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戀一個月之後,她搬離了宿舍,帶著她所有的東西,住進他那間閣樓的小公寓,兩個人在那兒度過了最甜蜜和最苦澀的日子,也在那兒終結了他倆的愛情。畢業後,她在學校裏教小孩子畫畫,他寫作。他的事業一帆風順,出道沒多久就成名。從那時起,他的朋友更多了。一開始她很熱衷招待他的朋友,甚至刻意討好他們,想要得到他們的認同。可後來她累了,她壓根兒就討厭熱鬧,她受不了他那幫自以為是的朋友。當她稍微不同意他們其中某個人的觀點時,她毫不掩飾,當著那人的麵就說出來。她覺得這樣沒有什麼不對,這種坦率卻常常使他覺得難堪。
她愛他的方式就像藤蔓纏著一棵樹似的,他卻是那個害怕束縛的向往永無島的彼得潘。三年的愛情蜜月期過去了,隨後的兩年,成了艱難的延續。她總以為一切都會好起來,兩個人卻一次比一次吵得更厲害。太多的期望換來必然的失望,她指責他不夠愛她,說他變了;他埋怨她固執又難以取悅,喜歡鬧脾氣。這些指責不可收拾,把他倆的愛情幾乎消磨殆盡。後來,他索性不跟她吵了,那卻是對她最大的傷害。她受得了他們之間的吵架和冷戰,甚至是彼此傷害,因為那樣的傷害總是以激烈的性愛來言歸於好。可是,她受不了他的沉默與冷漠。這個感覺是那樣痛苦,使她心中充滿了挫敗。
那個淒苦的星期二,他躲在書房裏埋頭趕稿。她站在門邊,靜靜地、悲傷地看著他。好一會兒之後,他才終於發現她。他抬起頭,默然無語地看向她,兩個人都知道這個時刻終於降臨了。
她對他說:“我們分手吧。”
這句話是她首先說的,卻是他讓她說出口的。聽到她這麼說的時候,他疲憊地看著她,沒有痛苦,沒有挽留。她在他眼裏看到的,隻有解脫。就像她母親當年把她送上飛機一樣,他終於擺脫了她這個難纏的家夥。她又再一次明白,沒有人會永遠愛她。
她想起他們初識的那個晚上她穿的粉藍色外套與檸檬黃的連身裙,多麼粉嫩的青春粉嫩的愛情,卻終究敗給了時間,無所依歸。
“那就這樣決定吧。”她憋住眼淚對他說。這句話說出口的一刻,他們危如累卵的愛情也隨之坍塌。
她離開了他那間閣樓小公寓,帶上她所有的積蓄飛去巴黎。她本來打算隻住三個月,找一間學校學習拉丁語或者捷克語,甚至波斯尼亞語也好啊,愈難懂的愈好,那就什麼都用不著去想。那年的二月太冷了,結果,她到巴黎沒幾天就害了肺炎,死死地在醫院躺了大半個月。從醫院回家之後,她的身體一直很虛弱。她一度以為她會死。那時候,要是她告訴胡楊,他肯定會馬上飛到她身邊,可她忍住沒找他。即使他來了又怎樣?除非他先找她吧,可他沒有。她曾經那樣渴望聽到他的聲音,聽他說他始終愛她。但是,她那脆弱的自尊與年輕的倔強執拗不容許她卑微到那個她都瞧不起自己的境地。
直到巴黎五月陽光爛漫的一天,街上的日頭隔著褪了色的窗簾曬到她床上,她的身體似乎好些了,她很想出去走走。她起床,裹了件駝色滾毛邊的鬆鬆的開襟長羊毛衫,梳好頭發,戴上紅色小圓帽,走到書房的門邊,告訴父親她想出去看看。父親從那堆他正埋首翻譯的書稿裏抬起頭,憂傷的眼睛看向她,提醒她別冷到。她披上圍巾下樓去,走過大大小小的街道、教堂和公墓。從那些被主人牽著散步的一臉幸福的狗兒腳邊繞過時,她想起胡楊曾經沮喪地問她:“李露,你到底要怎樣才會幸福?”這是她能回答的麼?要是她知道答案,她才不會痛苦。她就是因為不知道才會感到痛苦的呀。她覺得每個人都在尋找人生的依歸,可他覺得人生的依歸是不需要尋找的,到時候自然會遇到。
