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藥物:尚無肯定的矯正效果。
(5)器具:同藥物。
(6)其他。
34.近視的手術矯治方法
(1)晶狀體摘出術:晶狀體為一屈光力較強的屈光介質,屈光力為+16.00~+20.00度,僅小於屈光力最大的角膜。晶狀體摘出後,全眼的屈光力明顯減低,相當於-12.00度近視的矯正。可有效矯正較高度的近視。
由於眼內手術有一定風險,而且手術後失去了司調節作用的晶狀體,必然引起視近困難,這一手術治療的方法已經不可避免地遭到了淘汰。
(2)角膜磨鑲術:此手術是將近視眼者的角膜切下一片,進行冰凍,然後用電腦控製的微型、精細車床按照所需矯正的近視屈光度進行切削,加工成一凸凹形角膜鏡片,原位縫合於角膜上,減低角膜屈光力,達到矯正近視的作用。
此手術操作複雜,難以達到矯正要求的精度,不宜推廣應用。
(3)放射狀角膜切開術:放射狀切開角膜的周邊部,周邊部角膜向前膨隆,彎曲度增加,角膜的中央部相對變平,屈光力減低,近視得以矯正。
此術對低、中度近視的矯正效果肯定,已廣泛應用於臨床,如果嚴加選擇,慎重行事,不失為一種安全、有效的矯治近視的手術方法。
(4)準分子激光角膜切削術:應用波長為193納米的氟氬準分子激光,在電腦的自動控製下切削角膜視區的前表麵,使之成為一凹麵,減低角膜的屈光力而矯正近視。
此療法較為精確,切削的深度約為角膜厚度的1/11,比切開深度達90%以上的放射狀角膜切開術具有較大的安全性。
(5)激光輔助角膜原位磨鑲術:為淺層角膜下的角膜層間激光切削,具有減少術後角膜混濁、矯正作用大的優點。
(6)後鞏膜加固術:應用一些植入物,如自體或異體的闊筋膜、硬腦膜植於眼球後,旨在加固後部鞏膜的強度,減緩或阻止眼球軸長的進行性延長,控製高度近視的屈光度進行性增加。然而,此術沒有矯正近視的治療作用,防止近視進展的效果也難以肯定。
35.驗光的方法
要配一副舒適的眼鏡,首先要準確地驗光,了解和判明眼的屈光狀態,是正視,還是非正視的屈光不正;如為屈光不正,還要判明是遠視,還是近視,有沒有散光同時存在;而且,要進一步確定遠視或近視的屈光度和散光的屈光度及散光軸向。其次是按照驗光確定的眼鏡處方去磨製眼鏡片,將磨好的鏡片裝配在選定的眼鏡架上。就像做一件新衣服一樣,先要量身材,度尺寸,然後,選購衣料和樣式,按照尺寸下料裁剪,精心縫製成一件合體、滿意的成衣。
驗光的方法有兩種。
(1)主觀驗光法:即顯然驗光,一般也叫插片法。病人在暗室內麵對視力表或反映視力表的鏡子而坐,習慣上先檢查右眼,在試鏡架上用黑片先遮住左眼,在右眼前反複插放不同屈光度的凸球麵或凹球麵鏡片,同時詢問病人的視力感受,直至插放某一屈光度鏡片時視力達正常水平為止,該鏡片的正負性質及屈光度大小即代表該眼的屈光狀態和屈光不正的程度。同樣,再以凸柱麵或凹柱麵鏡片插放於試鏡架上,根據病人視力感受反應,確定所需的散光鏡片的凸凹性質、屈光度大小和軸向。然後,左眼進行同樣的檢查。這樣,便完成了驗光的全過程,醫生會開出一張配鏡的處方。處方上還應注明測量的雙眼瞳孔間距離。在整個檢查過程中,屈光度的確定全憑病人的視力主觀判斷,因此稱為主觀驗光法。
主觀驗光法操作簡單,無需特殊設備,技術水平要求不高,檢查前不需滴用散瞳-睫狀肌麻痹劑散大瞳孔,不影響病人的近距離用眼工作和讀寫,也無散瞳後畏光的不適。其缺點為由於病人眼球存在著調節作用,驗光的結果往往受到調節作用的幹擾,不能反映眼球的真正的靜態屈光,因此結果欠準確,尤其不適於調節力較強的兒童和青少年,隻適於調節力開始或已經減弱的40歲以上的中老年人。
