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部孔子之道(二)(1 / 3)

第三,於是進而可知,這一章其實不是要講“溫故而知新者”“可以為師”,而是指明“為師”要有什麼條件,用邏輯學的話說,這不是一個充分條件假言命題,而是一個必要條件假言命題。由此又該推論:這“為師”不會是泛指給別人當老師,而是特指給官員亦即需要去處理當今社會、家國大事的人出謀劃策。聯係到孔子本人一生都在謀求官職,爭取參政輔政,教學生也主要是教他們如何去做官,這個理解就顯得更加切合實際了。

孔子在另一個地方說:“殷因於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這證明孔子有“察古可以知今”的思想。他又說:“誦詩三百,授之以政,不達;使於四方,不能專對;雖多,亦奚以為?”《詩經》記載的許多都是曆史經驗,這“達(政)”和“專對”是指有能力妥善處理好現實政治、外交事務,所以這一章更說明他認為要以史為鑒,前車之鑒乃後事之師。這兩章的意思結合起來,可以作為旁證,說明我對本章的以上理解很切合孔子思想實際。

這一章,孔子所言十個字,從一個方麵反映了其政治思想,加以分析,還可以看出他的曆史觀和觀察、處理現實問題的方法論,所以是很重要的一章,但流行的詮釋都把它解偏了,用膚淺的曲解掩蓋了它的深刻的真意。李零解此章時說:“在師說的基礎上,能夠提出新的想法。這樣的人才能當老師。”也沒有講到點子上。

子曰:“攻乎異端,斯害也已。”

“斯害也已”可以理解為“那麼害處就沒有了”,也可以是“那就有害了”或“這不過有害罷了”的意思。該取哪一義?如果局限於本章不能確定,就要放到孔子的整個思想——全部《論語》的“大語境”中去闡釋了。這一章,楊伯峻先生的譯文是:“批判那些不正確的議論,禍害就可以消滅了。”他注釋說:孔子之時尚未有諸子百家,故“異端”很難譯為“不同的學說”。這理由顯然不充分,所以李澤厚說:“這似乎是毛時代鬥爭哲學的有趣反映。”

李先生的譯文是:“攻擊不同於你的異端學說,那反而是有害的。”他說,他選取這理解是因為“這可以表現儒學的寬容精神:主張求同存異,不搞排斥異己。”可這隻肯定了他這理解的一個好處,不等於證明了孔子原意必是如此,而且,在《論語》中並找不出這樣的章句,足以說明孔子主張,對於和自己觀點不同的思想,應該抱寬容的態度,倒是有相反的例證,例如宰我說:“三年之喪,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舊穀既沒,新穀既升,鑽燧改火,期可已矣。”講得很有道理,孔子幾乎無法反駁,可他就是不能寬容,隻顧拿自己的主張作標準,據以批評“予之不仁也!”一般地說,孔子既然要求“篤信好學,守死善道”,怎麼會同時又教人對於“異端邪說”抱寬容的態度呢?因此,作為對《論語》這一章的注釋、翻譯,李先生給出的理解也難成立。

錢穆先生完全著眼於本章的文字,說:“攻,如攻金攻木,乃專攻義……或說攻,攻伐義,如小子鳴鼓而攻之。然言攻乎,似不辭。”故他翻譯為:“專向反對的異端用力,那就有害了。”可這個譯文和原文一樣難懂,簡直談不上給出了一種解釋。

