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部孔子其人(一)(2 / 3)

陽虎為什麼拒絕孔子,而且態度粗暴?對一個他認為沒有資格與會的少年竟也到會了,為什麼不問就裏即行“絀曰”,而不是說明情況後委婉地“勸退”?這恐怕不能用陽虎的脾性來解釋,我們有理由懷疑他對孔子或孔子的父母抱有成見。沒有發現孔子父母曾經得罪過陽虎的記載,所以隻能這樣推斷:孔子當時不僅以“知禮”聞於鄉裏,還因對“失禮”的貴族有所批評而在上層社會中引起了注意,受到了某種褒貶,而陽虎是因故貶他的人之一,於是借此機會向他發難了。想到孔子對違禮者,特別是對居上位者的僭禮行為,是很不寬容的,而陽虎和他攀附的季氏正是置周禮於不顧而隻爭權勢的人,這推測更顯合理。由此可知,孔子後來既因博學多才且品德高尚而受人崇敬,獲得了很高的社會聲望,同時又總是得不到統治者的任用,常年漂泊,求官不得,難有用武之地,“累累若喪家之狗”,是並不奇怪的,在他本人,可說“命該如此”,他天生不是“識時務”的政治實踐家,對社會而言,則說明他所處的不是真正重德重才的社會,而是“君子受氣,小人得誌”的亂世。

談到陽虎,不禁讓人聯想到《論語》中記載的成年孔子與陽虎打的一次交道。那一次也是陽虎大獲全勝,孔子相當尷尬地忍受奚落。就這一次而言,可能也是孔子失禮在前。我們應該思考的是:人家沒有特別發來邀請,隻是通告哪種人可以參加,又隻是個宴會,大概有資格參加的人不去赴宴,也不會受到責難,孔子即使認定自己有資格,也本可以不去的,何況正在服喪期間,不去有個好借口,但孔子終於穿著喪服去了,這說明什麼?即他的動機、目的是什麼?看來,這是因為孔子很不願意放棄公示他的貴族身份的任何機會,又極想盡快躋身上流社會,以求早點出名、做官、救世。這樣解釋才既合事理的邏輯又切合孔子的性格,因為《論語》中有許多條孔子的語錄證明,他是主張一個人要爭取成名而且要爭取盡可能早成名的,甚至主張把結交權貴,作為求官參政的必要而又正當的手段。所以,孔子主動前往參加季氏的宴會,乃說明他少年時代就有了這個認識和主張。孔子從小就是很有心計的!

母親去世以後,孔子必須獨立謀生了,從此正式開始了他的人生之路。

(二)成年以後的經曆和遭際

母親去世後,孔子真正進入社會了。孔子從18歲到73歲辭世這55年間的經曆,我們可以分為離開魯國外出漂泊之前、在外漂泊其間和返回魯國之後這樣三個階段來敘述。

1.國內奮鬥:前534—前497年

《論語》中有個記載:一個大官(太宰)問子貢,孔子為何如此多能,子貢回答說,上天安排孔子為聖人,所以要讓他多能。孔子聽說後的反應是:“太宰知我乎!吾少也賤,故多能鄙事。(太宰不了解我啊!我小時候家境貧寒,所以才學會了許多粗鄙的本事。)”匡亞明先生對此分析說:“究竟哪些‘鄙事’,他未說,無可查考。大概掃地、做飯、洗衣、種菜、挑擔、推車等家務勞動和給人家放羊、放牛以至當人家有婚喪喜事時做吹鼓手之類的事,他都做過。但他雖做過這些事,自己心裏又鄙視這些事,認為這些都不過是自己年輕時家貧不得不做的借以謀生的‘鄙事’。”

我認為匡先生的以上分析不夠中肯。問的人當不會是針對孔子竟會掃地、做飯以至會當吹鼓手等,而問他何以如此多能,即問話中的“能”字必不是著眼於這類小事,如果竟是這類小事,子貢的回答就太“大而無當”了——上天哪會讓自己安排的聖人隻是精於掃地、做飯以至當吹鼓手!聖人可是“博施於民而能濟眾”的啊!所以“多能”隻能理解為“多才多藝”,不包括處理生活小事和從事體力勞動所需掌握的技能。至於孔子用了“鄙事”的說法,也未必表明他心中鄙視這些才藝,說這是他對大官說話時使用的自謙之詞,更為合理。其實,孔子少年時代家境雖不寬裕,但還不至於要為衣食奔忙,至少受到了末等貴族子弟可能受到的培養教育。認為他因為家貧,加之求官心切,所以學習頗為自覺,比別的孩子更加努力,則是合理的。在他那時代,凡想在政治上取得一定地位的人,是必須學會禮、樂、射、禦、書、數這六項基本功(叫六藝)的,孔子的“多能”,必定表現在這六個方麵都達到了很高的水平,超過了當時的一般為官者,以至於令人驚訝。孔子自以為是貴族,敢於主動前往參加當時權勢者季氏的宴會,他少時喜歡玩的遊戲是“陳俎豆,設禮容”,以及能夠“入太廟,每事問”,也都印證了這個推測——放牛娃哪敢主動闖入權勢人家的宴會,又哪會常用上流社會的禮儀來“過家家”,恐怕也沒有資格“入太廟”的。

