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部孔子其人(五)(1 / 3)

2.處事的智慧

待人和處事密不可分,我分開來講,隻是為了敘述的方便和讓讀者更加感到有頭緒。先看這一章:

孔子曰:“益者三樂,損者三樂。樂節禮樂,樂道人之善,樂多賢友,益矣。樂驕樂,樂佚遊,樂宴樂,損矣。”

這一章可看作孔子談生活和處事智慧的總論,或者說導言。人和動物不一樣,做什麼事和如何做不是先天地早就被遺傳基因安排好了,每個個體都隻是“本能地就範”,和先輩們一樣地“活著”。人的每個行為都是自己選擇的,用今天人們的話來說,就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活法”。因此,對人而言有個選擇活法的標準問題。一般說,人總是選擇能夠使自己快樂的活法,而拒絕讓自己心煩以至痛苦的生活。所以人們“活法”的不同,可以歸結為每個人實際上都有的所謂“苦樂觀”的差別。這自然完全是從人的主觀方麵立論,從客觀結果上看,則遠非每個按自己苦樂觀去選擇生活方式的人事實上都活得開心、快樂。這又是為什麼?原來,人總想選擇使自己快樂的活法,是一回事,選定了的那種生活是否真能給自己帶來快樂,是另一回事,這二者未必統一,要達到這個統一,須要在選擇之前,對自己所持的“苦樂觀”,也即“應該”以什麼為樂和以什麼為苦,進行一番審視,然後作一番調整。孔子深知這一點,這一章就是他作的這方麵的教誨。

本章的“益”和“損”,是就後文說的“樂”能否長久保持,會不會很快轉化為“苦”、為“悲”而言,所以“益者三樂”是說,你選擇“這三種”活法,即以這三種生活方式為樂的話,那麼你將真地並且長久地活得開心、快樂,“損者三樂”則恰恰相反。所以這是一正一反地作“苦樂觀”的教誨。從內容看,孔子的意思是:一個人要樹立與自己所處社會相適應的苦樂觀,才會真正活得快樂。所以又堪稱人生的一大智慧。對兩個“三樂”的具體解釋,有一句存在誤解:“樂道人之善”句,李澤厚和李零都解釋為“喜歡講別人的好處(話)”,一般也都作如此理解,但我以為這是誤解。且不說“道”字在先秦時期有無“講”的義項,僅從“講別人好話(處)”不足以與“節禮樂”(用禮樂作標準來安排、調節自己的行為,實際上就是說“講道德”)和“多賢友”二者並列為“三樂”之一,就要說這理解不妥。“喜歡講別人好處”,雖然可以是好品性,但提到“苦樂觀”的高度來談論,應該說是“小題大做”了。而且,把“喜歡講別人好話”作為行為指令,就得總是隻講好話,不講壞話,這豈不成了“鄉原”?孔子豈會作這種教導?!因此,我認為這個“道”乃是“引導”義,“樂道人之善”是說“以引導他人向善為快樂”(“之”為動詞),稍為放開點講,就是“以自己的行為有利於社會為快樂”。這樣解釋,上述不妥之處就都沒有了。對“損者三樂”,李澤厚翻譯得很好:“喜歡驕縱放肆,喜歡遊蕩閑逛,喜歡飲食宴請,這就有害了。”當然,這要放到孔子時代的社會條件下去體認。

下麵這一章也表現了孔子處事的根本態度和智慧。

子絕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和9-1章說“子罕言……”、7-21章說“子不語……”一樣,這一定也是學生們對孔子的一致的印象,所以無須點明這是誰說的。“絕四”是說完全沒有後麵說的“意、必、固、我”等四種毛病,故而也就是從否定的方麵說孔子具有四個方麵的優點。這“四毋”有多種理解、翻譯,李澤厚的翻譯是:“不瞎猜,不獨斷,不固執,不自以為是。”應該說,這是譯得很好的一種。我未見有把這“四毋”聯係起來作串講式解說的,而我以為,恐怕這正是學生們對孔子行事全過程的一種總結式概括。所以我來試做一下:這是說,遇到必須加以嚴肅處理的大事時,孔子決不主觀隨意地瞎猜,而是冷靜地實事求是地分析,探討各種可能性(“毋意”,此“意”通“臆”);然後綜合各種意見,確定其中一種,但事情尚未明朗化時,又決不肯定必然如此(“毋必”);因此,以這個想法、認識為基礎去實際處理時,仍然小心謹慎,“摸著石頭過河”,隨時拿新的發現和原先的想法作比較,根據實際修改前定設想、方案,決不固執(“毋固”);所以他處理問題總是比較恰當,成功的概率比較大,可他在分析成功的原因時卻決不居功自傲、自我吹噓,而是把成績、榮譽歸給他人、眾人(“毋我”)。我想,這雖然也是一種推測性的領會和解說,但一點沒有拔高孔子,而是很合乎《論語》全書給出的孔子的形象,學生們這樣看待和描述孔子行事的全程,最有可能。

