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部孔子之道(一)(3 / 3)

對於這一章,李澤厚說:“本章開宗明義,概而言之:‘學’者,學為人也。學為人而悅者,因人類即本體所在,認同本體,悅也。友朋來而樂,可見此本體乃群居而非個體獨存也。‘人不知而不慍’,則雖群卻不失個體之尊嚴、實在與價值也。此三層愈轉愈深,乃‘仁’說之根本,樂感文化、實用理性之樞紐,作為《論語》首章,不亦宜乎。”對他的這番話,我則要說:作為對於《論語》的“今讀”,讀者可以憑著《論語》的任何一章、一句生發自己的感想,對之作出自己的“發揮”,就這章而言,孔子的本意隻是涉及了“悅”與“樂”,並不就是在論述悅與樂,它講述的重點、中心,明顯是“學”,因此,不可以把李先生說的意思當作對於本章的解讀。

有子曰:“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

這是有子(有若)的話,但《論語》中記載的孔子的學生的言論,我們不妨認為也都是表達孔子的思想,因為在《論語》編者看來一定如此,否則,應不會收入到《論語》中來的。

這一章,李澤厚的譯文是:“禮的作用以恰到好處為珍貴。前代聖王的規矩,這樣算美;不管大小事情都如此。也有行不通的時候,即如果為恰當而恰當,不用禮來規範衡量,那也是行不通的。”將其中的“也有”改為“如有”,“如果”改為“便”,就和楊伯峻先生的翻譯幾乎雷同了。這種譯文比原文更難懂,據此就可以肯定,譯者其實未能懂透原文。

正確解讀這一章的關鍵,是要弄清有子究竟是從哪個角度講禮的作用的,即他是著眼於禮對於個人行為方式的規範與人格形象的塑造的作用方麵,還是著眼於人按禮的規定行事了就將造成怎樣的人際關係、社會局麵這個社會作用的方麵。從後文看,他顯是從後一角度講“禮之用”的,因為接下三句是用來證明“禮之用,和為貴”這個命題之不誤:“先王之道,斯為美”是指出,先王們就都以處事達到了“和”的好結果為“美”(不是說他們也以做事的方式恰到好處為美);“小大由之”是進一步說明,他們處理小事或大事都是如此——這“由”是“依從”、“按照”義,“之”指代前文說的“道”,也即“以和為美”的原則。所謂小事,應也包括並不涉及他人的純私人事務的,無論怎樣處理得“恰到好處”,都談不上“美”。看來,李、楊二先生完全沒有弄清楚這一章究竟是要說什麼。從文章上說,如果隻是討論個人行為方式本身是否“恰到好處”,不是放眼於人們依禮行事後的社會局麵,何必說“禮之用,和為貴”,徑直說“禮,和為貴”,不更好嗎?加上“之用”二字,當是指明,這裏談論的乃是禮的運用能夠達到和應該追求怎樣的社會效用的問題。還有,“和”,也隻有在指謂人際關係和諧,亦即社會安定、團結、有序時,才可讚之為“美”,而且這才是“先王”所最看重的,這個“和”與“君子和而不同”所說的“和”,才是一個意思,而這正是行為的結果,用“和”來指謂個人行為方式“恰到好處”,那是用詞不當,更不好讚之為“美”的。

誤解了前兩句,後文自然難得讀懂,所以李、楊二先生的譯文,後半截顯得文理不通,難於理解了。李零解釋“有所不行”說:“這裏是說,情況也有例外。什麼是例外?……它的意思是說,和當然很好,但也不能太過分,為和而和;即使是和,不以禮節之,也不可行。”這是誤解。李澤厚譯“有所不行”為“有行不通的時候”,倒是對的,但是什麼事和怎樣辦行不通了呢?按他的譯文,似乎是指依禮而行,也即按“恰到好處”的方式行事也行不通了,這就既與前麵說的意思相矛盾,也同後文的說法不銜接。把前文的“和”理解為指謂依禮行事達到的社會後果、局麵,就會領悟到,這“有所不行”乃是條件副句,是說,當你按某個方式去處理問題卻行不通,即達不到希求的結果時。所以後句“知和而和”是教誨說:這時就要懂得、想到“和”的重要性(“知和”),要以達到“和”的結果為目的,並據以調整你的處理方式(“而和”)。怎樣調整呢?那就是依禮辦事——這暗示了“有所不行”的原因是處理過程中有違禮之處。所以最後說,“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節之”就是指改變原來的處理方式,糾正其違禮之處。這意思不從正麵說,而用“不……亦不”這種句式從反麵說,是要突出“禮”是達到“和”的唯一的手段,所以末句應翻譯為:“那是決辦不到的。”——“亦”在這裏是表示加強的語氣,注家們解釋為“也”,使得“亦(也)不可行”似乎是與前文“有所不行”相呼應的,從而又強使“亦(也)”帶有“仍然”、“同樣”的意思,這是一個本可避免的誤解。

這一章對於了解孔子關於禮的思想、主張,具有重要的意義,如果不能得到正確的解讀,則不僅“可惜了”這一條珍貴的資料,還會給正確了解孔子造成障礙。

關於這一章,還存在著其他的誤解,例如匡亞明先生在其《孔子評傳》中,竟誤把“先王之道,斯為美”解釋為“先王”們是以禮本身為美。但我都不加分析了。

子曰:“溫故而知新,可以為師矣。”

對這一章的誤解,主要在錯把它看成純粹是講學習方法了。早在朱熹就如此看,他的注釋是:“言學能時習舊聞,而每有新得,則所學在我,而其應不窮……”(《四書章句集注》)

認為此章中的“故”是指先前學過的知識,“溫”即“溫習”,並非說不通。說溫故可以知新,即得到了新知識,就可以給尚未有那知識的人當老師,這也不成問題。問題是這個理解實在太平常、太膚淺了,而且孔子說這話如果不是針對具體的人、事,後一句“可以為師矣”就顯得突兀——從溫故中獲得新知識是一種對誰都適合的學習方法,甚至是“無師自通”的方法,可以教誨人要自覺應用這個方法,但憑什麼要加上“可以為師矣”這樣一句呢?難道每個人求新知都是為了去當別人的老師?據此我相信,孔子此話一定別有深意在,對這一章作流行解釋的注家們如果想到了這一點,一定會另尋他解的。我的思路是:

首先,“師”是與“學”相聯係的,在孔子那裏,前麵說了,“學”主要是指學習做人,“師”的任務就當主要是教誨做人的道理,從而“為師”的條件必重在為人品德和有無關於修養德性的學問,不會僅在知識的掌握。“三人行,必有我師焉。”這話中“師”字的含義,可以作為這個理解的證明。據此要說,對於這章的上述流行理解乃是“斷章”,用以表達自己的思想是可以的,作為孔子語錄的注釋就不對了。

其次,這個“故”既然不是指“已獲得的知識”,那就必是泛指“過去的事”,李澤厚譯為“過去”,頗有見地,改為“曆史”,也許更好。“新”與這個意思的“故”對言,則是指“現實”了。因此,此章前句(為條件從句)準確的翻譯應該是:(誰要是)溫習、總結了曆史經驗,就能夠更好地了解現實,預測其發展,他就……考慮到對曆史的了解靠的是古代文獻、經典,再加孔子是以對古代文獻的博學而知名並且自詡的,則此話的更具體的意思可能是:能以經典解釋當今是非並預見其結果(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