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浙江的市場化與城市化(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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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0028.9~49.957.8~48.16.44~11.512~15

資料來源:陸立軍、白小虎、王祖強:《市場義烏——從雞毛換糖到國際商貿》,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3.國際性商貿城市

進入20世紀90年代中後期,各地仿效浙江專業市場的模式,興建了大批市場。國內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義烏小商品交易額也因此出現了短暫的停滯。然而,義烏小商品市場上外商雲集,外貿出口占銷售總額比重已達50%。2002年義烏市出口商品交貨值15億美元,貨物外運量超過20萬標準集裝箱,出口國家和地區達160個。通過實施“興商建市”戰略,義烏正形成大進大出、兩頭在外的開放型經濟,需要國際性的市場和高度開放的城市與之匹配,義烏應向國際化商貿城市的方向發展。在世紀之交,義烏抓住中國對外開放的戰略新機遇,沿著“興商建市”的道路,大膽決策在城市的東北部(福田村一帶)開發新一代商品市場,建設“國際性商貿城市”。國際性商貿城市是未來義烏經濟社會發展戰略的目標,由位於中心的商貿中心與東北、西南兩翼的產業區構成,遠景規劃為三個一百平方千米的“一體兩翼”的城市總體框架。“一體”是指以小商品城為主體的商貿中心,或者說中央商務區,“兩翼”是指沿義烏行政區域中線向兩端延伸的製造產業區,由義烏經濟開發區和主要專業鎮的工業園區組合而成。“一體兩翼”的重心是中央商務區,2002年10月,新建成的第五代小商品市場一期工程——福田市場被正式命名為“義烏國際商貿城”。在義烏城區已經形成了針織市場、篁園市場和賓王市場組成的中國小商品城市場群,新建成的國際商貿城沿著主要幹線道路由市中心向東北方向擴張。市場向外擴張,城市中心讓位於綜合服務業,為小商品貿易配套的服務行業也隨市場向外擴張,在新市場區迅速形成了物流、住宿、餐飲等設施齊全的商務環境。

國際性商貿城市,是指在世界城市分工體係中,商貿業的輻射力、影響力、控製力具有明顯的國際性的城市。義烏要建設成國際性商貿城市,一是小商品商貿業在國際上或國際某一區域具有中心地位;二是現代化的城市基礎設施;三是城市功能的國際化。義烏要成為國際性的小商品流通中心、製造中心、展示中心和研發中心,在城市中形成規模較大、輻射力強、功能完善、具有國際影響的現代化的中央商務區,具有高度發達的文化事業,國際化交流頻繁。在國際性商貿城市的戰略框架下,單純興建市場不等於提高城市化水平,市場越多、市場越大,不等於城市越有競爭力。義烏的商貿業要從單純的擴建市場轉變為小商品流通中心的業態提升。

一是繼續加強產業帶建設,為小商品貿易提供產業支撐。國際性商貿城市必須有堅實的生產基地和創新基地來支撐,隻有這樣才能保證義烏作為國際性小商品流通中心,擁有新產品的創新優勢、產品的生產成本優勢。工業園區是促進產業集聚、提升的重要載體。集中辦好若幹工業園區,可以有效解決小商品生產企業的“低、小、散”問題,實現資源共享,降低生產成本,提高規模效益。同時,還可以通過產業集聚,帶動人口集聚,加快城市建設。為此,義烏加強了現有園區的規劃和整合,開發建設義烏西南、東北各100平方千米的兩大產業帶。依托優勢產業,建設文化用品、化妝品、服裝、拉鏈、毛紡、飾品、印刷、玩具等新的八大特色產業園區,引導規模企業進園區建廠房,引導中小企業進園區租標準廠房,徹底改變過去工業“遍地開花”的狀況。