以下兩章,可視為孔子“絕四”的旁證。

子曰:“由!誨女知之乎!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子張學幹祿。子曰:“多聞闕疑,慎言其餘,則寡尤;多聞闕殆,慎行其餘,則寡悔。言寡尤,行寡悔,祿在其中矣。”

前一章頭句是說:“子路!我來告訴你什麼叫知吧。”還是說:“子路!我不是給你講過什麼叫知了嗎?”這難得講清楚了,但無關緊要,因為重點完全在後文。後文兩句話已是名言、格言,說解頗多,都可以成立,而且你越有水平,還越可以往高深處解。但我以為不必講得太深,講得太深就不是孔子的思想了。孔子無非是說,不要強不知以為知,那樣是自欺欺人,最終害了自己,而懂得這一點,就是知,最好的知,真做到了這一點,更是很有智慧的表現。孔子自己正是因為具有這個智慧,所以他“絕四”,所以他“不語怪、力、亂、神”,所以他說“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所以他也常有“命矣夫”之類的感歎。這就是孔子!後一章是回答子張關於“如何求得官職以獲取薪俸”的問題(此“幹”不是簡體字,是“求取”的意思,“學”是求教義),從言行兩方麵教子張,頗表現出了後世所謂的“城府”:要多聽各方意見,對有疑問的內容暫時放下不管,可以相信的部分,在向別人轉述時也小心謹慎,這樣就可以少犯錯誤,少受責備(“寡尤”的“尤”是“過失”、“受指責”義);多觀察各方麵情況,對於不好理解的,也暫時不管,認為有把握可以實行的,實際幹起來也謹慎從事,就不會有後悔;這樣,官職和薪俸自然就有了。但從好的方麵理解、評價,不也就是教人實事求是、謙虛謹慎地做工作嗎?因此也不失為一種智慧。

下麵這一章是教人做事要當機立斷。

季文子三思而後行。子聞之,曰:“再,斯可矣。”

孔子說的“再”等於“兩次”,不是“再一次”的意思。李零說:“想兩遍是什麼意思?可能是正麵想一遍,反麵想一遍,即從有利的方麵想一遍,再從不利的方麵想一遍。”如果真是這意思,這章就是轉述孔子“再思而後行,可矣”這樣一個教誨了,從而前兩句完全是廢話。所以我認為,孔子的這個“再”,乃是針對季文子的“三思”而發,而此處講的“三思而後行”不是一般地評說季文子“慎行”,實是講他在某件事上想得太多,猶豫不決,結果反誤了事。“三”有時隻是泛言其多,編者又特意加了“子聞之”,更證明我這推想不誤。所以這一章是要說明:孔子主張慎言慎行,但又要求當機立斷,反對沒完沒了地畏首畏尾地拖著事情不辦。這反映了,在他的思想中,“三思而行”與“當機立斷”是對立統一關係,同樣要用“中庸原則”正確加以處理。

下麵兩章是講人辦事要堅韌剛毅,有始有終。

子曰:“譬如為山,未成一簣,止,吾止也。譬如平地,雖覆一簣,進,吾往也。”

這一章明顯是拿“為山”和“平地”作比喻,說,堆山隻是少了最後一筐(“簣”)土,山就堆不成;平地即使還隻填了一筐土,隻要不停地加下去,地就終於會平好,可見人做事不管是接近成功,還是剛剛開始,“止”是自己止,“進”是自己進,完全取決於自己有沒有恒心,做不做得到有始有終。末句的“往”與“進”同義,李澤厚將“吾往矣”譯作“我也就幹下來了”,不妥。全文對仗得十分工整,前段是往上看,講功虧一簣,後段向下看,講鍥而不舍。這裏,“為山”和“平地”無疑都是動賓結構,可楊伯峻、李澤厚、李零三位大注家,一律將“平地”當作偏正結構,解釋為“在平地上”,特別是楊伯峻和李零,竟明確地把“平地”說成是在平地上堆山,似乎前段說的“為山”是“在山上堆山”。據此我要提醒讀者:千萬不要迷信“名家”的注釋!

