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舊事(1 / 2)

我們大概都在一個小城裏住過,我不知道你有怎樣觀感,它給我的印象卻是痛苦。首先我想說一說城隍爺爺的生日。這時候是廢曆五月,誰也不知道是從幾時起廟裏麵就定例做戲,是從早晨演到黃昏,然後再倒轉去,從黃昏演到天亮,繼續不斷的直到唱完了九十六小時為止。

“不斷的九十六小時!”

你也許會以為奇怪;然而更奇怪的卻還是紳士們,一到太陽下山就聽見打雜的“清廟了,清廟了”這樣喊,或是“趕人哩,趕人哩”,直然發出逐客命令,這以後自然是單剩下女人、兒童、戲子、道士同“幹淨的”他們了。

這事情——無論是“趕人”或“清廟”對於我們是都沒有關係的,我們對於戲還感不到什麼興趣。我說感不到興趣,其實倒是因為人小身矮,提了腳根也僅止能望見別人的項背,況且這樣伸了下巴,不久便再也站不下去了。不過我們仍舊有辦法來消磨時間,譬如看老太太們誦經了,研究研究“酆都城”了,瞧一瞧判官或金剛了;還有一個被蟠結在梁上的龍撮著的女人,就在“酆都城”門外,我們叫做“龍抓的小媳婦”的,是倒垂了頭,懸空的吊著,雪白的脊背上還殷然滴血。所謂陰司,在那時候的我們看來真是陰森森的衙門。

而最吸引人的要算寶殿兩壁掛著的圖畫。

你且抬頭一看,到處都在工作,頂麵熟的自然是手執鋼叉耳際豎起兩撮紅毛的猙獰鬼使。第一種作風,大概可謂之南北統一,是畫著叉起了活活的鬼正要送入沸騰的油鍋,另外取著同樣姿勢的,則是叉進河裏喂鱉。

“這不是可怕嗎,先生?”

“這還不夠可怕,諸君。”

我已經很難告訴你我當時的感想,當我看了比這更可怕的,當我看了鋸解、磨、破腹、挖心,我唯一能記得的是我想逃走,但是我仍舊許久許久的茫然站著,心裏一無所欲,後來偶然想起,就覺得充滿了血腥似的不舒服起來了。

畫神和鬼,現在我們知道他們的模特兒多半是根據人。不過中國的刑法,就我所知,古時候規定下來的頂厲害的似乎還隻是大辟,後來進化了,也就是說文明了,我們的先賢發明了淩遲,像鋸解這種辦法,在曆史上卻很難找到先例。那麼是怎樣處置的呢?說起來也的確周到的嚇人。大概是以為人即使變成鬼,仍舊不過是軟軟的,有關節,用鋸這東西就不好辦,所以用柱子把兩邊夾住,使他不能動,鋸也隻在頂門上抽拉,總不下來。磨的方法更妙,是用我們早就熟識的驢子拖了磨石,其餘的都已磨成漿,隻看見露在磨孔上麵的穿著紅鞋的兩隻小腳。雖然隻剩下兩隻腳,一看也還明白被的是女人。有一層我卻永不明白,就是既然已經到了這樣地步,為什麼還要給她穿上紅鞋。大概是女人而遭磨,以為很浪漫了!然而用意最勇敢的還是那破腹的一幅,也是女人而且連從肚子裏剖出來的胎兒的頭發都精細的畫出。那女人,自然是因奸殺夫鴆婆的了,所以縱然是還沒有見過天光的嬰兒也都不被輕易放過。

支持這畫派的自然是有著特權的“清白”善人,所以在那些犯罪的臉上,還一絲不苟的描出吃苦頭的表情,並且在血泊旁邊——或者磨台下麵——又都特別畫上一隻小狗,伸了頭在舐血汙。由此看來,陰司雖然可怕,倒也還有一絲活氣,並不像我的鄉親們罵人時所說的“死了連狗都不吃”的那樣寂寞,此外還恰恰證明了保衛“正義”和“道德”的如所謂善人者,他們心地的殘酷,其實要遠勝過被他們咒入阿鼻地獄的惡漢。

在這裏我又想起“秋決”,不過到我有資格看見的時候已經改行“不定決”了,而且我們那裏的人們,還想出一個可愛的名詞叫作“出人”。

“出人”在我們那城裏,真是舉世滔滔,稱得上了不起的盛事。當消息一傳出來,就看見有人在衙門前麵徘徊,資格老的已經事先到法場恭候。

於是這就提出來了。他們的名字大概是叫作史大發或周鐵棍或王二虎。首先是驗明正身,在西洋,這時候所要做的是問有沒有遺囑,中國就不需要這一套,是要點名,堂上高聲喝道:史大發!照例沒有回答;接著是問:冤不冤枉?仍舊沒有回答;再接著是朱筆一點。一點之後,那筆按老規矩是要馬上投到地下去的,劾問的官吏也就轉身退去。所以投掉,據說是因為筆尖上染上了凶氣,反身退去是回避死囚的辱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