二是大力加強城市建設,提高城市綜合功能。舊城改造和繡湖公園是中心城區的建設重點,作為1999年的浙江省重點工程,對推進義烏城市化進程、加快現代化建設起到了重大作用。這一工程拉開了現代化大城市的框架,美化了城市環境,優化了投資環境,強化了中心城區的功能,提高了城市品位,改善了義烏城市形象。與國際商貿城同步,義烏市多渠道籌集資金,加大了對城市公共文化設施的投入,興建了文化體育中心和國際展覽中心,與國際商貿城相呼應。這些設施不僅提供了義烏承辦大型文化體育活動的場地,提高了義烏的城市知名度,還為義烏舉辦國際性商品博覽會和行業性商品博覽會提供了高檔次的場地和設施,使義烏博覽會成為小商品流通中心的重要產業支柱。

(二)市場、產業與城市化的互動機製

義烏在改革開放30年左右的時間中,區域經濟和城市麵貌發生了深刻的變化,成為浙江中部發展最為迅速、城市化水平最高的區域。作為一個縣級市,當然無法與省會城市杭州、港口城市寧波相比,要成為一個大都市也許不太可能。但是,義烏有自己的產業特色,有小商品貿易和小商品加工產業,正在形成以小商品為特色的國際性商貿城市,而且還與周邊區域形成了密切的跨區域產業協作分工,大有形成浙中城市群的趨勢。義烏近30年來的城市化進程,特色之一是從本地優勢中培育了小商品市場和貿易;特色之二是從無到有地發展起了小商品加工業,工業比重後來居上;特色之三是城市的主體框架構築於小商品貿易和小商品加工業的基礎之上,功能明確,互為支撐。義烏的城市化與市場和產業相融合,市場和產業的成長,也就是城市的成長,而城市的成長,為市場和產業的擴張提供了更多綜合城市功能的支撐。義烏的城市化進程中,由市場化而城市擴張、由城市化而產業提升,是一個典型的由地方化經濟(產業內集聚)的城市化向城市化經濟(產業間集零)的城市化轉變的成功例子。地方化經濟(localizationeconomies)和城市化經濟(urbanizationeconomies)都是集聚經濟,是企業外部資源帶來的收益。地方化經濟與特定專業化產業的相關資源的空間集中有關,城市化經濟的源泉和地方化經濟大體相同,學者們更多地強調了基礎設施、非標準化投入品、多樣化以及行業間信息交流與知識溢出等的積極作用。

1.市場、產業集聚與城市化

在義烏市場形成之前,義烏的產業以農業為主,僅縣城有少量城市人口,城市化長期沒有啟動。小商品市場在廿三裏鎮和稠城鎮開放後,經商農民開始湧入縣城,市場周邊出現為往來客商服務的第三產業,出現了第一次人口和產業集中。在短短的十年間,市場規模數倍翻番。在義烏經商的不僅有義烏本地農民,還吸引了周邊縣市的商人常駐義烏,小商品市場從一個本地市場轉變為區域性小商品集散中心。為小商品市場配套的勞動力市場、運輸市場等開始形成,出現了第二次人口和產業的集中。小商品市場的數次易地興建(新馬路市場和針織市場),帶動了城市的擴大。20世紀90年代後,小商品加工工業開始興起,分布於城市近郊的經濟開發區和主要專業鎮,勞動密集型的小商品加工業,吸收了省內外的農村剩餘勞動力。同時,國內市場的迅速擴大,市場規模持續擴張,小商品市場再次擴建,城市建設跳出了老縣城的框架,在城市的外圍建設市場(中國小商品城篁園市場和賓王市場)和配套的商業設施,如郵電大樓、客運中心、星級酒店、專業商品街等。義烏從一個小縣城逐步轉變為初具輪廓的中等城市,城市中心和外圍專業鎮通過改善交通設施,實現了縣城單點擴張向點線結合的多點擴張。20世紀末,市場再次擴建(國際商貿城一期、二期),城市再次向東北方向擴張,城市居住環境和商業環境進一步改善,城市功能進一步完善。小商品國際貿易服務的生產性服務業興起,小商品會展業也穩步成熟,以國際商貿城為主體的城市中央商務區與東北方向、西南方向的產業帶構成了義烏國際性商貿城市“一體兩翼”的框架。