她在微風裏走著,越過鴿子翻飛的廣場,拐過坐滿了遊客的熱鬧的露天咖啡館,在路邊停下來光顧花販買了一束漂亮的五月玫瑰,又在麵包店買了兩個剛烤好的胖胖的酥脆軟綿的牛角麵包,然後朝塞納馬恩省河的落日走去。她一邊走一邊吃著麵包,對他苦苦的思念竟逐漸在空氣裏飄散,她突然覺得心裏沒那麼苦了。往事都已經隨風消逝。那一場肺炎,倒把她治好。
杯裏的老波特喝完了,他緩緩坐起身,對她說:“時間不早了,我該走了。”
“哦。”她看看牆上的掛鍾,十一點了。她站起來送他。
“謝謝你的酒。”他穿回夾克,衝她微笑。那一抹微笑一直停在他臉上,然後,他又看了她一眼,有點結巴地開口:“我忘了問你,你好嗎?”
原來他真正想說的是後麵那句話。她咧咧嘴,回答他:“應該還可以吧。我正做著自己喜歡做的事。”
他微笑,站在那兒,不動,也無言語。
“對不起。”他終於說。說的時候,他臉都紅了。
她微微怔住,沒想到他會突然這麼說。
“希望你可以原諒我。”他眼睛看向她,緩緩說出來。
她帶著些許感動,抿抿嘴,淡淡地苦笑,對他說:“都過去了。”
他默然無語。
片刻之後,他問她:“你結婚了嗎?”
“訂婚了。”她回答,稍微遲疑了一下。
“看到你這樣真好。”他臉露溫存的微笑,眼裏卻掠過一抹悲涼的神情。那神情太複雜了,她無法揣測,猜不透他是為她高興還是感傷,抑或兩樣都有。
她送他到門口。兩個人麵對著麵站在門邊,彼此之間隻隔著幾英寸的距離,她仿佛又聞到了他身上那股熟悉的氣味,那味道在記憶裏展翅盤旋,喚回了青春年少時心頭的一縷愛意。
“聖誕節的時候我留一個玫瑰蛋糕給你好嗎?小店的玫瑰蛋糕可是外麵吃不到的呢。”她看向他,俏皮地說。
他點頭,朝她暖暖地一笑,欲言又止。等他終於說出口了,卻隻說:“好的,你留給我。”
“再見。”她的聲音輕輕的。
“再見。”他投給她一個意味深長的溫柔的微笑,然後從身上夾克的口袋裏拿出那頂毛帽子戴上,離開蛋糕店。
其他商店都已經打烊了,隻有對街的餐廳和咖啡館早亮的聖誕燈飾一閃一閃的。朦朧的月光到處飄著,他雙手插在褲子的兩個口袋裏,朝夜晚的街道走去。她目送著他的背影漸漸走遠,往事在心中漾了起來。她想起那個冬日的傍晚,他領了版稅,回家的路上,他打電話叫她走到窗邊,卻不肯說是為什麼。她穿著男生的鼓鼓的深藍色棉襖,扒在窗口往樓下看,這時,她看到一輛漂亮的簇新的白色甲蟲車在對街緩緩停下,他打開車門從駕駛座上走下來。
“噯,這是誰的車子?”她大聲問他。
“我們的。”他抬起頭看她,燦爛地笑。
這天之前,他們一直商量著要買一部車子,那他就可以每天送她上班和接她下班,可她沒想過他竟然真的拿著版稅去買車。
“下來吧!我們去吃飯!”他朝她揮手。
“我要吃火鍋。”她快活地說。說完,她飛快地把窗關上走下樓去。
從前那些甜蜜的片段多麼像一首她曾經很愛的歌,多年以後的某個瞬間,絲絲縷縷,重返心頭,敲響了前塵舊事的模糊記憶。分手的時候,她倔強地對他說:“我們以後也不要再見了,最好不要成為朋友。”她是那樣愛過他,也恨過他。曾經那樣向往相忘於江湖,隻因無法相濡以沫。後來的一天,他們都忘了彼此的壞,隻留下彼此的好。她的青春,他曾經在場。隻要曾經在場就好了。那時候他們都太年輕,不懂相處,不肯讓步,年少氣盛又自我中心。兩個人之間的那些問題,現在看來是沒什麼的,可那時候卻要了他們的命。今天晚上,當他的背影漸漸從她眼裏消失,再也看不到了,她猝然明白,他在門邊那個溫存的微笑是對往事的微笑。
隔天清早上班的時候,她懷著好心情走到對街咖啡館買一杯咖啡。那個她認識的年輕的女侍問她:“昨晚到你店裏買蛋糕的是不是那個作家胡楊?”
