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黨支部(總支、黨委)的主要職責是:(1)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黨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團結、組織幹部和群眾,努力完成社區各項任務。(2)討論決定本社區建設、管理中的重要問題。(3)領導社區居民自治組織,支持和保證其依法充分行使職權,完善公開辦事製度,推進社區居民自治;領導社區群眾組織,支持和保證其依照各自的章程開展工作。(4)聯係群眾、服務群眾,宣傳群眾、教育群眾,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5)組織黨員和群眾參加社區建設。(6)加強社區黨組織自身建設,做好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發展黨員工作。
四、堅持把服務群眾作為街道、社區黨組織的重要任務
街道、社區黨組織要堅持黨的群眾路線,牢固樹立群眾觀點,不斷增強服務意識,堅持把服務群眾作為街道、社區黨建工作的重要任務,把群眾滿意不滿意作為檢驗街道、社區黨建工作的重要標準,把工作重點從注重創收進一步轉移到搞好社區管理和服務上來。更新管理理念,創新服務方式,拓寬服務領域,強化服務功能,充分發揮街道、社區黨組織和共產黨員服務群眾、凝聚人心的作用;充分發揮社區居民自治組織協調利益、化解矛盾、排憂解難的作用;充分發揮社團、行業組織和社會中介組織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範行為的作用,為城市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建立健全社區服務體係。從社區群眾和駐區單位的實際需要出發,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居委會的作用,搞好社區服務中心和社區服務站(點)的建設與管理。加強以共產黨員、共青團員為骨幹的社區誌願者隊伍建設。針對不同社區、不同社會群體的特點,按照無償服務和有償服務相結合,以無償、低償服務為主的原則,不斷提高社區服務的質量和水平。
開展社區服務活動。街道、社區黨組織要著眼於社區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需求,特別是群眾最關心、最急需解決、通過努力又能夠解決的問題,開展麵向社區群眾的便民利民服務,尤其是要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麵向下崗失業人員的再就業服務,麵向困難群眾的社會救助和福利服務,麵向流動人員的維權服務等,為社區群眾排憂解難。
五、不斷擴大黨在城市工作的覆蓋麵
及時調整、健全社區黨組織。凡有3名以上正式黨員的社區,都要單獨建立社區黨組織。尤其要重視及時在城市新區、開發區和新建居民區建立社區黨組織的工作。在調整社區設置時,要同步調整、健全社區黨組織。
不斷加大在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中建立黨組織的工作力度。街道、社區黨組織要指導、協調和支持駐區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建立黨組織。對暫不具備單獨建立黨組織條件的,可采取“支部建在樓上”等方式聯合建立黨組織,通過采取設立黨員聯絡服務站、選派黨建工作指導員,以及幫助建立工會和共青團組織等辦法,把黨的工作開展起來。街道黨(工)委要與非公有製經濟組織、社會團體和社會中介組織的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建立雙向聯係製度,適時向他們通報這些組織黨建工作等有關情況。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應將這些組織的注冊登記和年度檢查情況及時通報其所在街道黨(工)委。
加強和改進對退休人員、下崗失業人員、流動人員中黨員的教育管理。認真做好退休人員、下崗失業人員和流動人員中黨員組織關係的接轉工作。對在城市已有穩定職業和固定住所的黨員,其正式組織關係不在工作所在地(單位)或居住地黨組織的,應及時把他們的正式組織關係轉入工作所在地(單位)或居住地黨組織;對在城市無穩定職業和固定住所的流動人員中的黨員,要在核實其黨員身份後,及時把他們編入黨的一個基層組織。要采取適當方式,組織他們過好組織生活,開展適宜的活動。街道、社區黨組織要在重視做好原有居民群眾中發展黨員工作的同時,重視做好在下崗失業人員和流動人員中發展黨員工作,同時做好在其他社會階層中發展黨員工作。在發展黨員工作中,必須認真貫徹“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