2.城市化與市場、產業提升

義烏的市場擴張、產業成長為城市化提供了經濟集聚的動力,城市不僅體現為人口和經濟活動的集聚,同樣也提供了基礎設施和多元服務,起到了促進商品市場和產業提升的作用。義烏的小商品市場最早發源於廿三裏鎮,但是由於縣城稠城鎮具有更好的交通和服務設施,稠城鎮小商品市場的交易更為便捷,廿三裏鎮小商品市場最終並入了稠城鎮市場,此後再成立義烏縣小商品市場(現在的針織市場)。小商品市場從一個類似於集貿市場的自發市場轉變為一個區域性市場,體現了城市基礎設施和綜合服務對市場的提升作用。當市場進入國內貿易的高峰期,城市空間因市場擴建(中國小商品城)而擴張,金融、電信、中介服務、交通運輸等城市化產業也相應興起,城市產業不僅僅是小商品貿易,而是配套完善的城市服務產業。要素和資金向城市中心集聚,而城市外圍成為小商品製造產業的集中區域,城市中心與外圍中心鎮形成了緊密聯係,一個功能完整的中等城市在世紀之交基本形成。隨著城市居住環境和服務環境的進一步改善,城市綜合服務功能的進一步加強,城市中心出現了更高形態的產業空間——中央商務區,集中了金融、中介、會展、物流等現代服務業,使義烏國際商貿城的中外客商開展國際貿易更為便利,鼓勵小商品製造企業在義烏設立研發中心,吸引了大采購商設立采購中心,大品牌商設立區域銷售中心。義烏目前的城市化水平已經接近60%,是浙江省城市化水平最高、城市化速度最快的區域之一。城市化推動了義烏市場和製造產業的提升,正在形成一個融小商品流通、製造和研發於一體的國際性小商品產業貿易中心。

四、城鎮化的市場化途徑

改革開放30年中,浙江的城鄉麵貌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從農村大地上興起了大量的專業集鎮和中小城市,對浙江城市化進城作出了重要的貢獻。由傳統的農村地域轉變為城市地域,不是依靠國家和政府的投資,而是依靠本地的民營經濟的推動。專業市場的擴張,工業化的興起,民營經濟的實力在發展壯大,但是民間的力量不一定會自發形成城市化的推動力,需要在地方政府引導下,在土地市場、民間資金市場、產權市場等市場機製的作用下,人口、民間資金和產業活動才會向城市集聚。政府主導下市場機製對城市化的影響,體現在如何形成人口和資金等要素的集聚,如何解決城市基礎設施的供給等問題。浙江省在城鎮化和城市化階段,在許多地方出現了農民造城(最典型的是溫州龍港鎮)和民間資本造城的例子,在推進城鎮化和城市化建設的市場化途徑方麵有一些成功的做法。

(一)政府引導與城市化的市場機製

浙江的城鎮化和城市化進程中,市場機製發揮著基礎性作用,在農村地域形成了眾多的專業鎮和中小城市,似乎是一個自發的“農民造城”運動。如果把城市的形成看成是要素和產業集聚的一種空間形式與經濟形式的結合,個人和企業作為市場主體在經濟利益的激勵下也能完成集聚的過程,也就是所謂的“造城”。但是,市場機製並不是完美的,由於集聚過程中必然會碰到基礎設施等城市公共物品建設問題,城市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務的供給使得市場機製難以奏效。可見,城市化的推動主體,不單單是市場主體,地方政府也是城市化的重要主體。而且,城市化的市場機製的形成和完善,本身是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一部分,政府的作用不可忽視。以上兩個方麵,是在中國漸進式市場化改革中地方政府發揮城市發展的引導作用的主要領域。