下麵這有名的一章已是成語,著眼於人一生的行事。

子曰:“人無遠慮,必有近憂。”

“慮”,在孔子時代隻有打算、謀劃義,後來才有了充當“憂”的同義詞的義項,所以這章隻是說:人做事要有長遠的考慮,設想到比較久遠的結果,否則,急功近利,必然很快就事與願違,出現本可預防,因無“遠慮”而未能避免的禍害、災難。這是說得很中肯的,對人一生行事,特別是處理大事,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這用我們今天的話說,就是凡大事都要事前進行“可行性論證”,而且不是論證準備實施的方案可以產生“近期效應”,而是論證它在今後較長一段時間內的“綜合效應”必然會是好的。李澤厚認為,孔子這話頗體現了孔子和中國人的“憂患意識”,是理解得很深刻的。治國如此,個人處世行事也當如此——這又是人與動物的區別所在:動物隻有“此刻”,人不僅有“過去”,更有“將來”。孔子很懂得這一點,這就是他作為“先知”的智慧。李零說:“‘遠’和‘近’可以是時間上的,也可以是空間上的。”我認定,孔子一定隻是“時間上的”,但指出“可以是空間上的”,則屬李先生的智慧。再看下一章:

子曰:“吾嚐終日不食,終夜不寢,以思,無益。不如學也。”

這一章,幾乎所有注家都以為就是重複2-15章“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後一句的意思,李零說得更明確:“這裏講的就是‘思而不學則殆’。”我以為至少不完全如此,因為2-15章是把“思”與“學”作為對立麵,講二者之間的對立統一關係,“思而不學則殆”是說把“不學之思”得來的想法用於實踐將導致危險;這裏的“以思,無益”乃是說“根本想不出什麼來”,即完全得不出結論。這二者怎麼會是一回事?

其實,本章隻不過是說:有時候,一個問題的正確答案,一件事情的較好的處理方法,是早就有了的,你隻須去請教一下別人,或去查一下文獻,就全解決了,相反,你獨自苦苦思索,是很難想出來的,隻會浪費時間。這是一般人都有的經驗,但孔子的教誨常常是把大家都感覺到了隻是還不明晰,或雖也清楚了,隻是並未形成語言的思想,用簡練的話語表達出來罷了,而且正是這樣的話語中最是蘊涵著智慧,因為它可說是眾人智慧的結晶。對孔子的這類言論,更不必故鑿高深,繞個大彎子去解說。“以思”的“以”作何解釋?楊伯峻說是“唯”義,從李澤厚的譯文(“用來思考”)看,他認為是“用”義(賓語當是一天中食、寢時間之和,省略了)。我以為,這個“以”和19-24章中“無以為也”句中的“以”字用法相同,相當於“這樣的”,即是“用這樣的方式”的省略,“這樣的”是哪樣的,可以從語境中悟出,這裏是指“整天不吃不睡地獨自進行的”。

下一章是教誨行事魯莽、有勇無謀,不如膽小心細、謀而能勝。

子謂顏淵曰:“用之則行,舍之則藏,唯我與爾有是夫!”

子路曰:“子行三軍,則誰與?”

子曰:“暴虎馮河,死而無悔者,吾不與也。必也臨事而懼,好謀而成者也。”

“用”和“舍”是說得到任用和得不到任用,故“行”和“藏”必是對應地分別指把一身本事使用出來和收藏起來。孔子說,能做到“用之則行,舍之則藏”的人,唯有他和顏回,子路聽了不服氣,就問:“您要是率領三軍打仗,將和誰一起?”孔子的回答竟是:不用武器和虎鬥,不靠船隻去渡河的人,雖有死而無悔的勇氣,我也不願和他共事,我要找合作夥伴的話,一定要是遇到事情膽小心細,長於謀略因而能夠辦成事的人。這自然是針對子路的缺點而說的“激勵話”,但清楚地表明了孔子的一個“處事智慧”:既然是辦事情,那就要把人的品德、能力放到對於辦成事情有多大作用的係統中去考慮、評價、選擇,離開這一點,孤立講某人的品德、本事,那是沒有意義的。這又是“近乎常識”的東西,可也正是這種“常識智慧”最為可貴。