李零對此章則隻是引別人的說法,不講自己的意見。

我以為,這一章其實就是孔子中庸思想的另一種語言表達。孔子的中庸思想,一般認為可以表述為他的那句名言:“過猶不及。”另外,諸如“《關雎》,樂而不淫,哀而不傷”、“威而不猛,恭而安”等,則是說明對中庸原則應用的適例。足見中庸就是教人行事要爭取“恰到好處”,而“恰到好處”,總的說就是既不“過頭”,也不“不及”,換言之,就是不走極端,要居中行正。所以中庸也有時叫中行、中道,是對於解決矛盾的行之有效的方法的經驗總結,孔子是把它作為最好的思想方法、辦事的基本原則來加以提倡並用以教人的。中庸、中間、中行、中道都意味著有兩端,孔子自己說“過猶不及”,更明確地指示了這一點:“過”和“及”分別以此端和彼端為賓語、對象。這一端相對於另一端,在另一端看來,都是“異端”,“攻乎異端”就是要除去、消滅另一端。這從思想方法上說就是不懂得、不承認事物總有“兩端”,是片麵性,走極端;從處世態度上說就是不願貫徹中庸這個道德原則而隻顧自己這一端,不念及他人的存在,是自私;從這樣處理的結果上說,就是矛盾不得解決,辦事不能成功,自己的目的不能實現——“斯害也已。”本章就是從這後一點著眼表述中庸原則,實是從反麵指明它的功利價值。因此,“攻”在這裏必是由“攻打”義引申出來的“消滅”、“除去”的意思,而在古時,“攻”是確有這個用法的,如《墨子·兼愛上》:“譬之如醫之攻人之疾者然,必知疾之所自起。”“攻疾”就是“除去疾病”。後句頭上的“斯”為代詞,複指前一句。所以這一章應翻譯為:隻顧自己利益,不問他人想法,這樣行事反會害了自己;或者:隻顧走極端,不顧另一麵,這隻會有害,不會有利。

對這一章有正確的理解,對於全麵把握孔子的中庸思想極有幫助,因為它告訴了我們:孔子重在反對過。這,請參看本書後文論孔子中庸之道部分。

季氏旅於泰山。子謂冉有曰:“女弗能救與?”對曰:“不能。”子曰:“嗚呼!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

這一章本來是十分好懂的,但對孔子最後發的感慨,注家們一直未作出準確的闡釋,所以把孔子在這裏表達的一個關於禮的重要思想給忽略了、埋沒了。

“旅”是指祭山之禮,按周禮規定,隻有天子和諸侯才能在名山大川舉行這種祭禮,季氏隻是大夫,竟“旅於泰山”,自是僭禮的表現,所以孔子不滿,問當時擔任季氏宰的學生冉有能不能加以阻止(“救”在這裏是阻止義),聽了冉有回答說“不能”後,就發了這樣一句感歎。“不如林放乎”有個背景,那就是林放曾經向孔子提問過“禮的根本、本質是什麼”的問題。(3-4:“林放問禮之本。”)所以這句感歎的具體意思必定是:難道泰山(之神)會不如林放,竟想不到要問一下禮的本質是什麼?言外之意是:泰山神是懂得禮的本質的,它決不會接受這種非禮的祭獻,你季氏祭了也白祭,你的非禮僭越的意圖是不會得逞的。

聯係到孔子的另一個說法,2-24:“非其鬼而祭之,諂也。見義不為,無勇也。”對這一章的認識就會深刻、準確了,就會認同我以上的解說了。鬼在孔子時代是指死去了的祖先(當時人認為,人死後就成為鬼,但還有同活人一樣的欲求),所以祭鬼實是祭祖,最初完全是表達對祖先的懷念和感激之情,並無功利考慮,後來才生發了請求祖宗賜福免禍的目的。因此,祭鬼隻會、隻應祭獻自己的祖先,如果去祭別人家的鬼(祖先),一定不是出於真情,而是別有目的,功利之心出格了,所以孔子批評為“諂也”。這個批評後麵接著說“見義不為,無勇也”,則說明孔子看到了“諂(媚)”和“無勇”這兩者有本質上的同一性,即都源於私心太重,區別僅在於前者是積極的,企圖通過非禮的途徑得到非分的好處或躲過應得的懲罰,後者是消極的,不去做禮製規定應做的事情,以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害或得不到增加。所以2-24全章的思想是:並非“禮多不壞事”,人要真正做到依禮行事,還要考慮禮的本質是什麼,否則,行為可能隻有禮的表麵形式而不合禮的本質內容。這也正是這一章的意思。

可見“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這句感歎說明,孔子認為:不僅對於獻禮者來說有個自己的獻禮是否符合禮的本質,即是徒具形式還是體現了禮的本質內容的問題,對於被獻禮者即受禮的一方而言,也有個對於別人的敬獻是否可以一律接受的問題,即必須考慮他的敬獻是否符合禮製,是出於真實情感還是別有用心;如果明知不合禮製,就不能接受,否則,不僅是也參與了這個違禮,更是在實際上支持、鼓勵非禮活動。他的感歎乃是以這個思想為邏輯前提和認識基礎的。真令人遺憾,迄今未見有《論語》注家把孔子的這個重要思想明確地指點出來。這個思想是具有永恒的價值的,對於反腐倡廉更具有直接的意義。

