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部孔子之道(十二)(1 / 3)

二是孔子的“敬”概念,是與“畏”,從而是與人心中的權威相聯係的。讓我稍為詳細一點陳述這個觀點。

據楊伯峻《論語譯注》書末的統計,“敬”字在《論語》中共21見,18次表示“對工作嚴肅認真”,3次表示“對待人物真心誠意地有禮貌”。這兩個用法其實是統一的,都是表示主體對某個對象或自覺或模糊地懷著一種“我不這樣待他我就會不好過”的心理情感,質言之,人踐履“敬”這個道德規範,與其說是為了求得完成道德行為後的快樂,不如說是希望這樣做了就可以不造成、或者釋去要是不踐履就必然產生的精神負擔。這,當是我們每個人都有切身體驗的:你之所以(孝)敬父母,努力工作(敬業),從心理動因方麵說,難道不是因為你感到“不這樣不行,那樣我會心裏不安”嗎?“要是不這樣做,我就會心裏不安”,這是對於自己心理情感變化規律的一種認識,換言之,是對於敬的對象同自己的關係的狀況會給予自己怎樣的心理——精神感受這一客觀化了的規律性聯係的認識,因此,踐履“敬”這個道德規範,不僅需要有一定的認識水平,還隻有已經有了相當的道德修養、培育出了相當的道德情感的人,才是可能的,說得通俗一點,才“配”,才“夠格”。所以兒童談不上對誰懷有“敬意”,越是有見識、有道德的人,他敬的對象越多,相反,越是無知缺德的人,他敬的對象越少,極而言之,他簡直可以對一切都抱玩世不恭、猥褻嘲弄的態度。

上麵的論述表明,敬,在心理上是與畏聯係在一起的,內在地包含著畏,所以有了“敬畏”一詞。這聯係的根源,在於敬本是從古代巫祝文化、祭祀文化中發展起來的人的心理結構,最初標示的是人在向神靈祈禱和祭祀祖先、鬼神時的那種嚴肅、虔誠而又帶有誠惶誠恐的畏懼之情的心理情緒狀態。楊伯峻總結的敬的上述兩個義項,就是敬的這個初義的明朗化和引申。由此可知,敬是與“權威”觀念相聯係的,是人對自己感覺到了的、對自己操有某種“予奪之權”的存在物——權威的“回應性體驗”:神靈、祖先,被認為能夠給人賜福降禍,人對他們則莫可奈何,於是人就“敬”他們,這敬不是根源於畏,必包含著畏嗎?古人認為,上天、神靈、祖先隻給有德之人賜福免禍(這就是中國人的“天道即人道”的“天人合一”觀念),所以對於上天、神靈、祖先的敬畏,自然地延及、擴展為“敬德”——敬畏人間現實中的“德”。《尚書》中就有不少“敬德”的說法(“惟不敬厥德,乃早墮厥命”,“王敬作所,不可不敬德”,“皇自敬德”,等等)。“敬德”兼有敬重德性本身、尊敬有德之人和重視、努力於修養自己的德性等意思。

認為孔子的敬概念和畏與權威相聯係的“語錄根據”有兩條,一條是孔子給君子下的定義是:“修己以敬”。李零說這個“以”是而的意思,將這一句解釋為“把自己的修養搞好,也敬重別人”,那是完全領會錯了。這個“以”誠然通“而”,但不是而且的意思,而是“而至於”的意思(這從接下說“以安人”、“以安百姓”可以知道),故“以敬”乃是說明“修己”的狀態,也就是對於修己(培養自己的德性,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所抱的態度,楊伯峻、李澤厚都譯為“嚴肅認真地”,是體會得不錯的。但從孔子的博學看,他用敬字來修飾“修己”,當是對於前人上述敬德思想的繼承和發展,敬中必仍然含有“畏”,他說“敬鬼神而遠之”,則是很好的證明,因為對鬼神的敬是不可能不與畏相聯係的。因此,他用“修己以敬”定義君子,乃是說:一個人對於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如此重視,以至於不努力於此就感到不安,心存畏懼,像是犯了大錯,要受到懲罰一樣,那就堪稱為君子了,也才配稱為君子。這樣理解,才與他說的“君子義以為質”、“君子……義之與比”等說法相一致。一個人這樣努力於“修”德(修己),自然也就意味著“有”德,所以在孔子心中,君子成了道德的人格化形象,道德則是君子最為敬畏的對象。

另一條語錄是孔子直接講到君子有畏的那一章:

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聖人之言。”

李澤厚說:“此處的三畏似均宜作‘敬畏’解。這是敬的極度形態。”說得十分正確。“天命”即上天的命令,可理解為君子認識到了的客觀必然性;“大人”應是指掌握了人間權力的人,實為君主;“聖人”是對古代聖王的稱呼,可借以指謂既認識了真理又具有各種美德的人。君子為什麼“畏”他們?這畏明顯不是說他們喜歡害人,令人可怕,而是說君子把他們視為權威,知道他們可以左右人,人不能動搖他們,故而很自覺地接受他們、服從他們。這不極好地證明了,孔子確實是將敬和畏連在一起的嗎?