1.政府引導與要素流動和集聚的市場機製

中國乃至浙江的城市化,既是一個在農村工業化進程中的城市化,又是一個在城鄉分割的體製背景下從農村發起的城市化。要素流動和集聚,發展工業化,首先要打破體製上的壁壘,建立要素流動的市場機製,這顯然是所有市場主體需要的製度性公共物品。農村地域的地方政府從市場化製度的供給中,得到了農村產業非農化(工業化和專業市場)的收益,進一步看到城市化集聚的收益,與市場主體的非農化和城市化目標明顯一致。在製度經濟學的理論中,城市化的製度創新是一種綜合了民間市場主體需求、地方政府製度供給的準需求誘致性製度變遷。地方政府放鬆了對市場交易活動的管製,進而支持和鼓勵農民從事工商業活動,政府規範市場秩序,興辦市場,不僅鼓勵本地農民進入城鎮中的市場,也歡迎各地客商加入市場(義烏最為典型)。商品的流動和集中,導致了人口的流動,與現行的戶籍製度產生了衝突,地方政府雖然不能直接改革戶籍製度,但是可以從其他方麵來降低戶籍製度對人口流動和集聚的製約。例如,重新建立城鎮戶籍,或者通過商品糧市場降低戶籍對口糧的約束,取消戶籍對人口居住的約束等。除了商品、人口之外,城市化的另一個要素支撐是資金,在商品和人口流動為農村資金進入城市打開了通道,但是要使農村民間資金成為城市發展的資本,還需要與土地要素的結合。地方政府漸進式、有限製地放開土地市場,城鎮土地使用權向農民出讓,實現了土地要素和農民資金的結合,也實現了民間資金向城市化資本的轉化。農民進入城市,不僅可以擁有居住場所的產權,也可以擁有從事工商業場所的產權,而地方政府則利用民間資金投入到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這一種通過土地市場的開放來形成城市化資本的做法在溫州的龍港鎮得到了充分體現。

2.政府引導與城市建設的市場機製

市場化改革中逐步確立起商品和要素(包括人口、資金、土地)流動的市場化機製,在城市中集聚並達到一定程度時,民營工商業形成了對城市化大的需求,集中指向了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例如,需要更好的投資環境和居住環境,也因此派生出現實中對城市住宅用地需求和商業用地需求。要吸引投資和工商業活動在城市的集聚,需要解決公共物品的供給問題,對於具有明顯的外溢性的公共物品,如何在產權上有所創新促使公共物品收益盡可能的內部化,有待於城市化的製度,尤其是城市公共物品的產權製度有所創新。在高速城市化階段,浙江省乃至全國各地,“經營城市”的做法開始從個別成功地區大麵積擴散。盡管對“城市經營”的觀念和做法有很多批評和否定,但應該看到,“經營城市”恰恰是在現行基本製度環境中政府引導城市建設的市場機製的集中體現。比較分析了城市基礎設施的供給方式,政府主導、民間開發的方式要優於BOT方式,而且前一種方式在我國的城市建設中更為普遍,實際上就是政府作為一個重要的開發主體的“城市經營”模式,具體的原因及其分析參考:汪煒:《政府主導下的民資建城——台州新中心城區建設的案例研究》,載史晉川、汪煒、錢滔等:《民營經濟與製度創新:台州現象研究》.浙江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城市經營”在一定程度上取得較好的效果,是建立在一係列產權製度創新和市場化創新的基礎上的。要解決公共物品外溢的內部化機製,在市場主體基本缺失的情況下,政府主導的製度供給必不可少。自上而下的土地使用權轉讓製度推廣實施,為城市開發的製度創新提供了契機。土地使用權轉讓,是對城市公共物品產權的一次重大的產權分割。僅以實物形態的公共物品(公共服務暫不考慮)為例,城市公共物品的外溢體現為公共資源品的租金耗散。但是,實施了土地使用權轉讓後,公共物品的產權界定為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轉讓權和公共物品的所有權、使用權、轉讓權以及附著公共物品的其他權利。公共物品產權的分割采取何種產權結構,主要根據公共物品在使用上的基本屬性(如消費的競爭性和排他性程度等)來決定。由此看來,城市經營無非是其中的一種產權結構形式而已。在該模式下,通過使用權的讓與民間市場主體,政府可以通過出讓金回收基礎設施投入。之所以稱之為市場化的途徑,是因為政府在提供城市公共物品時,不僅要麵對資源的約束,而且還要麵對成本——收益的預算約束,因此政府近似於一個企業以“市場經營”的方式來提供城市基礎設施。城市經營的實施,是一種在產權製度創新的基礎上的市場化製度在城市開發中的實踐。同樣,製度創新有效地銜接了城市基礎設施的需求和民間資本的投資需求,是在市場化改革不斷深入之後,在市場機製的基礎上政府引導與民間資本互動的結果。

