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而不厭,誨人不倦:謙虛和有恒◎
“學而不厭,誨人不倦”,在《論語》中出現兩次,一次在7-2章:“子曰:‘默而識之,學而不厭,誨人不倦,何有於我哉?’”另一次在7-34章,不過“學而”二字換成了“為之”:“子曰:‘若聖與仁,則吾豈敢?抑為之不厭,誨人不倦,則可謂雲爾已矣?’”——這“為之”相當於“學習聖與仁”,故“為之不厭”等於“學而不厭”。後一章明顯是表白“我不過做到了這兩點而已”,所以前一章末句“何有於我哉”,雖是用來肯定“我確實做到了這三句話”,但不會含有“做到了這幾點對我來說有何難”的自滿意味。據此要說,李零將這一句解說為“這對我算得了什麼”,是錯誤的,抹殺了或者說掩蓋了在這裏也表現了的孔子的謙虛精神;李澤厚譯為“我還有什麼呢”,則不但準確,而且傳神,把孔子的自信與虛心“和盤托出”了。試想,容易自滿以至驕傲的人,哪個能做到這兩點?他們是必然淺嚐輒止,別人多問幾句就心煩的。
對7-2章,李零還解釋說:“‘不厭’、‘不倦’就是‘有恒’。”這說得很好,人們援引孔子這兩句名言時,正是常常忽略了其中蘊涵的對於“有恒”的評價和要求。作為對他人、學生的教誨,7-2章其實就是說:要持之以恒地博聞強記,努力學習,耐心地對人施教。孔子把“有恒”作為一個重要品性,甚至以為,在學問和道德修養上,隻要真正做到了有恒,也就夠了。這裏自然包含一個意思:隻要持之以恒地努力,結果必能達到相當水平,而且人能夠如此,也就可以問心無愧,因為成就的高低還取決於其他非主觀的因素。看這一章:
子曰:“聖人,吾不得而見之矣;得見君子者,斯可矣。”
子曰:“善人,吾不得而見之矣;得見有恒者,斯可矣。亡而為有,虛而為盈,約而為泰,難乎有恒矣。”
孔子說“吾不得而見之矣”,實是指出所說的人、事極難出現,所以這一章是強調對聖人、善人的要求很高,難以達到,人能夠爭取成為君子,甚至隻要鍥而不舍地努力下去,也就不錯了。聯係到14-42章,孔子實際上是把君子定義為“修己以敬”的人,可知這理解不會有誤,足見孔子對“有恒”這個品質的重視程度。末四句是說,要想做到有恒,非戒除不懂裝懂(“亡而為有”)、弄虛作假(“虛而為盈”)、浮誇不實(“約而為泰”)這類壞習性不可。這講得非常實在,因為這正是急功近利、不願堅持地努力做艱苦細致的修養功夫的人的毛病,反過來,也正是這種毛病使得他們不可能持之以恒地不斷提高自己,以致終於德才都達不到希求的水平——這章是講人應該怎樣進業修德,李澤厚將末四句譯作“把無當有,以空虛作實在,以貧窮充豪華,這是很難堅持下去的”,似乎未顧及上文,而且,“難乎有恒矣”應是說有以上三缺點的人“難乎有恒”地堅持爭取成為善人、聖人,李先生竟訓釋為“這些缺點”很難有恒地保持下去,是不該有的誤解。對這三缺點,李零調侃地說:“這三句話,一般解釋是,人有虛榮之心,兜裏明明沒有錢,還跟人裝闊,所以挺不住。但我的理解不太一樣,我認為,人不能堅持做好事,更大難題是,人沒見過錢,打死了也要奔錢……”這像是在“有意地”誤讀原文。
◎學而不厭,誨人不倦:犧牲精神◎
“學而不厭,誨人不倦”意味著,或者說要求有犧牲精神,這是很明顯的,因為學而不厭並非人的天性,為了教學的需要而去學,就是出於責任心,就必須克服人的某些自然欲求,這就是犧牲;誨人不倦更不用說了,隻有責任心極強,幾乎已經“內化”為一種“後天性需求”,才會真地“不倦”,這對一般人來說,隻能用極大的犧牲換來,即是經過“磨煉”才能達到的。對此,孔子有明確的論述。看:
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
這一章字麵意思太明白了,但不知孔子究竟針對什麼而發。最大的可能是講學習,從而在孔子那裏,又主要是講學做人,學“道”。從這方麵看,這話真是講得深刻極了。一個人,認可某個做人的好道理,對按那道理行事的人懷著敬意,心存羨慕,但未必就能自己也身體力行。這時他就僅僅是個“知之者”。“知之者”有了正確的是非觀念和評價標準,也不錯的了,但當然不如身體力行者。能夠身體力行了,但若隻是因為覺得“應該”如此行事,生怕不這樣做會受到指責,以致這樣做了就自覺地或不很自覺地期望得到某種回報或表彰,那麼盡管行為上可能無懈可擊,也還隻是“好之者”。“好”在這裏含有“因為知其好,故主動趨向之”的意思。比之於“知之者”,這當然是更高的境界。