“你認識他?”她一怔。
“他之前在這裏哦。”女孩說,“他一個人來,坐了很久,差不多有兩個小時吧?喝了幾杯酒,點了一盤色拉,卻連碰都沒碰過。我以為他在等人,後來,他問我你的店幾點打烊。我有看過他的書哦,但我不確定是不是他。原來真的是他!”
聽到女孩的話,她怔忡許久。為什麼會這樣?為什麼胡楊要對她撒謊?他早知道蛋糕店是她的,卻裝著不知道。他為什麼在十年後突然去探訪舊情人?難道隻是為了請求她的原諒嗎?他使她迷惑。他到底想幹什麼啊?等他來拿蛋糕的時候,她要問他。
可是,聖誕節到了,他並沒有出現。她留給他的那個聖誕玫瑰蛋糕已經不能吃了。“他就是這樣的一個人哪!”她跟自己說。她根本不應該對他有太多的期望,以為他會再回來。這想法真傻,興許他那天晚上隻是一時寂寞,想看看他的舊情人在做什麼而已。
一月底的一天,她接到從前的大學室友芳芳打來的電話。
“李露,我要告訴你一件事情。你知道胡楊死了嗎?”
“你胡說什麼?”她微笑,不肯相信,卻聽到自己的聲音在發顫。
“是真的。我起初也不相信。昨天晚上幾個舊同學吃團年飯,大家都在說這件事。胡楊患的是胰髒癌,去年四月發現的時候已經是晚期,治不了的。他是聖誕節前幾天住進醫院的,過完新年沒幾天就走了。聽說他一直都是單身,你們分開這麼久,好多年沒見了吧?所以,我覺得我得告訴你,你果然是不知道。唉,還真想不到,他這麼年輕,這麼有才華,又這麼成功。太可惜了。”
她握著話筒的手在發抖,整個人仿佛空掉了。
“喂?喂?李露,你在聽嗎?”
她的心要碎了。
那一年,她過二十三歲生日,在閣樓小公寓的廚房裏,她做了個黑森林蛋糕,是她頭一次做蛋糕。蛋糕做好了,他點上跟她歲數一樣數目的蠟燭。她閉上眼睛,十指緊扣許了個願。
等她張開眼睛的時候,他問她:“你許了什麼願?”
“你真想知道嗎?”她神秘地笑笑。
他調皮地瞟了瞟她:“要是關於我的,我也想知道。”
她捉弄他說:“要是跟你沒關的呢?”
