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十六 被盜經曆(1 / 1)

每天打開網頁,都能看到有關盜竊的新聞。不但盜竊錢物,居然還有盜竊孩子的!我每當看到有孩子失蹤的新聞,我都為自己出生在60年代而感到慶幸。我5歲就獨自待在家裏了,如果有偷孩子的,我要被偷多少次?那時候不但沒有偷孩子的,其它東西好像也沒有人偷。誰要是有事需要短時間離家外出,基本都不要鎖門的。有的人家根本就沒有鎖!不過話說回來,那時也確實沒有什麼好偷的東西。一般家庭除了破衣濫裳也就是數量極少的一些米、油之類的了,再加上一些鍋碗瓢勺和壇壇罐罐,就是全部家當了!

從我走上社會開始,被盜就接二連三的發生了。

我到目前為止,一共被盜過4次。

第一次(也是我最沉痛最難忘的一次)是我剛畢業後離家闖蕩時在車站候車。我當時很小心的把貴重物品(十幾元錢、幾十斤全國通用糧票、畢業證書和畢業紀念冊)放在一個小包裏,然後把這小包放在一個裝著衣服的大包中間背在肩上。小偷居然用刀劃破大包將小包偷走了(不得不佩服小偷的判斷能力和盜竊技術)。丟失的物品中,錢和糧票固然重要,但是對我來說更重要的是畢業證書和畢業紀念冊。畢業證書無法補,導致我後來繼續求學和工作困難重重(直到後來成人再教育放寬了入學條件,可以憑證明入學,我才有了繼續求學的機會,圓了我的大學夢)。畢業紀念冊的丟失,更是我終生的遺憾(所有同學、校友的照片和留言及通訊地址都在裏麵)。現在每每想起來,我還是心痛不已,以至於我對那個城市都產生痛恨,發誓再也不去那個城市。有經過該城市的旅途時,我寧可繞道,也絕不經過。

其它三次都發生在北京。其中一次發生在公交車上,另兩次是在家裏(夜裏被入室盜竊)。這三次都是錢包被盜,裏麵現金都不算多(最多的一次也就1200多元),可是銀行卡和身份證都在裏麵。沒有身份證就補辦不了銀行卡。補辦身份證必須要回原籍辦理,而且還有一個月的等候期(第一次補辦身份證等了三個月)。這幾次被盜,都使我的生活秩序受到嚴重的破壞。

小偷作為三教九流中的一種,本是可以接受他們存在的。他們大都為生活所逼。相信沒有人會主動願意去做小偷。然而,‘盜亦有道’,在盜取現金和有價值的東西之餘,是不是應該對其它東西手下留情或伺機歸還(無意中一同盜走的)?有些東西對小偷來說一文不值,但是對別人來說可能是價值連城,甚至可能牽涉身家性命(比如:不可替補的重要文件、巨額票據等)。如果盜取的物品中包含這類東西又不設法歸還,那就是罪不可恕了。

經常看到網友評論說:抓住小偷就剁手指、割鼻子、割耳朵等等。我認為這樣做都很殘忍,並不可取。最好的辦法就是抓住小偷後一律判處無期徒刑而且不可以減刑!如果每個被抓住的小偷都被終身監禁,我相信總有一天會真正做到天下無賊!

路不失遺、夜不閉戶的太平盛世還能再次呈現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