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部孔子之道(一)(2 / 3)

其三,雖不求構成一個完整的可以稱為“學說”的“孔子思想體係”,但認定《論語》中的概念、命題還是有內在的邏輯聯係的,不至於彼此矛盾;對這個“實有的內在聯係”,孔子本人達到了何種程度的自覺,則不作明確的表態,讓讀者自己判斷。一般說,承認孔子為“思想家”,就理應肯定這一點,否則,哪談得上認識他?又何談用《論語》解釋《論語》?因此,其實隻是對於孔子達到這裏所說的“自覺性”的程度,人們的想法和把握一定是很不一致的。基於這種考慮,本書不但在征引《論語》章句時要對其原意進行辨析,還常同時討論一下孔子思想的傾向性之類的問題,在講述的順序上,也力求體現出某種“前後關聯性”,並於最後對孔子之道作出了幾點“歸結”,給出一個“完整的孔子”,也即他的思想的全貌。那自然隻是我個人的觀點,不是作“介紹”了。

二、《論語》重要章句誤解辯正

下麵我將對《論語》中22章的詮釋進行辨析,這些詮釋已廣為流傳,但我認為屬於誤解。我相信,這些章句原本是比較容易理解的,或經過眾多學人的研究,現在已經可能得到準確的理解了。

對《論語》章句做到“達詁”的條件或者說標準是什麼?這問題明確了,也就指出了尋找“達詁”的途徑。我在拙著《我讀〈論語〉》一書中曾經提出,應是這樣三點:①對原文字句和語法的訓釋說得過去,就是說,在訓詁上通得過;②能使全章意思具有邏輯性;③不和《論語》其他章句的說法相抵觸,即能讓孔子和《論語》的思想在總體上達到自洽。在這裏,我仍然堅持這三條標準,隻是對第一條要作點補充和說明:《論語》是“古書”,對它的文字的訓釋常常涉及所謂語源問題,因此,對某個詞語的某種訓釋是否“說得過去”,有時是很難裁定的,就是說,這“說得過去”也有個標準問題。對此,我認同徐複觀先生的意見:“我認為追求一個名詞的語源,可以發現文化概念的語源演變之跡,但決不可以語源意義,作為衡斷文化中某一概念的是非得失的標準。因為語言所代表的概念,是不斷地在演變,而且是由人不斷地作意識的創造和增加的。假定硬說千年以後的某一概念,即同於千年以前的某一概念,這固然是危險,但硬拿千年以前的某一概念,以限定或否定千年以後的某一概念,同樣也是非常不合理的。”(徐複觀:《中國學術史》,第7頁)文化修養很高的學者,大多很重視、講究詞語的運用,很可能對於自己使用的詞語的“來龍去脈”爛熟於心,甚或有時要去查個“水落石出”,但更加可以肯定的是,他們一定是按照自己時代通行的意義和用法去使用他筆下的文詞,而不會食古不化,非要用它們的古音古義進行寫作和談說,好讓他的言論為人讀不懂、聽不明,或引來眾多誤會。對於以教書育人、傳道、授業、解惑為己任的孔子,就更必須這樣看,何況他還說過“辭達而已矣”。因此,辯正中涉及文字訓詁問題時,我將以“孔子時代”的用法為據,不多做繁瑣的語源考證。

還有一點補充:對《論語》章句作詮釋時,有時要把它的“體例”考慮進來。例如有名的17-25章:“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近之則不孫,遠之則怨。”曆來雖有歧解,但都如此句讀,近見沈善增先生提出新解:將前六字斷為“唯女、子與小人”,認為女、子、小人乃分別指君主的妻妾、君主的兒子和君主周圍的寵臣、佞臣、優伶、宦官之類,三者常勾結在一起為某個兒子爭奪君位,以致君主感到很難教養他們,此章就是講這個情況。很明顯,這個理解完全符合我上麵講的三條標準,還很切合當時的實際。但我認為還是不能采用,理由是:①即使這說法可以成立,也不能宣布別的理解不能作為“一說”,要做這種“宣布”,更須指出其他說法“有不通處”;②這說法本身有個大缺點:此章開頭沒有“某公問某事”的話,故而很難說是孔子針對君主後宮的事而發,而按《論語》的體例,如果真是沈先生理解的意思,是理當做出這種交代的;既然沒有,就隻好認定此章不是答君主問,而是作一般的議論,因而也就不能用那樣一個特定的背景來解釋。