再進一步,當隻有這樣做了才感到安心、快樂,不這樣就心不安,以至於痛苦,而且根本不存在得表揚、有回報的念頭,也無受批評的擔心,行為在他人看來無懈可擊,他自己卻隻是在“隨心所欲”、“我行我素”,不過是在求樂過日子,那就是“樂之者”了。這才是“執德”和“信道”的最高境界。把這一章如此理解為講道德修養也即人生的境界,我以為至少離孔子的意思不遠。但這理解無疑含有這種暗示:應該向第三境界努力,而要達到則是很不容易的,非經過艱苦的努力不可。這才是本章的落腳點。可李零解釋此章時說:“這兩句,我喜歡。學習,是為了求知,還是為了興趣和快樂?我是為了興趣和快樂。……”似乎孔子是要告訴人們:你學那樣東西覺得沒興趣、不快樂,就趁早不去學。李先生未必如此理解,但他的解說卻正是引導人們如此去理解。
我在這裏征引這一章,是為了同孔子的師德聯係起來,說明:很可能,孔子本來隻是在追求這章講到的第三種境界,而結果則達到了“學而不厭,誨人不倦”。所以孔子作這一章的教誨,不僅是向人揭示個人發展中的一條規律:“天性”和後天“習性”,經過艱苦的“磨煉”後可能達到高度一致,以至“習性”成了第二“天性”,責任意識和求樂本能合而為一;同時也是對他自己的教學生涯的一種總結。他說的“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不正是“樂之者”的境界嗎?“七十”乃是指明,這是經過長年的努力才能達到的。“樂之者”的境界是人生的最高境界,強烈的責任意識和艱苦的努力,則是造成人由“純知求樂的生物人”向“責任與求樂統一的真正的人”轉化的中介。人們往往隻看到和讚歎事情的結果,而不知也不去追問那結果的原因。因此,我們今天來講孔子的“學而不厭,誨人不倦”,與其把它作為對於孔子師德的評價性陳述,還不如切實地體會一下,孔子是如何嚴格要求自己而終於達到這境界的。聯係到他還說過“德之不修,學之不講,聞義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憂也”(7-3),體會就將更加深刻些。這樣我們還會感到,強烈的責任心是和忍受犧牲聯係在一起的,從接受孔子的這份寶貴遺產來看,就要說:你想獲得這份遺產,那就要不怕犧牲。
我要強調地說,“學而不厭,誨人不倦”要求的犧牲精神,首先在於要求你“忍耐”諸多你本來不喜歡的東西,這是“厭”和“倦”這兩個字直接提醒了的。
子以四教:文、行、忠、信。
子所雅言:詩、書、執禮,皆雅言也。
這兩章該如何解釋?7-25章的“四教”,應是說教四個方麵的東西,或按四個步驟教。按前解,“忠”、“信”與“文”、“行”並列就不恰當了,所以有人取後解,說是“此夫子教人先後淺深之序也”,李澤厚在注中引了這個說法,又在“記”中說:“上引注以為學次第解之,由外及內,由認知到情感,頗費心而貼切。”隻可惜這個解法本身卻不易為一般讀者所理解,也未必真地“貼切”。李零對此章隻說了八個字:“‘文’指學問,‘行’指德行。”我講老實話:我未讀懂這一章,但認為從這是學生們對孔子“教”的情況的陳述或評論看,可知孔子為了教好學生,亦即為了“誨人不倦”,是先對自己下了工夫的:要去努力掌握文、行、忠、信四個方麵的知識,或要鑽研這四個環節的關係。這既說明他深知“教育者必先受教育”的道理,也說明他為了教好學生,願意忍受這種“自我提高”中的煩惱、焦慮和痛苦,因為我們不能設想,他是天生具有這些知識的,或者天生是個學什麼、做什麼都很快樂的人。何況他自己說過:“我非生而知之者,好古,敏以求之者也。”(7-20)(注意:這個“敏”不是聰明義,而是努力、奮勉的意思。)
下一章,李澤厚譯為:“孔子常講的是:《詩經》、《書經》和如何執行禮製。這些都是‘文言’。”他從朱熹說:“雅,常也。”又於“記”中承認:“何謂‘雅言’,說解雖多,仍不清楚。”對這“雅言”,我認定李零搞清楚了,他說:“‘雅言’就是‘夏言’,‘夏言’就是古代的普通話。”這與楊伯峻的訓釋相一致。對“雅言”前的“所”字,我未見有人作過注釋,我來冒險注一下:相當於“能”,或者“時”。所以這一章是說:孔子會說普通話,他誦讀《詩經》、《書經》和參加禮儀活動時,就用普通話。想到孔子是魯國人,快50歲了才出過一次國,“母語”當然是地道的山東話,怎能不讓人作想:孔子的普通話必是特意學來的,而這不會是參政的需要,必是為了教好學生,因為他的學生不都是魯國人,學生們將來去教別人,可能也需要使用普通話。這就是孔子的“學而不厭,誨人不倦”中包含的“細節”——真正感人、動人之處。寫到此處我不禁心生愧意:我也是教師,教了三十多年書,可我不會說普通話!