“城市經營”體現了政府的引導作用和市場機製的基礎性作用,不僅體現在有形公共物品的供給方麵,還體現於政府利用市場機製提供城市治理等公共服務。在政府提供基礎設施的雙重約束之下,政府做好城市規劃,是政府經營好城市的重要前提。城市規劃對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對民間資本開發住宅和商用設施,都具有權威的指導性。城市治理的公共服務,不僅包括城市管理,也包括文化、體育、科教等排他性很低的公共服務。雖然由政府主導供給,但是在解決資金來源,以及服務設施的運轉和服務的提供過程中,受益的主體是競爭性市場主體。競爭性的消費需要建立排他性的產權,按照市場機製轉讓一部分排他性產權,為非排他性公共服務籌集資金,也是在政府經營城市中比較常用的市場機製。

(二)溫州龍港鎮的“農民造城”

溫州蒼南龍港鎮是著名的“農民城”,1984年建鎮,現已發展成為初具規模的中等城市,浙南沿海的一個次中心城市。農民城的重大意義,不僅在於城市的居民主體是當地村民和周邊鄉鎮、縣市的農民移民組成——所謂農民的城,更在於從建鎮之初就通過市場化運作,依靠民間資本和民營經濟的力量,投入建設城鎮居民住宅、商業設施和基礎設施,是一個農民造城的典型。一個基礎薄弱的沿海漁村,為什麼能夠在這麼短的時間內轉變成一個人口集中的城鎮,進而發展成一個區域中心的中等城市?如果得到國家和外來的大筆投資,從漁村成長為中等城市也不令人驚奇,我國的幾個沿海特區幾乎都是從沿海漁村成長起來的。但是,龍港鎮,既不是我國的沿海特區,也沒有外來的投資,那它是通過什麼樣的機製來吸引人口和產業投資的呢?有關龍港農民造城的研究,比較一致的看法是:這一個製度創新的過程,明晰的產權使所有者有足夠的動力參與製度變遷,而且政治體、經濟體、社會體的共同參與使變遷的組織成本無形降低,地方政府(政治體)對民間組織的扶持和製度變遷的直接推動起到了關鍵的作用(史晉川、李甫軍,2002)。由此可見,龍港鎮發起的一種市場化途徑組織城鎮建設的試驗,地方政府提供了市場機製發揮作用的產權規則,既是農民造城的發起者、組織者,同時也是其中的受益者。在城鎮建設中,政府的角色不僅僅作為第二行動團體提供產權規則,而且與基層的村民一樣,是城市建設的主體,利益是一致的。地方政府的政治利益、經濟利益與基層村民經濟利益相一致,結成了基層的製度創新團體,結成了城鎮建設的主體。

