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瞳驗光以後到複驗間隔時間的長短取決於所用的散瞳-睫狀肌麻痹劑作用持續時間的長短。滴用阿托品者,其麻痹睫狀肌的作用可持續長達2周,因此,一般於散瞳驗光後3周才進行複驗檢查;後馬托品的麻痹作用持續2~3天,故於散瞳驗光後1周複驗?鴉托品酰胺的麻痹作用弱而短暫,大多於8小時後即消失,因此,可於驗光後3天進行複驗檢查。

顯然,隻求快速電腦驗光、立等可取,難以做到驗光的準確,正所謂欲速則不達,除非是接近或已過40歲的單純性近視者,或原先所戴的合適的眼鏡丟失、破損而需按原度數重配者。調節力強的青少年驗光還是不要怕麻煩,采用散瞳驗光,其準確可靠性是主觀驗光法所不可比擬的。

37.眼鏡片材料的選擇

有了驗光結果準確的眼鏡處方,隻是配得合適滿意的眼鏡的第一步,下一步是按照處方用優質的鏡片毛坯進行精心、準確的磨製和裝配。

目前,製作眼鏡鏡片的主要材料為光學玻璃,也叫光學眼鏡片。此外,還有光學樹脂眼鏡片。

光學玻璃具有以下的優點:

·透光率高:透光率可達92%,若在鏡片表麵鍍上一層或多層氟化鎂的增透薄膜,鏡片的透光率可高達99.2%。

·吸收紫外線:對紫外線的吸收率達92%以上,避免了紫外線對眼部的損害。

·化學性穩定:耐酸、堿等化學物質的腐蝕。

·折射率恒定、準確:折射率為1.523,恒定而準確,加工後屈光度準確。高折射率鏡片,又稱為超薄鏡片,其折射率為1.704,適於磨製屈光度高的鏡片,製得的鏡片相對較薄而重量輕。

光學樹脂的特點為質輕,硬度接近玻璃,折射率為1.490,略低於光學玻璃。新的高折射率熱硬化脂的折射率為1.600,表麵鍍以超硬膜和無反射多層膜,增強耐磨性,透光率可達98%,並能遮擋紫外線,提高加工和工藝性能。由光學樹脂磨製的眼鏡片不易破碎而損傷眼球,安全性大。由於具有這許多優點,已得到廣泛的應用。

值得一提的是水晶鏡片。水晶的材質堅硬耐磨,絕熱性好,但對紫外線的吸收性能比光學玻璃差,隻能吸收14.5%~18%的紫外線,透光率亦差,加上價昂,不是眼鏡片的理想材料,更不是具有養眼功能的佳品。

眼鏡片屈光度的加工務必精確,磨製的成鏡要與處方一致,屈光度的誤差一般不應超過0.04~0.09度的前國家輕工業部的部頒標準。兩眼鏡片的光學中心距離與兩眼的瞳孔間距亦需一致。

這樣,從驗光檢查開始,到眼鏡片的選材、磨製、裝配,如產品質量檢驗都符合標準的話,配得的眼鏡將會是令人滿意的。因此,可以說,配得一副滿意的眼鏡並不是十分容易的事。

38.散瞳對眼睛的影響

不少的人對滴用放大瞳孔的散瞳-睫狀肌麻痹劑抱有幾分疑慮,提出了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如瞳孔放大能不能收回來?影響不影響學生上學?對眼睛有沒有什麼損害?等等。

在藥理學上,散瞳驗光所用的散瞳-睫狀肌麻痹劑屬於抗膽堿類藥,可阻斷副交感神經的作用,使由副交感神經的動眼神經支配的瞳孔括約肌和睫狀肌發生鬆弛、麻痹,表現為瞳孔擴大和調節作用麻痹。由於瞳孔的麻痹擴大,失去了調節外界光線進入眼內亮度的功能,表現為在戶外有畏光現象;由於睫狀肌的麻痹失去了視近所需的調節作用,讀寫發生困難,有如60歲老年人的老花現象,需要暫時借戴老年人的老視眼鏡才能做作業,但對課堂上看黑板上的字和聽課的遠距離視力影響不大。

藥物的麻痹作用僅為暫時性,若不再繼續使用,經一定時間以後,藥物的麻痹作用便會自然消失,而且,隻是眼局部應用,其量甚微,因此,即使反複多次或較長時間使用都不會對眼產生不良的影響,除非幼小的嬰幼兒、患有閉角青光眼或藥物過敏者。

偶爾用藥過頻、用量過大,尤其嬰兒滴用的阿托品眼藥水經眼流入鼻腔內,被鼻腔黏膜吸收至全身,可引起皮膚充血潮紅、心跳加速、煩躁不安、譫妄驚厥等中毒反應,為避免中毒反應的發生,嬰兒一般都用阿托品眼藥膏,既能可靠地控製用量,又不易流入鼻腔而被吸收,避免了藥物中毒反應的發生。就驗光而言,並不涉及嬰兒,因此,這不會成為問題。

39.近視的配鏡原則

近視眼的遠視力都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幾米以外的景物朦朧不清,看不清商場陳列的商品及價格標牌;辨認不清對麵走來的熟人,被人誤解為高傲、架子大;看錯教室黑板上的習題,做錯作業。凡此種種,令近視者苦惱不堪,要走出這朦朧的世界,唯有配戴矯正眼鏡,以提高視力。

具體的配鏡原則如下:

(1)必須首先進行驗光檢查,對青少年而言,最好作散瞳驗光,以消除可能存在的、因調節作用過強或痙攣所致的假性近視的因素,且此方法科學合理、準確可靠。如為假性近視,應按假性近視予以處理,沒有必要也不應該配戴眼鏡。

(2)-1.00度左右的低度近視,視力為0.5~0.6,如果在學習上或工作上沒有什麼困難,坐在教室的前麵看黑板上的字沒有什麼困難,不配戴眼鏡也是可以的。或者,隻在需要時才戴鏡亦可。然而,如果近視的屈光度大於-1.00度,視遠發生困難,影響課堂學習,還是配戴眼鏡為好。配戴眼鏡的度數以最低的度數達到最佳的矯正視力為好,比如,散瞳驗光的結果為-2.00度,複驗時戴上-1.75度、-2.00度和-2.25度三個度數的鏡片,矯正視力均同樣能達到1.2,那麼,眼鏡處方以-1.75度為宜。過度的矯正可導致遠視狀態,增加調節力負擔,引起視力疲勞。

為最大限度提高高度近視的視力,可全量矯正,但是,初次配鏡、度數過高者往往難以很快適應,會出現一些不適的症狀,包括走不了路,這應適當地減低眼鏡的度數,以戴上沒有不適為原則,一般減低量為-1.00~-3.00度。逐漸適應以後,再配鏡時可逐漸增加度數,直至與驗光結果一致。

假如雙眼的近視屈光度不同,或者一眼有近視,一眼為正視甚至為遠視,雙眼屈光度相差超過3.00度,戴上雙側屈光度相差懸殊的眼鏡可引起雙眼視網膜上物像大小不等,不能合二為一,產生難以忍受的不適,應減低屈光度大的度數,至雙眼戴鏡能耐受為止。屈光度大的眼降低了鏡片的度數,當然沒有達到最佳的矯正視力,但為了能戴上提高視力的眼鏡,屈光度大的眼不得不做出一些犧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