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使孩子晚上睡得好,可在白天讓孩子到室外玩個夠,晚上睡覺前洗個澡。
防止事故
如何防止意外事故
2歲這一年也是事故多的一年。經常會摔跟頭、碰撞而弄傷頭部。刀傷、擦傷、燙傷的情況也多了起來。孩子很想使用剪刀尖頭筷子,確實有些危險。但是,過分地害怕出事,孩子就喪失了學習的機會。所以,可讓孩子用不太鋒得利的剪刀,也可讓孩子使用筷子,不過,成人要在旁邊保護,防止發生意外。
孩子咬人怎麼辦
星期天上午我帶著快3歲的兒子小宇去公園,迎麵看到兩個跟兒子差不多大小的男孩,就鼓勵小宇跟小朋友一起玩。沒有想到,兒子剛剛參加進去,就大叫一聲,接著哭起來。原來其中一個孩子突然往小宇的胳膊用力咬了一口,雖然沒有傷到皮肉,但小宇再不想玩下去。
“咬”本無惡意。咬人,是這個年齡的孩子特有的行為,著實讓父母頭疼。如果把兩歲多孩子的打、拉扯別人頭發、拽眼鏡等都視為攻擊行為的話,咬人恐怕是最令人討厭的,也最容易傷著別人。
從幼兒的發展來說,“咬”這個行為在一開始並沒有什麼惡意,按照“口腔期”的說法,l歲半以前的孩子正處在用嘴探索外界的時期,他們對任何東西都要放在嘴裏含一含、咬一咬。覺得安全了,就再用嘴去“探索”其他的事物。但是如果孩子在無意間咬了媽媽的手,媽媽沒有及時製止,反而笑嘻嘻地說:“一點也不疼,真好玩!寶寶把媽媽的手當雞腿了!”孩子就會以為這樣做能引起大人的注意,得到誇獎。
心理學家班杜勒的研究也指出,模仿是幼兒的天性,尤其是還沒有好惡之分的幼兒,會自動模仿看見或聽見的行為。例如:一個人攻擊另一個人時受到鼓勵(有人在旁邊拍手叫好)幼兒就會積極模仿;而當攻擊者是幼兒喜歡的人(父母、卡通人物)時,也會增加幼兒的模仿性。所以,當小朋友一起玩耍時,如果發生了咬人的事情,又沒有受到周圍人的阻止,別的孩子就會模仿,下次這個孩子受到欺負,不知該怎樣抵抗,就會用“咬”的方式反擊了。
要告訴幼兒“這是不好的”
為了避免兒童把原來沒有惡意的攻擊行為變成習慣,進而發展成帶有敵意的攻擊,父母應該很明確地讓孩子知道“咬”人的行為是不受歡迎、不被接受的”。
用簡單的語句清楚地製止
立刻讓咬人的幼兒知道:“你不可以咬我!”“我不喜歡你咬我!”“我疼了!”
暫停和幼兒正在做的活動
比如幼兒正和媽媽玩耍,媽媽就不再玩下去了;如果正和小朋友玩玩具,就把玩具收起來,理由是“因為你咬了人,所以不能繼續玩了。”
引導幼兒安慰被咬小朋友
讓被咬的兒童向咬人的孩子說自己的難過、生氣、疼痛,引導咬人的孩子幫助吹吹傷口,或輕輕摸摸疼處說“對不起”。
先發製人,減少咬人機。
對已有咬人習慣的兒童,家長就得多盯著點,當他打算咬人時,家長應快速用手托住他的下巴,幫他把嘴閉上。平時多陪孩子做些有趣的活動,也可以淡化他咬人的“樂趣”。
有時,該對孩子的錯“視而不見”
每個孩子都有犯錯誤的時候,尤其是比較頑皮的孩子。其實,孩子的錯誤是由於他們缺少生活經驗造成的,他們想要搞清楚的事情太多了,就會采取行動去體驗一番,可是往往不成功。這個“不成功”就意味著碰壞了東西、弄亂了大人收拾好的地方等等,因此成年人就感到不高興了。於是在成人的語言裏就變成了“這孩子太淘氣了,真不好管!”
作為一名幼兒園的教師,對孩子的了解,也是在工作以後才會慢慢加深的。孩子都會犯錯誤,關鍵不是看孩子犯錯以後的態度,而是要看成年人的態度。
有個叫蒙蒙的孩子,他總是在老師或小朋友不注意時突然發出怪聲,有時還要故意把玩具撒在地上。一開始。老師以為蒙蒙是對集體活動不感興趣,或者是對哪一件事情不滿了,可老師詢問他,總問不出個結果。後來老師才明白,蒙蒙這麼做是要引起別人的注意。老師很慶幸在自己判斷錯誤的時候,沒有輕率地批評他,現在倒是需要動動腦筋了——怎樣才能體現出自己喜歡他、可並不讚賞他那些過於突出表現自己的行為呢?
在他又一次故意把玩具撒了一地的時候,老師想出了一個好辦法。
老師故意裝作沒有看見他,隻說:“哎呀,小玩具摔得可真疼呀!誰最愛護玩具,就應該馬上把它們撿起來。”話音剛落,隻見蒙蒙第一個跑過去撿玩具了,小家夥的反應多快呀。老師說:“我要表揚蒙蒙,他最愛護玩具了。老師喜歡你!”說完,在他的小臉蛋上親了一口。蒙蒙紅著小臉,高興地跑開了。
當孩子的需要得到滿足後,自然就成了好孩子,缺點、毛病就會自然減少。如果成年人對孩子每次出現的小毛病都不放過,都用言語批評,孩子會覺得:隻有這樣做,大人才會注意我。他們就會沒完沒了地尋找“引起大人注意”的事情去做。那樣的結果就一團糟了。當我們弄清楚孩子的想法後,有時如對他們的錯誤“視而不見”,而一心去“發現”他的優點,表揚他們,把他們的行為引向優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