龍港鎮走上了政府推動、農民造城的市場化路徑,是在特定的約束條件下的選擇,而且也取決於地方政府選擇了一個合適的突破口來提供產權規則和市場化路徑。龍港鎮從小漁村起步,當時六個小漁村和本地6000多人口,八名幹部和6000元行政開辦費。龍港鎮成為一個行政編製內的基層政權,是在1984年中央推進農村經濟體製改革的大背景下,溫州的蒼南、平陽兩縣行政區劃調整後的產物。作為一個“無中生有”的新生事物,龍港本身就沒有傳統計劃經濟體製的製度束縛(這恰恰減少了製度變遷中的摩擦成本),是一個創新的實驗田。從蒼南縣地方政府的角度來看,龍港設鎮是為蒼南的地方經濟提供一個新的增長點。從龍港鎮政府來看,唯有在盡量短的時間內,使龍港鎮具有吸引力,吸引人口集中和民間投資,否則難以打開龍港鎮的工作局麵。從龍港鎮本地居民(村民)而言,龍港鎮的發展機遇,也是本地居民的發展機遇,隻有龍港發展了,本地居民才能坐地生財。對從外地遷入龍港的產業移民而言,龍港鎮能否提供更好的發展機遇,能否提供更好的創業環境,這是他們作出是否遷移的決策中的關鍵因素。因此,從政治體到經濟體,從本地居民和外地移民,相關利益團體在龍港獲得發展這一點上利益是高度一致的。

龍港是當時極為少數的“開發區”,地方政府很清楚,如果僅靠現有基礎,漁村的要素和產業實力非常有限,無論如何也不可能建設一個規模達到中等城市的龍港鎮。蒼南縣龍港鎮的地方政府清楚龍港鎮的優勢在於其重要的地理位置,劣勢在於產業、人口基礎薄弱,當務之急是要找到如何使龍港外部的要素流向龍港,並使龍港的人口和產業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得到迅速提高。因為龍港是一個類似於深圳特區的開發區,正是因為龍港特殊的開放時期在舊體製內出現的新事物,由港區建製轉變為鄉鎮行政區建製,龍港的做法,是具有超前性的。龍港農民造城的做法,特別適合龍港作為一個新建鎮的地位,其做法是“招商引資”的原始雛形,是一個鄉鎮級政府自發實施的旨在吸引人口和產業集聚龍港的“招商引資”。那就需要打破計劃體製的束縛,用市場化機製來吸引要素的集中。龍港鎮在五個方麵為市場化的造城機製創造了條件:突破土地使用慣例,改革戶籍管理製度,解除所有製歧視,公共集資建鎮以及鼓勵民間金融。在以上五個方麵中,對城鎮建設有著基礎性作用的當然是所有製的放開,才可能有開放的局麵。有著直接作用的是促使人口集中和吸引投資的政策,龍港鎮放開戶籍管理,鼓勵農民離土離鄉,率先突破了戶籍製度,吸引一大批有一定經濟實力的周邊人口集中龍港。其次是鼓勵民間金融,計劃體製內的金融機構效率低下,地方政府默許和鼓勵民間金融活動,以非正規的金融市場配置龍港周邊的資金要素,引導民間資本投入到龍港的產業和城鎮發展中。無論是人口集中還是吸引投資,能真正使兩種對新興的龍港至關重要的要素集聚,土地的市場化創新無疑是其中的關鍵。龍港創造性地將土地產權進行了分割,出讓土地使用權,使土地能夠按照市場價格配置於住宅和產業。土地產權製度的創新,土地市場化配置機製的創新,使流動人口、流動的資金找到了土地使用權的結合點,土地使用權使得人口集中和資金集中的受益得到了產權的保障,流動人口有了穩定的居所,民間資本有了穩定的產業場所。地方政府可以通過轉讓土地使用權,通過民間金融市場的運作,民間資本集中並投入到城鎮基礎設施建設中。

雖然說龍港鎮是一個農民城,毫無疑問,農民是建城的主體。地方政府是市場化造城的製度供給者,沒有政府的引導,單單依靠農民的市場主體性,龍港就不可能在短期內展現出一派人口集中、投資興業的繁榮局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