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插曲(1 / 1)

之所以這篇沒有編號,而且取名‘插曲’,是因為本來沒有寫這篇的計劃,是看到一則新聞而突然想起加寫的。

新聞的大概意思是2015年9月7日淩晨2點,一群‘動物保護誌願者’將一輛貨車逼下高速(車上載有200多條狗),雙方對峙8個多小時後,司機妻子無奈之下用匕首自殘!

我們先看看這所謂的‘動物保護誌願者’將貨車逼下高速的行為,本身就是違法行為!如果貨車載有違禁物品,你可以舉報,通過合法渠道攔截貨車。而他們卻私自將貨車逼下高速。難道他們有淩駕於法律之上的特權?這些人究竟是什麼背景?不知道有沒有相關部門對此做相應調查!還民於真相才能取信於民!

我記得以前也有新聞報道,說有愛狗人士打砸狗肉館!後來如何處理的,卻沒有消息了。難道找個保護動物的借口,就能做任何違法之事?

喜歡一種動物,是每個人的權利,保護動物,也是值得提倡的,特別是規定的被保護的動物。但是,任何事都要有個度!收養流浪狗,說明你有愛心,可是別人養狗就是為了吃狗肉,你憑什麼阻止人家?難道你是一個素食主義者?否則的話,你可以保護狗,別人可以保護豬、羊、牛、雞、鴨、鵝、魚等等等等。是不是所有動物就都不能吃了?退一萬步說,所有人都不吃動物肉,成了素食主義者,那麼,植物也是有生命的!你可以借保護動物阻止吃肉,別人也可以保護植物啊!這樣一來,所有人就隻能喝水和呼吸空氣了(其實水和空氣也是有生命的,隻是現在還沒被人認可而已!)!那所有人就隻能不食人間煙火,成仙成佛了!

世界上每天都有人餓死,中國也有很多人生活在貧困線邊緣,為什麼沒有人去關心他們,卻有很多人借關心動物做違法之事?無非三個答案:一、人命不如動物;二、他們想借此出名;三、他們在玩弄法律!

願法製充實到每個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