我隻選擇了22章專門進行辯正,並以它們在《論語》中出現的先後為序。《論語》被誤解了的章句遠不止這一些,拎出這22章來,雖然是因為它們本身的內容頗關重要,對它們的誤解又比較嚴重並且具有某種典型性,但也仍然帶有舉例的性質。其他存在誤解的章句,數量不少,有些在內容的重要性和誤解的嚴重性方麵,也是很“了不得”的,但隻好在征引時作必要的指點或說明了。

子曰:“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

前已提及,由於沒有把握到“學”在這裏的特定涵義,所以曆來對這《論語》開篇第一章的理解就很不準確。

這一章,楊伯峻先生的譯文是:“孔子說:‘學了,然後按一定時間去實習它,不也高興嗎?有誌同道合的人從遠處來,不也快樂嗎?人家不了解我,我卻不怨恨,不也是君子嗎?’”這代表了對於這一章的最流行的理解。按這個翻譯,除了對頭一句的理解存在問題外,還有兩點令人不解:①孔子為什麼要說“自遠方來”?按說,近處的朋友來也該“樂”的,這裏有必要特別交代、突出遠近朋友的區別嗎?②依這理解,這一章明顯是把並無關聯的三件事放到一起講了,孔子會這樣“語無倫次”嗎?

這裏的關鍵是了解在《論語》中,“學”不帶賓語,即一般地講學時,乃特指學習做人,或者說學習做人的道理,隻是在“學做人”這個“大視野”中,才也包括了學習知識、技能之類。這,下麵這章可說是極最好的證明:

子夏曰:“賢賢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與朋友交,言而有信。雖曰未學,吾必謂學之矣。”

頭句不好懂,但對於正確理解全章沒有影響,子夏是說,誰能夠做到“賢賢易色”,盡力侍候父母,豁出命來侍奉國君(“致”在這裏是“獻出”義),恪守信用地對待朋友,那麼他即使沒有“學”,也可以說是學了。為什麼?當然是因為這四者是隻有學了的人才能夠做到的,學的目的就是為了做到這四點,他既然已經做到了,怎麼還可以說他沒有學呢?這就足以說明,孔門所謂的“學”,隻要未作特別的交代,就是指學習做人的道理,以求獲得和保持各種美德。

知道“學”字是這個意思,就知後麵的“時”乃是“時機”的“時”,故而這章頭一句是說:學習了做人的道理,又一有機會就按這道理去做——“習”通“襲”,相因義,李澤厚譯此“習”為“實踐”,是很正確的。

由此可知,上麵提到的兩個疑問在原文中其實是不存在的。學了做人的道理,又一有機會就付諸實踐,學者的德才自然不斷進步,於是不僅自己感到欣慰、高興(“不亦說乎”),別人也會稱讚、誇獎,從而人際關係越來越好,人望越來越高,以至盛名遠揚,遠方的人都慕名前來求教、結交了。這當然更使“學者”快樂。接下的“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就是針對這個可能的結果而言。這不就同上文聯係得很緊密了?但這種結果並非必然,更不可以當作“學”的直接目的去追求,所以接下做個交代:即使沒有人前來結交、求教,亦即自己的德才尚未得到眾多人的承認,名氣還不夠大,也不必懊惱生氣,這是“君子”應有的修養、表現。“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應是這個意思。所以這個“人不知”決不是說“別人不了解我”,而是著眼於自己的進步還不夠大,德才尚未得到普遍的承認;“不慍”更不是指生別人的氣,而是教誨對於學也不可太性急,成名之心不能太切。這樣解讀這一章,還可以領悟到孔子對於“成名”的態度——此章中的三個“不亦”,是用來加強肯定的語氣,一般都譯作“不也是”,亦屬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