我最後還要說一句:“敬畏”的畏是敬的極度形態,這是因為敬中本來包含著畏,而且這樣說是從敬的延伸、擴大立論,如果著眼於畏的暴露、膨脹,則“敬畏”的畏就是害怕、恐懼的初始狀態了,因此,對權威的敬畏,事實上、客觀上是與“怕得罪”、“拍馬屁”相通的,因而在敬這個德目上,也存在過與不及的問題,也必須貫徹中庸原則。孔子心中一定是貫徹了的。

5.智與勇

智(在《論語》中一律作“知”),嚴格說不是道德範疇,但一則後來有“智、仁、勇”乃“三達德”之說(這個“達”是通行、共同義),足見古代中國人是明確地把智看作一個德目的;二則孔子說過,“仁者不憂,知者不惑,勇者不懼”,將知和仁、勇並列,並且把這三者視為“君子之道”,這似乎表明,視智為一個德目正肇始於他。所以我認為,從了解孔子出發,應該把智也當作孔子心中的德目之一來講述——自然,這三者與忠、信、恭、敬等是不屬於同一層次的。隻是《論語》中提供的有關智與勇的材料很少,我也就隻能僅憑含知字或勇字的幾條語錄作點分析。

從《論語》中記載的孔子的全部語錄看,和孔子心中的“仁”概念“配對的”,應該說是“知”,所以他好幾次仁、知並提,最有代表性的是這一章:

子曰:“知者樂水,仁者樂山。知者動,仁者靜。知者樂,仁者壽。”

這一章的內容,我以為不值得多加分析,實際上,曆來注家的解說都顯得牽強附會,禁不起推敲。例如朱熹對頭一組的解釋:“智者達於事理而周流無滯,有似於水,故樂水;仁者安於義理而厚重不遷,有似於山,故樂山。”(《四書章句》)就很沒有說服力:難道仁者就不達於事理並且一定思想僵化?智者則必不安於事理並且輕薄飄浮?又憑什麼說似水者就必樂水,隻樂水,似山者也必樂山,隻樂山?依“同性相斥”說反過來講,不也通嗎?李零解這兩句時,先引《列子·湯問》中記載的關於鍾子期聽俞伯牙彈琴的有名故事,末了說:“高山流水,是君子之操的象征。”似乎是在作解說,其實是在作反駁,或者是提出質問:君子追求的是仁(4-5:“君子去仁,惡乎成名?”)“君子之操的象征”是高山流水,豈非仁者既樂山,又樂水,怎麼把“樂水”專派給知者,或主要派給知者了?後二句,關於“樂”,更明顯說反了:智者聰慧,愛思考,“達於事理”,但這未必使他快樂,相反,更可能使他苦多樂少,生活中正是傻乎乎的人常常快樂,因為求快樂乃是人的天性,愚昧無知的人隻要吃飽、喝足又無生理疾患,就既不患得患失,更不悲天憫人,自然決無愁苦憂傷,隻會傻樂了;仁者,從某方麵看,很像是“傻根”,所以必總是樂的,不是有“孔顏之樂”嗎?而且是“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也“不改其樂”的,是“飯疏食飲水,曲肱而枕之,樂亦在其中”的。至於“壽”,則說得自相矛盾:一般說,好運動的人身體健康,壽命較長,好靜的人容易肥胖,壽命較短;既然前麵說“知者動,仁者靜”,怎麼反而是“仁者壽”了?該說“知者壽”才對!難道古人對此的認識正與我們現代人相反,或者孔子的觀察結論就是如此?我不相信是這樣。所以我認為,這一章隻能看作是孔子的幽默,一時興起,說起順口溜來了,不能據以分析他關於仁和智的思想。但有一點則最好不過地從本章得到了證明:在孔子心中,與仁相對的是智,就是說:仁指向內心,智指向外界;仁是人的道德行為的根據,智是人的認識能力的概括;仁是人追求的目的、歸宿,智是幫人達到這個目的的手段、途徑。智和仁是這種關係,對人來說,就也是一個好的、應該具備、培養的品性,所以也可視之為一種德性了,一般不作為德目來論述,孔子也並未把它和其他德目並列,而是與仁相提並論,可能是因為個人智力的情況雖也與後天的培養訓練有關,但更決定於先天素質,而對人作道德評價是隻看人的實際表現,簡直撇開了智的因素,而且好的智力並不一定是幫人更好地完成道德行為,也可能是促人去幹缺德的事和把壞事幹得更壞,事實上,英雄並不都是高智商的人,而大壞蛋都一定智商不低。對於這些,孔子沒有明確直接的論述,但從他既把智看作人應有的好品性,又不明確將它列為德目,可以想見他是感覺到了這個問題的,所以才作了這種“遊移的處理”。

