份合作製為主要形式的產權製度改革。1993—1994年,省政府先後下達了《關於鄉村集體企業推行股份合作製的試行辦法》、《關於深化鄉鎮企業改革的若幹意見》、《關於進一步完善鄉村集體企業產權製度改革的若幹意見》。20世紀90年代初期,據省鄉鎮企業局統計,6萬多個鄉村集體企業已有90%推行了產權製度改革。緊隨鄉村集體企業改革,城鎮集體企業改革加快了步伐。此後,全省個體私營企業形成發展高潮。到1998年省政府進一步下達了《關於大力發展個體私營與非公有製經濟的通知》,民營經濟發展的體製障礙基本消除,個體私營企業在全省工業中的地位急劇上升。經過改革後的多數企業,產權明晰,管理加強,活力重現,增長加快。1992—1994年,農村工業總產值逐年增長,分別為46.7%、73.8%和57.2%;農村工業總產值占全省工業總產值的比重從1991年的48.3%迅速提升到1994年的63.5%,對全省工業增長的份額高達89.3%。到1998年,全省個體私營工業總產值超過集體企業。是年,個體工業單位有52.5萬個,私營企業有9.6萬個,遠遠高於1990年的合計數20.2萬個;個體私營工業總產值達到5110.8億元,是1991年的25.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