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韋先生說的“孔孟那種強調自覺、自發、自信的教化精神,在與現實的整合中,完全被扼殺了”,我以為未免言過其實。孔子強調“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雖然可以說體現了“自覺、自發、自信”的精神,但這明顯是去接受一種外在的東西——禮的自覺、自發、自信,而不是自覺、自發、自信地去審視它,以創造出“自己的禮”來,因此,從真正的主體性要求看來,這其實是一種盲目性、被動性、服從性。事實上,孔子說“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已明確交代了,他心中的教化在教化者看來乃是“灌輸”——把天命、大人的旨意和聖人的思想灌輸給希求當“君子”的人們,“為仁由己”之類說法,不過是為這個灌輸,或者說為接受者的接受,提供人性根據,好讓接受者受到鼓舞,從而接受得更加心甘情願,“灌輸工作”更為順暢更有效率而已——孔子倒不一定達到了這個自覺,但事情的本質當然是如此。又,所謂的“三畏”理應是統一的,而且並非不可以統一到“大人”——君主或皇帝一人身上:宣稱皇上為聖人,又將他的旨意說成是天意,立刻就“三合一”了。董仲舒正是這樣辦的,上麵韋先生征引來說明“董仲舒對人性和教化問題的理解,完全不同於孔孟”的那段話,則是這一點的最好證明:他不是說“王承天意”嗎?既如此,怎能說他對人性和教化的理解完全不同於孔孟呢?說他深得孔子的人性和教化之義,不是更符合實際嗎?在孔子,堯無疑是“大人”、“聖人”,再加他說“唯天為大,唯堯則之”,足見正是孔子先做出了“三合一”的榜樣,董仲舒不過把這種“三合一”用到自己時代的漢武帝身上罷了。
2.韋先生總結的董仲舒的儒學與先秦儒學的第二個區別在君民關係方麵:“孔子的君臣關係是相對的,即所謂的‘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孟子輕君,並有“誅一夫”說,荀子尊的君是能夠“隆禮義的聖王”,同樣有貴民和“誅一夫”的思想;“可是董仲舒對這個問題的處理再也無法保持先秦儒家的立場,他說:‘《春秋》之法,以人隨君,以君隨天,故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春秋》之大義也’……對‘屈民而伸君’這一點,仲舒應該受到責備”。
這是說,董仲舒背叛了先秦儒家的民本思想。在這一方麵,一般都從批董仲舒的“三綱五常”說入手,匡亞明先生講到“董仲舒對原始孔子思想的大篡改”時,列出的第一條就是:“董仲舒認為‘三綱’、‘五常’是天意所決。”接下具體申述說:“董仲舒就規定了君臣、父子、夫婦‘三綱’是天意所定,不允許人作任何改變,用天意把這三種關係納入極端封建專製的框子裏去了。在這‘三綱’中,君臣關係又是處於主導地位的綱,他明目張膽地說:‘《春秋》君不名惡,臣不名善,善皆歸於君,惡皆歸於臣。’並以天的名義宣布‘人主立於生殺之位,與天共持變化之勢’,即君王有生殺予奪的絕對權威。”
我不想也不必為董仲舒辯護,隻是要從他是否真的篡改或者說背叛了孔子之道這個角度,指出以下幾點。
①董仲舒這樣把君權絕對化並用天意來論證,和上麵講的他把教化權送給皇帝一樣,目的同樣是換得儒家的官方意識形態的地位,而不是為了貶低“民”的作用。我這樣斷定的根據,一是從事理上說,董仲舒完全沒有必要這樣做,他自己屬於臣民,又並不想當皇帝,貶低臣民對他有什麼好處?二是像孔子說的“民無信不立”,荀子說的“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則載舟,水則覆舟,此之謂也”,乃是十分樸素的真理,聰明過人的董仲舒豈會不知?又豈會反對?三是從他建立的這個思想體係看,他這是一種策略性的處理:既把君權絕對化,以此討好皇上來達到自己的目的,又通過別的規定來讓皇帝必須聽從民意,以求不違儒家關於君民關係的原教旨。我說的“別的規定”,就是他的“天人感應說”,特別是其中專門針對君主的“自然之罰”和“自然之賞”說。董仲舒的龐大體係是以“天人感應”的“災異說”為特點的,是一種神學目的論,他建立這樣一個學說的目的,就是為了從道德上和保權固位這兩個方麵去逼使掌握政治權力的君主聽從民意。看他下麵這段話:
凡災異之本,盡生於國家之失。國家之失,乃使萌芽,而天出災異以譴告之;譴告之而不變,乃見怪異以驚駭之;驚駭之尚不知畏恐,其殃咎乃至。以此見天意之仁,而不欲陷人也。(《春秋繁露·必仁且知》)
太明顯了,“國家之失”是指君主有錯,君主的過錯自然就是不愛護人民,違背民意施政行事。說這時天就會來警告、來驚駭、來懲罰,不就是在要求、迫使君主聽從民意,“為人民服務”嗎?這可以說是“托天管君”,是董仲舒在君主權力事實上已經絕對化了,你還必須從理論上證明它的合理性,同時又想給“民”爭得一點利益和不違自己的“民本思想”這種特定情勢下,想出來的一個十分高明的應對策略。在《春秋繁露·五行五事》篇中,他還列出了君主可能產生的五種過錯和將會受到的“自然之罰”。如果君主表現得好,則有“自然之賞”。董仲舒以這種曲折的形式維護先秦儒家的“民本”思想,真可謂用心良苦。韋政通先生自己也說:“如果我們能設身處地為仲舒想一想,除非他不想實現儒家的一些理想,否則連這一點都不能給專製帝王滿足,其他的怎麼還能聽得進去。”我想問一問批評董仲舒的人:換了你,你在那情勢下會怎樣維護孔子之道?董仲舒的這套說法無疑是迷信,是愚昧的表現,是唯心主義,但其客觀的社會作用是什麼?請讀者思之。金春峰先生的說法則是:“董仲舒對‘三綱’的論證雖然是荒謬的,但其社會和政治意義是進步的。”(《漢代思想史》,)
②對於先秦儒家的所謂民本思想,其實不可誇大為“民貴君輕”說,它本質上是“以重民保君位”的統治理論。這一點,我在分析孔子的有關言論和總結孔子之道的要點時,已反複講過了。從思想淵源上說,這個思想,是古代氏族社會和巫覡文化下人們自發產生的觀念:當時的政治領袖是從氏族人群中“自發地”推舉出來的,他得到推舉的原因,從而他的權力之合理化的根據,在推舉者——人民和他自己看來,都明顯地是:他的品德和才幹最能保證本氏族人的福利。把這個認識投射到天人關係,就帶上了“天意”、“天擇”的神秘色彩,從人的深層心理上說,這個投射是為了強化因果觀念和保證建立的現實關係不因領導人濫用權力而受到破壞,用學術味濃一點的話說,就是不讓這個現實的關係異化,也即不讓人民的仆人異化為人民的主人、統治者。一個簡單而明顯的事實關係竟被這樣來強化,正說明這種異化從根本上說是可能的,從領導人產生的“第一時間”起,人們就擔心這種異化的可能性會變為現實。就因為如此,這種“民本思想”在古代一直以多種形式表現,隨著領導人權力的日益擴大和他真的在逐漸異化為人民的統治者,這個思想也就越來越表現為思想家的自覺的申述和宣傳。到孔子時代,君民事實上已經對立,孔子也就成了這個民本思想的最初的明確的表達者和宣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