孔子的這三句話頗能說明,他認為仁離不開智,智能助人“為仁”:“好仁不好學,其蔽也愚”,“擇不處仁,焉得知”,“仁者安仁,知者利仁”。這三句話的涵義,我們解說過了,不必重複,此處隻是要點明,第一句說明,孔子不僅把學看作是增加知識,同時甚或更是把學看作是提高智慧,因為仁而無智必愚,防止這個轉化的途徑就是提高智慧,是學。第二、三句實際上起著注釋第一句的作用:第二句從反麵說,沒有智慧,麵臨道德選擇時,將可能作出錯誤的亦即有背“為仁”初衷的決定;第三句從正麵說,仁者追求仁,以求得仁為安,但須有智慧作引導才能找到正確的方式,真正達到目的。前麵引用過的14-31章(“不逆詐,不億不信,抑亦先覺者,是賢乎”)則可說是舉例說明,智慧是仁者上升為賢者的必要條件。

從以上所說可知,孔子所謂的智不是一般意義的智慧,而是特指“為仁”所必需的、促人提高德性的智慧,因此也就是指幫人找到最適合的行事方式的本領,或者說巧妙有效地運用中庸原則的能力。6-22章前一段,作了正確的闡釋後,可視為對於這一點的最為明顯的證明。

樊遲問知。子曰:“務民之義,敬鬼神而遠之,可謂知矣。”

從孔子回答的內容看,樊遲是把居上位者——官們要處理的全部事務一分為二:民事和神事,問怎樣處理這二者之間的關係,就算是“知”——有智慧了。從樊遲曾經為自己從政不順利而產生了“學稼”的想法看,他提出這問題是很好理解的,特別是,不這樣領會此章的“問知”,孔子的回答就顯得沒有對準問題,所答非所問了。事實上,曆來注家正是因為沒有把問題弄明白,對這一章存在著一個共同的誤解,那就是把末句“可謂知矣”看作隻是對“敬鬼神而遠之”的評斷,與首句沒有關係(李澤厚是照原文一句句翻譯,所以從他的譯文看不出這個誤解,但他在“記”中卻一開頭就說:“‘敬鬼神而遠之,可謂智也。’前麵已講,這種對鬼神不肯定,不否定,甚至不去詢問、懷疑和思考的態度,是中國的典型的智慧。”可見他也有這種誤解)。前頭明明講了兩個做法,“可謂知矣”的評語怎麼會隻針對後一個做法呢?這在事理上和語法上都說不過去。是說兩個做法的每一個都“可謂知矣”嗎?這不可能,因為如果是這樣,樊遲的問題就沒有了針對性,孔子就不過是舉出兩個表現了智(“可謂知矣”)的做法來一般地說明什麼是智了,但單獨一個“務民之義”無論作何解釋,對於說明什麼是智都不具有典型性,孔子竟選用來作為頭一例,又與“敬鬼神而遠之”相提並論,豈不令人費解?而且,這裏理應同時暗示出“務”的問題上的“不知的”做法,但卻很難讓人領悟到究竟是什麼。

“務民之義”該作何解釋?有人說是“盡力引導人民趨向‘義’”的意思(李零),有人翻譯為“盡力做對人民適宜合理的事情”(李澤厚譯文)。我認為後解才符合孔子原意,因為前解一定會發生這“義”是由統治者還是由人民來認定的?二者是否一致?人民為什麼要有人“務”了才“之”向它?以及是否統治者“務”了人民就一定“之”向它?等等問題,論者恐難作出圓滿的回答;而按後解,本章此句的意思就與5-16章“子謂子產:‘有君子之道四焉:……其使民也義。’”的評論頗為相近,同孔子認為凡是於民有利的政策、行事、舉措都合乎義從而也都顯示了智慧的一貫思想,也非常一致。

因此我認為,孔子在這裏乃是針對樊遲的問題,運用他關於“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和“未知生,焉知死”的理論,說:民事的問題是現實的人的問題,要首先恰當地處理,恰當也就是合乎義,受到人民的擁護;神事的問題是很難說清的,所以對鬼神隻能抱“敬而遠之”的態度;如果能這樣地處置民事和神事的關係,就很符合中庸原則,就“可謂知矣”。按這解釋,這一章就既合事理邏輯,也全麵地符合了孔子的思想,才確實是孔子對於“問知”的具有典型性的回答(《論語》中直接答“問知”的語錄僅此一章)——“敬而遠之”的具體含義,本書後麵將作討論。

能體現孔子關於勇的思想的,除“勇者不懼”外,還有:“見義不為,無勇也”,“君子有勇而無義為亂,小人有勇而無義為盜”,“好勇不好學,其蔽也亂”,“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另外,孔子回答子貢“君子亦有惡乎”的問題時說:“有惡。……惡勇而無禮者”,“惡不孫以為勇者”。根據這些說法,我認為孔子心中的勇有三個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