他嬉皮笑臉地說:“那我也想知道。”
她瞥了他一兩眼:“哎,好吧!看你那麼想知道就告訴你吧!我希望來生做一隻鯨魚,自個兒頂著一個噴泉,去到哪裏都帶著,想要什麼時候許願都可以。”
“這是我聽過最可愛的願望。”他撅起嘴嬉鬧地親了親她。
“可愛的人許的願望也可愛。”她得意洋洋地朝他努努下巴。
他那部《山巔水湄》寫的就是他倆的故事,他把這一段也寫進小說裏去了。在小說裏,他說,要是她來生做一隻鯨魚,自個兒頂著一個噴泉到處去,那他要做一隻鴿子。她問他為什麼是鴿子?他說因為鴿子都愛在噴泉邊納涼。她調侃他說,這真是她聽過最可愛的願望,他聳聳肩說,沒辦法,可愛的人許的願望也格外可愛。
她那天許的其實是另一個願望,她希望和他永遠在一起,一直幸福下去。她沒說出來,是害怕願望一旦說了出來就不會實現。可是,這個願望終究沒能實現。她曾用盡青春年少的精力去愛他,卻在現實裏功敗垂成。睽別十年,他來了,竟是為了跟她道再會,在這小廚房裏留下永恒的哀思。這算什麼?為什麼要來見她?想補償些什麼?想留下些什麼?又想帶走些什麼?見到了又為什麼不說自己生病了?難道他以為她已經再也不會為他傷心了嗎?
二月初那個苦寒的冬夜,所有人都下班了,她一個人在廚房裏做蛋糕。她在灶台上生起了火,煮好一鍋玫瑰覆盆子果醬,放到一邊晾涼。那盞蒲公英吊燈是他們一起從巴黎扛回來的。那一年,他陪她去巴黎,兩個人住在左岸的一間小旅館。一天午後,回旅館的路上,她在一家小店的櫥窗看到那盞燈。太漂亮了!她執意要買下來帶走。他說這是吊燈呢,他們家的屋頂太矮了。巴黎十二月冰凍街頭,兩個人用手比劃著,他說他們家的屋頂隻有那麼那麼高,她說屋頂哪有那麼那麼矮,是有這麼這麼高,比她頭頂高出很多很多。他說哪有哪有呐?況且比她高不能說是高,她反駁說她哪有他說的那麼矮。他拗不過她,說她是個小瘋子,說她到時候隻能抱著那盞吊燈睡覺。兩個人千辛萬苦把燈從巴黎扛了回來,一進屋裏,她不得不承認他是對的。他們住的小閣樓的屋頂真的是太矮了。
“掛上去的話,每天經過都會碰到頭呢。”他皺著眉頭望著屋頂。
看到她臉露失望的神情,他想了想,笑著說:“好吧!就掛一會吧!”
“嗯,掛一會就收起來。”她衝他微笑。
他爬上梯子,費了好大的勁,終於把天花板上的玻璃燈拆掉,然後把那盞蒲公英吊燈掛上去。燈亮的時候,兩個人躺在客廳那張毛茸茸的地毯上凝望著燈。暖暖的溫柔的光傾瀉而下,她把腿架在他身上,彼此依偎著。風從敞開的窗子吹進來,那朵懸浮在半空中的巨大的蒲公英隨風飄蕩,燈影搖曳,絢爛猶如空中之花。
“真的隻掛一會就收起來嗎?”她喃喃問道。
“那就掛一個晚上吧。”他轉臉看她,微笑。
她是曾經跟幸福那麼接近。當浮華散盡,她忘得了燈下那張青春的臉龐和那雙亮閃閃的眼睛嗎?
她把放涼了的玫瑰覆盆子果醬填入戚風蛋糕裏,抹上奶油,在蛋糕表麵撒下一朵朵美麗的糖漬法國玫瑰。最後,她在玫瑰裏擺好一對用白色糖霜做的聖誕鈴鐺,微笑,濕了眼睛。她本來可以全心全意去結婚,她本來可以幸福,可他為什麼要再一次闖進她的生命,卻又留下殘忍的道別?他將永遠占據著她回憶的聖殿,在她餘生不朽,她再也不能像十年前那樣把他從心頭刮落。他為什麼總使她痛苦?這樣公平嗎?她希望他還活著,她會用這個蛋糕狠狠地砸他,然後聽他可憐巴巴地說:“幹嗎呢你?”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