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街道社區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1 / 3)

(2004年11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四中全會關於以服務群眾為重點,構建城市社區黨建工作新格局的要求,進一步夯實黨在城市基層的執政基礎,增強黨的執政能力,促進城市現代化建設,現就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街道、社區黨的建設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進街道、社區黨的建設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街道、社區是黨在城市工作的基礎,街道、社區黨建工作,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全麵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的發展階段,我國城鎮化進程不斷加快,城市綜合實力不斷增強,城市基層管理體製改革不斷深化,街道、社區在城市工作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街道、社區黨組織承擔的任務日益繁重。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大量湧現,迫切需要依托街道、社區黨組織加強這些組織中的黨建工作,不斷擴大黨在城市工作的覆蓋麵;越來越多的“單位人”轉為“社會人”,大量退休人員、下崗失業人員和流動人員進入社區,迫切需要街道、社區黨組織轉變管理和工作方式,做好新形勢下的群眾工作,形成社區群眾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局麵,鞏固黨執政的社會基礎;社區群眾的物質文化需求日益呈現出多層次、多樣化的趨勢,迫切需要增強街道、社區黨組織的領導、協調功能和街道、社區的服務功能,全麵推進社區建設。

近年來,按照中央的要求,各地結合實際,對街道、社區黨建工作進行了積極探索,取得了較大進展,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有些地方黨組織對街道、社區黨建工作重視不夠,黨在城市工作的覆蓋麵有待進一步擴大;有些街道幹部和社區工作者為社區群眾和駐區單位服務的自覺性不高,工作水平和工作作風與當前社區工作的需要不相適應;有些駐區單位和黨員參與社區建設的積極性不高,社區黨建工作協調機製尚不完善;有些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社區黨建工作還比較薄弱。適應新的形勢和任務的需要,把街道、社區黨組織建設成為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對於大力推進社區建設、滿足社區群眾和駐區單位的社會需求;對於加快城鎮化進程、全麵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對於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調、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對於鞏固黨的執政基礎、增強黨的執政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級黨委要高度重視街道、社區黨的建設工作,采取有力措施,認真解決存在的問題,不斷開創街道、社區黨建工作新局麵。

二、正確把握街道、社區黨的建設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目標要求

街道、社區黨的建設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城市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緊密結合城市社區建設的實際,以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係為核心,以服務群眾為重點,構建城市社區黨建工作新格局,提高街道、社區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鬥力,擴大黨在城市工作的覆蓋麵,為創建管理有序、服務完善、環境優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區,促進城市現代化建設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街道、社區黨的建設要努力實現“五個好”的目標要求:(1)領導班子好。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能夠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密切聯係群眾,政治堅定,求真務實,開拓創新,勤政廉政,團結協作。(2)黨員幹部隊伍好。街道幹部、社區工作者能夠發揮骨幹帶頭作用,共產黨員能夠發揮先鋒模範作用。(3)工作機製好。街道、社區黨組織工作製度健全、運行規範,社區黨建工作協調機製完善。(4)工作業績好。社區各項事業協調發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成效明顯,社區治安良好。(5)群眾反映好。社區群眾和駐區單位對街道、社區黨組織的工作滿意,街道、社區黨組織得到社區群眾的擁護。

三、進一步明確街道、社區黨組織的主要職責

街道黨(工)委和社區黨支部(總支、黨委)是黨在街道、社區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是街道、社區各種組織和各項工作的領導核心。

街道黨(工)委的主要職責是:(1)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黨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組織帶領幹部和群眾,努力完成本單位所擔負的任務。(2)討論決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經濟發展和社區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調有關部門,動員各方力量,整合各類資源,服務社區群眾,共同推進社區建設。(3)領導街道行政組織,支持和保證其依法充分行使職權;領導街道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組織,支持和保證其依照各自的章程開展工作;領導或指導在社區、駐區非公有製經濟組織、社會團體和社會中介組織中開展黨的工作。(4)領導本街道的思想政治工作、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協調利益關係,維護社會穩定。(5)加強街道黨組織自身建設,領導以社區黨組織為核心的社區組織體係建設。(6)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幹部的教育、選拔、管理和監督工作。協助上級有關職能部門做好其派出機構及其負責人的管理和監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