孔子論處事的語錄是很多的,特別是他論“為政”的言論,可說都顯示了“處事智慧”,但本書將在別處專門談到,這裏就不征引了,隻最後還引兩章:

子謂南容,“邦有道,不廢;邦無道,免於刑戮。”以其兄之子妻之。

子曰:“邦有道,危言危行;邦無道,危行孫。”

“不廢”是指不被罷官,“免於刑戮”是說不受刑律處罰。孔子憑南容在邦有道時不丟官,邦無道時不受牢獄之災,就選為侄女婿(孔子哥哥早死,他有給侄女定親的義務),說明他對南容的這個表現完全抱肯定的態度:既表現了正直的道德品質,又保全了自己。推而廣之,這說明孔子主張人既要堅持正義,又要講究鬥爭策略。下一章則是一般地陳述這個觀點,“危”在這裏是“正襟危坐”這類說法中的“危”,含莊重、正直、嚴肅等義,故前句是說國家有道即政治清明時,說話行事都正直、合禮就行了。“孫”在這裏是與“危”對言的,自然帶有“不那麼危”的意味,所以後句是說,國家無道、政治昏暗時,雖然還是要行得正,但說話就該收斂一點鋒芒,不可那麼“危”了。這自然是暗示:否則,受了刑戮,不值得。孔子的這種教誨,從不好的方麵說,確可評為“城府太深”,以至“狡猾”、“滑頭”,但也可從好的方麵去理解,究竟怎樣才符合他的實際,則取決於你給他的整個人格形象作怎樣的定位。關於邦有道或無道時個人該如何表現,孔子講過多次,幾乎都是在品評人物時談及,以5-21章講得最令人深思:“寧武子,邦有道,則知;邦無道,則愚。其知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末句是說:一般人還學不到他這種“愚”呢!夠你深思的吧?

3.修己的智慧

我們記得,孔子答“子路問君子”時,連說了三個“修己”,第一個是“修己以敬”,我說那是孔子給君子下的第一個定義:能夠嚴肅認真地努力於修養自己的品德,就堪稱君子了。修己即修身,按後來儒家的“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理論,修己是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基礎,按“內聖外王”的說法,“修己”就是做“內聖”的功夫,足見孔子開創的儒家何等重視修己。修己,在很大意義上就是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中國人是把道德看作人的本質的,所以修己也就是提高自己作為人的層次、境界,讓自己不斷地逼近於真正的人、理想的人。大略地說,整部《論語》,孔子的全部言論,都是教人修己,因此,我隻能把《論語》中較具體地談論修己又涉及到了“智慧”的語錄,放到這標題下來講一下,並稍作分析。

◎如何處理德才關係◎

修己是理應包括修養道德和培養才能兩個方麵的,一般地說,孔子也十分重視人的才能(如他對管仲的評價),但如果把這兩方麵分開來論說(在當時,人們還不習慣於作這個區分,才也屬於德),孔子是偏向於德的,下麵這一章是他有這偏向的證明。

子曰:“驥不稱其力,稱其德也。”

驥就是千裏馬,良馬。這個“稱”可以理解為“稱讚”,也可理解為“稱號”,按前解,這是說:人稱讚驥,不在於它的力大,可以負重又跑得快,而在它的品質好;按後解,則是說:馬之所以得到驥的稱謂,不是因為它力大,而是由於它品質好。兩解明顯是相通的——這個“德”,楊伯峻先生特別說明不是指道德,而是指動物的品質,因為動物談不上有道德,我則以為,這裏既然是和“力”相對而言,這個“德”就也有“德性”的意味,故說是“借用”本隻適於人類的道德概念來講評動物,而且其實是講人評價動物的標準,也未嚐不可,甚或更好。

孔子說這話自然不是解釋“驥”這個詞,而是借此說明:對人也是或也應如此,評價人、稱頌人,著眼的不是也不應該是他的能力、才華,而是他的品質,即道德水平。這裏的智慧又在哪裏呢?那就是:“力”與“德”,也即人的才能與道德這二者,相對而言,前者主要決定於人的天賦,後天培養的作用不大,而後者正是由人自覺地“修”出來的;因此,對於前者的個體差異,人隻能“認命”,不可因得天獨厚而自傲,也不必因為不如人而自卑,換言之,人隻應該努力於修養自己的德性,隻在這方麵同人比,以這方麵的進步和“不在人後”而自慰、自豪、自足。人能做到這樣,對於個人幸福和社會安定,不是都很有利嗎?這就是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