大概就因為掌握了相當的知識,所以孔子喪母以後很快就得到了工作,先是管理倉庫,後是管理牲畜,雖都是辦具體事務,但在當時也算是“官”,並非搞體力勞動的小工,需要有寫寫算算和與人打交道的能力(見《孟子·萬章下》),沒有一定文化的人是辦不了的。聯係到《史記·孔子世家》的記載是:“孔子貧且賤。及長,嚐為季氏史(《史記索隱》:有本作“委吏”。按:趙岐曰:“委吏,主委積倉庫之吏。”“史”可能是“吏”字之誤或通假),料量平,嚐為司職吏,而畜蕃息。”可以確定這兩任小官,都是在季氏手下幹的,據此可知陽虎曾是孔子的上級。這既說明孔子並不記恨陽虎,以致不願做他的屬下,也說明陽虎對孔子的成見並不太深,甚至那時就很看重孔子的才能,並且相信他辦事一定認真,所以願意任用他。

孔子19歲就結婚了,這說明他領得的俸祿——工資並不太少,至少足以養家。關於孔子的妻子,史書上隻有《孔子家語·本姓解》中提到過一句:年“十九娶於宋之亓官氏”。即他的妻子姓亓官,先祖也是宋國人,另無別的記載。一年以後,他們生下一個兒子,《孔子家語》接著說:“一歲而生伯魚。魚之生也,魯昭公以鯉魚賜孔子,榮君之貺,故因以名曰鯉,而字伯魚。”就是說,孔子給自己兒子起名鯉,字伯魚,是為了紀念和感謝君主對他的關愛和恩賜。這事如果屬實,說明孔子20歲時已經名滿國都,並且頗得君主的好感,他是很以此為榮的。這名聲和榮譽的獲得一定不僅是由於他的博學,還與他工作出色有關,同時說明他的職務並非微不足道。這是否刺激起了孔子更往上爬,以求在政治上大展鴻圖的欲望?雖無這方麵的史料可證,但從人的“性格邏輯”上說,是必然的。

孔子擔任上述兩個職務多長時間,無從知道了,一般認為,孔子開始辦學授徒,是他30歲以後的事,據此推斷,孔子之所以如此年輕就那樣博學,乃得力於他20—30歲這十年間,有機會在業餘時間廣泛閱讀魯國所藏的大量經典,而有此條件,則是因為他得到了魯君的好感,被允許進宮翻閱曆史檔案,並且隨著知禮的名氣越來越大,和他得到君主青睞的傳聞越傳越廣,他交往的圈子也就日益擴大,因此還得以看到許多私人家裏的藏書。再想到魯國是當時保留周禮和古代文獻最豐富、完善的地方,孔子這個並未得到官方專門培養的年輕人成了當時公認的最博學的人,就不足為奇了——那時的書都是竹簡,可能大多都是“僅此一本”,因而誰讀了,誰就可能擁有“奇貨可居”的優勢。

《史記·孔子世家》中說,魯君曾經支持孔子到周朝首都、天子所在地雒邑(今洛陽)去參觀學習,“適周問禮”,還說正是在這次訪周期間,孔子得以“問禮於老聃”——老聃是周天子身邊的守藏史,專管文書檔案的官員,據說對周禮十分熟悉。史家們,包括認為孔子“問禮於老聃”並無其事的人在內,都不否認孔子曾得魯君支持去周朝首都參觀學禮的事。這就夠了,已足以證明,孔子乃因知禮聞名,又因此名而得到上層的支持,所以他關於禮的知識日益豐富,名氣越來越大,故而敢於興辦私學,而這也至少得到了官方的默認。

關於孔子辦學,有一點是值得注意的,那就是當時前來學習的人必是抱著求官的目的,而前麵說了,那時為官者是必須懂得禮、樂、射、禦、書、數六藝的,因此,孔子為了辦學,務必要求自己成為全才。有記載說,孔子曾經向當時的大樂師師襄學琴,學得十分認真,還學過駕車、射箭,都達到了很高水平。這應是可信的,但不必說孔子是天才,認為他早就具有這些技能;說他是為了辦學,當好教師,才後來努力學會了這些,要更合情理,更切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