講到孔子的師德,自然讓我們想起孔子與他的學生們的親密而又十分正派的關係,想起他教學生的毫無保留的態度,想起學生對他的崇敬,但所有這些,或者已經提到過,或者我想留到講別的問題時作專門分析,為免重複,就不一一列舉了,這裏我隻還征引一章。
子曰:“回也非助我者也,於吾言無所不說。”
《論語》給人一個強烈的印象:孔子與顏回的關係太親密了,簡直不像師生——孔子自己就說:“回也視予猶父也。”孔子對顏回的誇獎,有時難免給人“過分”的感覺,特別是當別人問及“弟子孰為好學”時,他竟兩次回答“有顏回者好學,不幸短命死矣”後,都要補充說“今也則亡”,似乎還有意要貶低一下別的學生。但這一章卻似乎是對顏回的批評:“非助我者也”顯含失望和埋怨的情感。可李零說:“這是明貶暗褒。”我以為,李先生領會得很對。原來,孔子的意思是:一個人要是對我之所言無所不悅,也就一定會“一無所駁”,甚至“一無所問”,這就不能促使我進一步思考、探討問題了,這豈不是“非助我者也”?但這裏明顯有句“潛台詞”:有所不明才會問,顏回一無所問,自然說明他無所不明。這不是更大的表揚嗎?所以這一章仍然隻能用來說明孔子對顏回的欣賞和感情非同一般。但我在這裏舉出這一章來,卻是要點明,這裏還蘊涵、反映了孔子的一個非常重要而又十分正確的思想,用我們今天習慣了的話說,那就是他懂得並且堅信“教學相長”。上麵解說這章直接表達的意思時,實是揭示這一點。同時我還認為,孔子能夠“學而不厭,誨人不倦”,與他的這個“教學相長”觀念密切相關:他同時把學生也看作自己學習的對象,並且很希望在教學(“誨人”)中因學生(“誨”的對象)的提問、反詰而得到啟發,促使自己進一步思考自以為已經明白了的問題,從而得到提高。這自然更使他“學而不厭,誨人不倦”了。
一個教師真懷有教學相長的思想與信念,那一定會發揚“教學民主”的精神,反過來,在教學中表現“民主作風”的情況,是檢驗教師堅信教學相長程度的有效方式。從這個方麵去看孔子的“教學民主”,則要說,孔子真正做到了“教學民主”,這既是他教學相長思想造成的結果,也是他真正相信教學相長的證明。隻有從這些觀點出發,才能解釋《論語》中的諸多記載:子路多次反駁、質問以至“慍見”孔子,孔子也經常指責以至痛罵子路,但兩人的師生關係卻始終好得令人感動;孔子幾度表示他從學生那裏得到了啟發,如“起予者商也”;作為學生的宰我敢於向孔子明白地表示他反對孔子堅持的“三年之喪”,還有意設計一個情況來為難孔子,以求辨明“仁”的本質規定;特別是遭到學生誤解,孔子感到有口難辯時,竟隻好用“發誓”和以人格作“保證”的方式,來表白自己的清白,而不是拿出師長的身份來以罵代駁,一罵了之。所有這些,我們或已提及,或者將在後麵看到。據此,我更加堅信:孔子是真正做到了“學而不厭,誨人不倦”的,而這裏的重要原因,是他認識到了並且切切實實地實踐了“教學相長”這條教與學的規律,從“不厭之學”到“不倦之誨”中“嚐到了甜頭”。從事理上說,隻有當“艱難”與“甜蜜”的矛盾進到相反相成的良性循環時,人才會真把一般人視為“畏途”的工作長時間地進行下去,專靠責任心和毅力,是難以持久的,僅從責任感和弘揚意誌力方麵去要求人堅持下去,在一定的意義上說,確實“不夠人道”。這觀點用到孔子這裏,就是不能用“聖人”來解釋他的那一切我們其實並不理解的表現,那將不是拔高了孔子,簡直是在向有思想的人們暗示:我這是“宣傳”,真實的孔子,我也不相信會是如此!
