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買車時,北京市的車輛是二百多萬輛,私家車占比大約三分之一多些。隨後幾年,車輛的數量迅速增加。車輛的迅速增多,源於一個政策--限行!
我有幾個同事,買車都比我早。他們一般是老公開車將老婆送到她單位,然後去自己單位上班,下班後再去接上老婆一起回家。
習慣開車上班的人,再讓他們‘站公交’就更接受不了了。為了避免每周一天的‘站公交’第二輛車出現在了他們家中。
兩個人的單位不在一起,相互接送是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才實施的。現在有了兩輛車,當然就各自開車上班了。
然而,他們每周都有一天自己的車不能上路,還是覺得很不舒服。於是他們擁有了第三輛車。(都是在限號前買了。如果決策者早考慮到這後果,先實行限號,後實行限行,可能會好很多)。
有了三輛車輪換開,就再也不用考慮限行了。那第三輛車每周還有四天是不限行的,在這四天裏,就成了家裏老人出行的代步工具了。原本是1輛車在路上行駛,現在變成了2。5輛,從他們幾家的小範圍內計算,路上的車流量增加了2。5倍。這種增長不可否認是由限行導致的。
當初製定限行政策的人是經過精密計算的:每天限製2個號段,能使路上的車輛減少五分之一!可是,限行的隻是私家車,它隻占總數的三分之一,也就是說,最多隻能減少十五分之一的車輛上路。結果,限行卻讓車輛的總數迅速增加到了近五百萬輛。而且在那些沒有購買第二第三輛車的家庭中,他們的‘占路率’(這是我自己造的一個新詞,意思就是一個人或家庭為單位,擁有的車輛在路上行駛的時間)是不會減少很多的。比如,你原本有一件事情,可以今天做,也可以明天做,也可以後天做,但是考慮到明天車輛限行,就會在今天做了,或者留到後天做。你的‘占路率’沒有改變。再比如,今天你自己的車限行,可是正好有一件事必須要辦,於是會找同事、親戚、朋友幫忙出車,他們的車就代替了你的車上路了,你們2個人的總‘占路率’沒變,相反還多出了接送你所產生的‘占路率’。再再比如,你同事要出去辦一件事,而你正好也要出去辦一件事(你的車限行了),往往你會同同事一起出去,在他辦完事後再去辦你的事。這樣就延長了他的‘占路率’替補了你的。
這幾條原因造成的交通擁堵,也跟最初的人、車沒有關係吧?
兩條很窄的道路(隻能一輛車正常行駛,如有2輛車要會車,需要很謹慎慢行才能通過的那種路),相彙與一個十字路口。南北方向的紅燈亮了。一輛由北向南行駛的大公交沒有及時刹車,停車時車身超出東西方向路邊線大約半米。然而,就是這很短的距離,影響了東西方向車輛的通行。到南北方向綠燈亮起時,東西方向的車輛還有幾輛處於路口中央。南北方向的車向前移動,但不能通過……。這場擁堵持續了四個小時。
另一個路口。
綠燈亮了,車輛前行,卻沒能通過十字路口,因為前方的行人不斷(行人是不管紅燈綠燈的),他們絲毫沒有避讓的意圖,隻能停車等待。很快紅燈再次亮起,另一個方向的車輛駛進了路口……。
一個有2條車道的路口,一個是直行道,一個是直行加右轉道。紅燈亮了,第一輛車停在了直行道上,緊跟其後的第二輛車立即變道,停在了直行加右轉道上,後麵是一長串打著右轉向燈,準備右轉卻無法通過的車輛……。
這樣的擁堵在不同的路口重複上演著!
擁堵,每天都在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