(2)客觀驗光法:亦稱散瞳驗光法或檢影驗光法。在驗光前,先要滴用散瞳-睫狀肌麻痹藥物將瞳孔散大,常用藥物有阿托品、後馬托品和托品酰胺等,這些具有散瞳作用的藥物在散大瞳孔的同時,亦有麻痹睫狀肌的作用,因此,將其稱為散瞳-睫狀肌麻痹劑。
用藥的選擇取決於病人的年齡。年齡在12歲或以下者,鑒於此年齡段的調節力很強,必須選用麻痹作用強的阿托品,方足以完全麻痹睫狀肌;12~40歲者,選用麻痹調節作用稍弱的後馬托品或托品酰胺即可使睫狀肌完全麻痹;40歲以上者,由於調節作用減弱,睫狀肌肌力已自然減低,沒有用藥麻痹睫狀肌的必要。實際上,檢影驗光檢查本身固然需要將瞳孔散大,以利於進行檢查,更重要的是充分麻痹眼的調節作用,除去由睫狀肌收縮引起的調節作用對眼的屈光狀態的幹擾。用藥後,瞳孔充分散大之時,意味著睫狀肌也完全麻痹,這時就可以開始進行檢影驗光檢查。
驗光時,病人在暗室中麵對視力表而坐,檢查者麵對病人,兩人相距為1米,用檢影鏡進行檢影,根據所見的光影形狀和移動方式,在試鏡架上插放適當屈光度的凸球麵和凹球麵鏡片至光影最勻最亮、靜止不動為止,同樣地再插放和確定凸柱麵或凹柱麵鏡,以確定散光的有無、大小和軸向,最終,按照所插放鏡片的總和,加上-1.00度球鏡的代數和,即為該眼的屈光狀態,並戴上鏡片檢查視力,或略作加減,如果檢影正確,戴鏡的視力便達正常水平。在整個檢查過程中,全憑檢影檢查判斷,無需病人開口,是為客觀檢查法。
散瞳檢影法是在用散瞳-睫狀肌麻痹藥物消除調節作用的情況下進行的,能夠客觀而準確地確定眼的屈光狀態,排除了由於調節作用的影響和由其引起的假性近視成分,最適合40歲以下的病人,尤其適合於不能表達和合作的幼兒。其缺點是因瞳孔散大引起的畏光和因睫狀肌麻痹引起的視近困難,一直要持續到藥物的麻痹作用消失為止,消失時間長短取決於所選用藥物的品種,阿托品和後馬托品分別為2周和2天,托品酰胺作用時間最短,隻需半天左右即可恢複,對工作和學習妨礙不大。瞳孔擴大是閉角青光眼的誘發因素,因此,閉角青光眼患者忌用散瞳法驗光,除非已行手術且眼壓正常或在眼科醫生的指導下進行。
電腦驗光儀無疑是一先進、精確的自動驗光儀器。然而,儀器再先進,如果沒有用散瞳-睫狀肌麻痹劑麻痹睫狀肌,就沒有消除調節作用的幹擾,驗光的結果還是談不上準確。隻有在藥物麻痹睫狀肌的情況下,其驗出的結果才可作為檢影驗光的提示和參考,電腦驗光儀的優越性才能充分發揮出來。
從以上不難看出,驗光的準確與否,除了驗光專業技術水平的高低以外,關鍵在於采用何種驗光方法,麻痹睫狀肌的客觀檢影驗光法最為科學合理,準確可靠,是醫院眼科的常規應用方法,也是值得大力宣傳推廣的最佳方法。
36.散瞳驗光以後的複驗檢查
散瞳驗光無疑是最準確、可靠的驗光方法,驗出的結果客觀地反映了眼的靜止屈光狀態,雖然如此,隻憑此結果就寫出眼鏡的處方,決定所需配戴眼鏡的屈光度數,尚嫌不足。
通常,散瞳驗光以後,還要進行一次散瞳-睫狀肌麻痹劑作用消失後的檢查,將散瞳驗光時驗出的屈光度的鏡片戴在試鏡架上,檢查視力矯正的實際效果,並觀察戴鏡後有無頭暈、惡心、地麵高低不平、行走不穩、視物不清或視物變形、傾斜等不適,需要反複核查,鏡片的屈光度和散光軸稍作加減,直至達到最佳視力矯正效果,尤其對屈光度較大的初次配鏡者和雙眼屈光度相差大者,必須對散瞳驗光結果作一些必要的修改調整,然後,戴上臨時眼鏡,近視者向遠處視物,遠視者閱讀書報,若戴鏡20~30分鍾後無視物傾斜和變形、頭暈、眼脹或行走高低不穩等不適症狀,才能最後決定需要配戴的眼鏡的屈光度,據此開出需配眼鏡屈光度數的處方。這種檢查稱之為複驗,相當於一次不滴用藥物的主觀驗光檢查。通過複驗,將客觀的散瞳驗光結果與主觀的後檢查結果有機地結合起來,最大程度地保證了眼鏡驗配的高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