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妹妹繼續說道,“我沒把巴透斯開除啊!並且,你想一想,約翰,就憑我們倆和巴透斯,如何把這麼大的一棟房子照顧好,並且也會變得很寂寞。我建議把我們最信得過、最有意願的朋友找幾個過來(先找我們認識的本地人),一起在這兒住三個月。大家快樂地在一起住,看看還是否會有什麼事發生。”
我不禁為妹妹的這個建議所傾倒,忍不住把她抱起來,並用最大的熱情實施這個計劃。
此時是十一月的第三個星期,但是在我們熱情的邀請和讓人信賴的朋友們的大力支持下,沒過多久,一大幫人就興高采烈地住了進來,在這間鬼屋中聚集。
我接下來想說的是在我跟妹妹兩人獨處的時候,我所作的兩個小小改變。我忽然想到,到了晚上,房中的圖克之所以叫個不停,也許是因為它想出去,所以我讓它在外麵的狗籠待著,不過沒有把它拴住;我也嚴正警告了村民,無論是誰膽敢逗弄圖克,都有可能被它撕個粉碎。之後我漫不經心地問艾奇,是否研究過槍械,他回答我說:“先生,那個我懂。我一眼就能認準槍的好壞。”我立即請他到房中來瞧瞧我的那把槍。
“先生,這把槍可真棒啊,”對我多年前在紐約買來的雙管來複槍端詳許久後,艾奇說道,“先生,準沒錯。”
“艾奇,”我說道,“別把這件事告訴別人——在這所房子中我看到了一些東西。”
“先生,不至於吧,”他壓低聲音,微微有些興奮地說道,“先生,是不是那個圍著頭巾的女士啊?”
“不要擔心,”我答道,“是個跟你很像的人影。”
“上帝啊!先生!你肯定是在開玩笑吧?”
“艾奇!”我熱烈地把他的手握住,誠摯地跟他說,“這些鬼故事要是有一點點真實性,對那個人影開槍就是我唯一能為你做的。我跟你承諾,以上帝之名起誓,要是那個人影再出現在我麵前,我一定會用這把槍狠狠地射他!”
年輕人向我表示感謝,我請他喝酒也被他婉拒了,神色略有些慌張地走了。他把帽子扔向銅鍾的事我一直都還記得,所以我把這個秘密告訴了他;並且有一天晚上,這隻鍾突然再次響起來的時候,我似乎看過在離它不遠的地方,有個東西跟皮帽很像;再加上若是艾奇在這兒對仆人加以慰問,房裏鬧鬼就會更厲害。我不是想不公平地對待艾奇,他對這棟房子感到恐懼,對這兒的鬧鬼之事也深信不疑,然而他隻要一有機會,就來這裏玩弄裝神弄鬼的伎倆。怪女孩也有同樣的情況。她極度恐懼這房中的所有角落,然而在極度恐懼中,她會故意撒謊,製造無數聲響讓我們聽到,還製造了很多假的恐慌。對這兩個人我始終都在觀察著,這些事我一清二楚。這種荒謬的心理我無須在這裏記下,我隻要把這些合理的懷疑、嚴格的調查、區分各種相似狀況等注解寫下就感覺很滿足了。一個人要是在法律、醫學上經驗豐富或有很強的警覺心,就會非常熟悉這種心態。這種心態普遍存在於每個觀察者那裏,早就為人所揭示。
再說說我們的那群朋友吧。聚集在一起後,我們首先就抽簽分配房間。抽好簽,每個人都徹底、仔細地檢查了每個房間和整棟房子。誰負責什麼家務也被我們分配好了,似乎我們成了一群吉普賽人,成了一群共同去打獵、共同搭遊艇出遊的夥伴,或是一群遇上海難後幸存下來的人群一樣。之後我對關於圍巾女士、貓頭鷹、B少爺的傳言重新評估了一番,和我們在這兒住著的時候始終在流傳的其他謠言一樣,這些傳言都變得越來越模糊,就像樓上樓下來回竄著一個抓著圓桌的女鬼一樣,還有這類荒謬的、老掉牙的故事說的是一隻無影無形、從未被抓住的笨鬼。當然,我確實相信,地下有知的先人也在其中,對彼此的某種病態方式從不用語言進行溝通。此時我們就嚴肅地把所有人召集起來共同見證,證明我們並未騙人或被騙(此時每個人心中想的事情都差不多),然後在一股嚴肅的責任感的感召下,我們就徹底地坦誠相見,直到所有的真相全部水落石出。這樣一項共識也在我們中間達成:要是有誰在晚上聽到詭異的聲響而想前去查看,首先必須要通知我。並且,最後在主顯節的夜晚(即聖誕假期的最後一天),為大家著想,自從大家共同在這間鬼屋住下直到那天夜晚,我們所有人都必須要坦誠地說出自己的遭遇,並且所有人都要保持緘默直至最後一日,除非受到無法控製的刺激才能夠打破沉默。
我們這些人分別擔任了如下角色:首先兩個人就是妹妹和我。抽簽的時候,我抽到了B少爺的房間,她抽到的房間還是自己原來那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