孔子的上述感歎,李澤厚的譯文是:“唉,想不到泰山還不如林放!”從孔子此歎的時間看,這理解明顯有誤:按這譯文,孔子這裏歎的,似乎是泰山竟然接受了季氏的祭獻,和他自己未能料想到這一點,可實際情況是他此時還隻知季氏準備“旅於泰山”,和冉求表示了無力阻止,並未顯示出泰山已接受了季氏的祭獻。李先生在譯文後的《記》中還說:“泰山何知何靈?不過借詞說季氏也。”這說得倒還中肯。但接著說:“劉逢祿《論語述何》:‘舉以厲冉有之詭隨也’,即借林放嚴厲批評冉有追隨季氏而不能糾正之。”李先生似乎同意劉逢祿的看法,這就不恰當了:冉有回孔子說“不能”,顯是“我辦不到”的意思,即這個“能”是有能力做到義(和“未能事人,焉能事鬼”中的兩個“能”字用法相同),不是說他“不願意”。按說,冉有一定懂得季氏此舉乃屬違禮行為,孔子也會相信他心裏並不支持的,他更不敢當著孔子的麵表示支持,所以孔子理當不會不近人情地同時批評冉有。這樣明顯好懂的一章,古今大學者竟作出了這樣的誤解,其中本來蘊涵的深刻思想,卻又未能得到發掘,真令人遺憾。

李零解此章時說:“這段話,背景可能是,季氏旅泰山,都是林放的餿主意,此舉不合於禮,孔子很生氣,說你們怎麼什麼都聽林放的,難道泰山還不如林放嗎?”更完全把全章的意思講反了!

子曰:“裏仁為美。擇不處仁,焉得知?”

這一章,我至今沒有見到過接近於正確的解說,所有論述孔子“仁”概念的著作都要征引這一章,可一律都是在錯誤解讀的基礎上進行闡發、推論,進而作評價,談感想。如果本書的出版能夠改變這個情況,我要說,僅此一點,我就“功德無量”了!

本章中的兩個“仁”字,楊伯峻譯作“仁德”,李澤厚認為是指有仁愛之心的人,所以他們的譯文分別是:“住的地方,要有仁德這才好。選擇住處,沒有仁德,怎麼能是聰明呢?”“居處在仁愛的鄰居鄉裏才是美。居處不選擇仁,怎談得上聰明智慧?”其他注家大體上也是采取這兩種理解,李零更調侃說:“孔子說,不跟仁人住一塊兒,太傻。”孔子研究者則多把這種解讀作為分析孔子“仁學”的重要論據之一。王恩來的《人性的尋找——孔子思想研究》一書中說:“孔子曾明確指出:‘裏仁為美。擇不處仁,焉得知?’(《裏仁》)就是說,人如果能居住在有仁風的地方是最好的,如果選擇的住處沒有仁風,哪裏還算得上聰明呢?這與……是一致的,即通過結交和親近有仁德的人,以便受到影響和熏陶……這是對道德先驗論的明確否定。”(見該書,中華書局2005年版,第54頁。以後凡引王先生的言論,均出自此書,不再作注。)徐觀複先生說:“仁人好像到處都有,又好像到處都沒有。他說‘裏仁為美,擇不處仁,焉得知’(《裏仁》);這豈不是到處都有……這種‘高不可階’,和‘當下即是’的兩種境界,在孔子仁底概念中,到底有沒有一種內在底關連,而不隻是一個迷離惝恍不可捉摸的東西呢?”朱熹談到此章頭句時,也是說:“《論語》本文之意,隻是擇居。”(《朱子語類》卷二十六)

但我認為:

①把居住在有“仁風”也即有較多仁者的地方稱為“美”,這單看顯得誇張,和《論語》中其他“美”字相聯係,則用法上不夠協調;如果認為這個“美”乃是對“選擇裏仁”的評價,就一定更不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