寫到這裏,我不禁又想到前麵征引過的6-20章:“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樂之者。”這個表述中的“不如”一定包含有“在實踐上不能堅持得那樣長久”的意思,用到孔子自己身上,則暗示了,他的“學而不厭,誨人不倦”,“在量上”也是有個發展過程的,不是一開始就“百分之百”地做到了。我以為,這就是本真本然的孔子。我這不是“侮聖”,而是將聖人恢複為現實的、真實的讓人可信的偉人。偉人都是普通個人中的一員,他的傑出、偉大之處,僅在於他少有一些人類本可以去除的,也即原本可能不產生但實際上在大多數人身上產生了的東西,因此就讓人類必有、應有的那些品性在他身上突顯了出來,這些品性其實是一般人也都有的,隻是被“可以沒有的”的那些東西給或多或少地掩蓋了,或者說壓抑了。就因為如此,他們隻要將心比心地去推測別人,換言之,隻要把他們對自己的觀察應用到別人身上,就能得到關於人類行為一般規律的認識。這是他們比作為“一般人”的我們對人性的理解更加深刻正確的真正秘密所在。這樣,我們從他們比我們少有一些什麼這個觀點去看他們,他們就也是平常人、和我們一樣的人了,就會縮短同我們的距離,我們看他們就會看得更切近、更準確了。
3.孔子的教育思想
孔子不僅是教師,是一生從事教學實踐的人,同時還提出了有關教育和教學的不少理論主張,通常概括為“孔子的教育思想”。我分兩方麵來介紹。
◎一般教育思想◎
我這裏講的一般教育思想,是指關於教育的最一般的觀點、主張。《論語》中表達或蘊涵這種思想的章句不少,但內容太一般了,我無法再作分類,所以這一部分我采取“散論”的形式講述。
表達了孔子“一般教育思想”的,自然首先是這有名的一章:
子曰:“性相近也,習相遠也。”
孔子這話到底是什麼意思,至今是個問題。
首先是“性”和“習”的含義不好確定。《論語》中講到“性”的共有兩處,除這一章外,就是子貢說過一句:“夫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習”字也共出現三次,另兩個在“學而時習之”和“吾日三省吾身……傳不習乎”中。因此,不可能通過分析比較來探討。
其次是憑這一章的句式,不能確定它究竟是分別講“性”和“習”各自的特性,還是講二者之間的關係。注家們似乎都忽略了這二者的區別,改寫一下就明顯了,按前解,是這樣:人,性的差別不大,習的差別可就大了;按後解,則是:人,性的差別本來不大,是習使得性的差別大了起來。後一理解顯然設定了“人性可變”,如果習是後天的,就等於說人的實際表現出來的人性是後天形成的,於是可以追問:人本來有的“性”,即尚未受習的影響而發生變化時的人性,究竟是什麼樣的?我所見到的這一章的翻譯,都是按後一理解作出的,不知譯者對這問題是怎樣回答的——他們該不會沒想過這問題吧?
康有為解此章說,“性”是“生之質”,即人的天然秉性,包括心理和生理兩方麵,這是人人相通的,與後天所受教化無關,因而是穩定的、不變的,人能夠根據自己的“性”推知他人也有這“性”。這大概符合孔子的意思,孔子“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恕道,就需要以這種人性觀念作基礎。康還說,“習”是後天的,即習得的,因而是可變的,每個人不能根據自己的習推知別人有無此習,正是在這個方麵,“習”與“性”恰成對照。這大概也是孔子的意思,因為孔子需要這樣一個概念作為他從事教育事業的根據。人性相近,不可變,教育就不必也不能以改變人的性為目的;教育的可能性與必要性,乃在於人的習的可變性與巨大差異性,所以教育的目的隻能是也必須是改變人的習,將它“善化”。我取康有為說。(康說詳見他的《論語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