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民政部關於進一步推進和諧社區建設工作的意見(1 / 3)

(2009年11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民政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

近年來,各地全麵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部署和2005年民政部在吉林省長春市召開的全國社區建設工作會議精神,積極推進和諧社區建設,為加強和改進基層社會管理、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密切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的關係作出了重要貢獻,但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新要求、人民群眾過上美好生活新期待相比仍有很大差距。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充分發揮社區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重要基礎作用,加快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根據剛剛閉幕的全國和諧社區建設工作會議精神,現就進一步推進和諧社區建設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進一步推進和諧社區建設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社區是社會的基本單元,是人們社會生活的共同體和人居的基本平台,社區和諧是社會和諧的基礎。加強社會管理的重心在社區,改善民生的依托在社區,維護穩定的根基在社區。實踐證明,和諧社區建設事關黨和國家大政方針的貫徹落實,事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事關城鄉基層的和諧穩定。當前,隨著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的深入發展,我國正處在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的重要時期,社區日益成為各種利益關係的交會點、各種社會矛盾的集聚點、社會建設的著力點和黨在基層執政的支撐點。做好和諧社區建設工作,對於保障城鄉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權益,滿足普通居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物質文化生活需求,對於夯實我們黨的執政基礎,激發廣大人民群眾參與社會建設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為經濟社會發展創造更加良好的社會環境,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曆史意義。各地民政部門要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從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眾過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的高度,把和諧社區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實抓緊抓好,抓出更大成效。

二、進一步推進和諧社區建設工作的總體思路和目標要求

進一步推進和諧社區建設工作,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麵把握黨的十七大以來中央關於社區建設的一係列重要決策和部署,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把服務居民、造福群眾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把建設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社會生活共同體作為基本目標,把統籌推進城鄉社區建設作為重要方針,把創新體製機製作為根本動力,把加強以黨組織為核心的社區組織體係和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作為基礎保證,把和諧社區示範創建活動作為重要載體,推動和諧社區建設在範圍上得到新拓展,在質量上得到新提升,在群眾滿意度上實現新飛躍,為實現全麵建設小康社會奮鬥目標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奠定更加堅實的基礎。力爭用五年的時間,把全國80%以上的城鄉社區建設成為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社會生活共同體;到建黨100周年時,把所有城鄉社區全麵建設成為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社會生活共同體。

三、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進一步推進和諧社區建設

工作的主要任務

(一)進一步健全以基層群眾自治為基礎的新型社區管理體製機製,不斷提高基層治理水平。加快城鄉接合部、“城中村”、工礦企業所在地、新建住宅區、流動人口聚居地的社區黨組織和自治組織的組建工作,健全以基層黨組織為核心的城鄉社區組織體係。積極推進街道管理體製創新和農村綜合改革,建立健全利益協調機製、訴求表達機製、矛盾調處機製、權益保障機製和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應急管理體製機製。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製,加強對吸毒人員、刑釋解教人員以及流浪兒童、服刑人員的未成年子女、農村留守兒童的管理、監督和教育,加強和改進對流動人口的服務管理以及非公有製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的管理,實現城鄉社區的“無縫隙”管理。積極推廣、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有條件的地方可實行社區網格化管理,提升社區管理的現代化水平。深入開展以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為重要內容的實踐活動,健全城鄉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基層群眾自治機製,推進基層群眾自治製度化、規範化、程序化。適應城鄉社會結構、利益格局的發展變化,拓展基層群眾自治範圍,擴大城市居民委員會直接選舉的覆蓋麵,完善農村村民委員會直接選舉製度。選齊配強農村村民小組長、城市居民小組長、樓院門棟長、村(居)民代表,形成村(居)委會及其下屬的委員會、村(居)民小組、村落、樓院、門棟上下貫通、左右聯動的城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體係。廣泛開展院落、樓座、門棟自治及鄰居節等睦鄰活動,強化村(居)民委員會和村(居)民代表對政府公共服務的監督和評議,增強民主的實效性。建立健全共青團、婦聯、殘聯、老年協會等群團組織在社區的機構,大力培育服務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區社會組織,發揮其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範行為的作用。適當放寬社區社會組織的登記條件,降低門檻,簡化登記手續,及時辦理備案手續,並在活動場地等方麵提供幫助。積極探索業主自治與居民自治的有效銜接,認真研究物業管理機構參與社區管理與服務的方式和途徑,切實維護社區居民和業主的合法權益。建立城鄉社區黨組織主導的群眾維權機製,引導社區居民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達利益訴求,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二)進一步完善以民生需求為導向的新型社區服務體係,不斷提高社區居民生活水平。充分發揮行政機製、互助機製、誌願機製、市場機製的作用,進一步完善覆蓋城鄉社區居民的社區服務體係,滿足居民群眾多樣化、多層次、多方麵的服務需求。依托社區服務中心和社區服務站,積極推進以就業、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治安、醫療衛生、計劃生育、文化、教育、體育為主要內容的政府公共服務覆蓋到社區,促進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範、整合社區公共服務設施的功能作用,提倡“開放式辦公、一站式服務”,合理設置服務窗口,優化工作流程,規範服務標準,鼓勵開展全程委托代理、全年無休假等便民服務。大力推行社區公共服務事項準入製度,凡屬於城鄉基層政府及其職能部門職責範圍內的事項,不得轉嫁給村(居)委會;凡依法應由村(居)委會協助的事項,應當為村(居)委會提供必要的經費和工作條件;凡委托給村(居)委會辦理的有關服務事項,應當實行權隨責走、費隨事轉。大力發展居家養老服務,依托社區養老機構和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逐步建立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的社會養老服務體係。大力推行社區誌願者注冊登記製度,盡快建立健全以區、縣為單元,以社區、街道為依托,全國統一的社區誌願者注冊管理係統。研究製定社區誌願者在升學、擇業、晉升等方麵的激勵措施,鼓勵和引導社區居民廣泛參與誌願服務活動。大力培育發展社區誌願者組織,依托社區服務中心(站),在街道(鄉鎮)、社區(村)建立誌願者服務站,健全社區誌願服務網絡,力爭用3~5年的時間,實現社區誌願者注冊率占居民人口10%以上的目標。鼓勵社區內或周邊單位向社區居民開放內部食堂、浴室、文體和科教設施,支持駐社區單位和社區居民開展鄰裏互助等群眾性自我服務活動,為低收入人群、老年人、殘疾人、優撫對象、城市流浪兒童和農村“留守兒童”等提供各種服務,發展慈善事業。鼓勵各類組織、企業和個人興辦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城鄉社區服務業,推進社區商業服務規模化、集約化、產業化,鼓勵企業以連鎖經營、品牌加盟等服務業態進社區。進一步完善社區便民服務設施,加快發展家政服務業,深入實施以“便利消費進社區、便民服務進家庭”為主題的“雙進工程”。充分挖掘社區資源,鼓勵開設具有一定規模的社區居民食堂或就餐點,為社區居民提供衛生方便的就餐送餐服務。引導社區居民樹立節能環保觀念,積極推動社區再生資源的回收利用、剩餘物資的調劑互換。積極推進政府購買服務、社會化運作等方式,對社區組織開展的公益性服務和社會力量興辦的微利服務給予政策和資金扶持。鼓勵通過社區網站、呼叫熱線、短信平台和有線數字電視平台、電子閱覽室、信息服務自助終端,為社區居民提供“一網式”、“一線式”綜合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