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養育篇:養育園地——漫漫育兒長路遠(3 / 3)

因此,若能在幼兒時期便有意地對左、右手給予平衡訓練,那長大後便可變成雙手都能使用得極為自然的人,給日常生活帶來不少的便利。

前麵也曾說過:手指的訓練對智力的開發有很大的幫助。由此看來,不善於鍛煉左手,任它荒廢功能實在可惜。

有研究資料表明,左手鍛煉左邊。從這點看來,兩雙手都平衡使用,對人類頭腦和平衡力的開發大有好處。

盡量讓幼兒多走路

也許是交通太過繁雜或城市住宅公寓化的緣故,近來已很少見幼兒東倒西歪地學走路的情況。偶爾有這種景象,也大都由母親牽著手,象是被拖著走似的,很難算是自己在走。

或許有人會說現代社會生活忙碌,哪有空閑功夫陪著孩子慢慢學走路。要糾正大人的這種觀念,首先必須弄清,“走路”這件事對於幼兒具有多麼重要的意義。

走路這種動作,是一種典型的全身活動,對幼兒肌肉的發展特別有幫助。人體身上有六百三十九塊肌肉,走路時通常用到的有四百塊。而且,這種肌肉活動與一般的活動下同,走路不是持續性的運動,而是一種活動後休息,休息後再活動,極具節奏感的間隔性動作。

我們常常聽說作家寫文章寫得疲累時,外出散步往往能產生新的靈感與構思。這可能是因為走路,對大腦思維的更新有著很大的作用。

一直以來,我們都把走路當成人類理所當然的行為。其實,走路的姿勢絕不是天生俱來的,狼女阿瑪拉與卡瑪拉的經曆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可以想象,如果周圍的人都用四肢行走,那嬰兒恐怕永遠也不會站立走路。

因此.讓孩子幼兒時期就學好正確的走路方式,是非常重要的。

有一種奇妙的說法認為:喜歡拖著腳走路的人是由於小時候學走路時,經常穿著大鞋子造成的,因為為了防止走路時大鞋會掉下來隻好拖著腳走。

不管這種說法是否屬實,我們也許真的從某個人走路的模樣中,了解這個人的一些智能特點哩。

運動能力是鍛煉出來的

相信體育愛好者對在奧運會中表現突出的日本著名女運動員池田敬子都有所了解,她在日本《幼兒開發》雜誌上。發表過如下的一段談話一一

池田小姐和吉夫都是體操選手。當第一個孩子生下來時,他們疼愛無比。從小孩出生開始,他們就寸步不離地跟在接子身邊,教他做翻筋鬥等體操運動。

結果,孩子從小就受到良好的訓練,到了小學二年級時,就能從椅子上翻個筋鬥跳下來,顯示出驚人的運動能力。

吉夫夫婦對此欣喜不已,認為“虎夫生虎子”,這一切都是遺傳的結果。所以,到了第二個孩子生下來時,安心之餘,便不對其施以同樣的訓練,而任其自然發展。

那知,這對著名體操選手的第二個兒子,非但不會翻筋鬥,就連象樣一點的體操動作也做不出來。

這件事令池田深深感悟到:運動能力不是天生就有的,而是靠從小的刻苦鍛煉培養出來的。

當然,事情也不是絕對的。有些運動能力,確實也與遺傳有關,特別是那些與體格大小或雙手的靈巧與否有關的運動項目。但是如何發揮好運動能力,隻能視出生後的鍛煉程度而定了。

例如遊泳、賽跑、跳高等運動,如果不經過相當嚴格的正確訓練,就是承襲的遺傳體格合適,也仍然無法發揮實際的能力。反而,體格稍差一點的孩子,若能在幼兒時期多作適當的訓練,往往有超水平的發揮,這類事情在運動員中比比皆是。

有一對能說七國語言的天才兄妹,他們的運動能力也超乎常人。就體格來說他們並不特別出眾,隻因他們自幼便接受跑步、俯臥撐等訓練,才養成了比同樣體格條件的人優秀得多的運動能力。

隻是,兄妹倆也有差別。妹妹早在十一個月大時開始訓練,哥哥則兩歲半才開始。也許哥哥接受訓練的時機稍遲的緣故,在運動會上,哥哥跑得雖快,但就算拚命跑,也常常得不到第一,妹妹則隻需輕輕鬆鬆地跑,冠軍便到手了。

雖然同是兄妹,但由於開始訓練的時間不同,便造成了兩個人的運動能力方麵的決定性差別。

由此可以證明,運動能力受出生後環境的影響,更甚於遺傳。人們平時所說的有沒有運動“細胞”,實際上就在於有沒有運動環境而已,後天的鍛煉是一個人運動能力高低的主要決定因素。

運動能力越早培養越好

剛剛學會走路的幼兒亦能溜冰,但對大人來說,事情可就沒那麼簡單。不會遊泳、溜冰的大人,如果想要學會,不僅困難異常,而且大多沒有什麼實際進展,隻好半途而廢。

這與前麵一再提及的道理一樣,幼兒的腦組織處於尚未完全形成的白紙狀況下,這時,讓孩子進行運動神經的鍛煉,不僅學習容易,而且進步也快。

有個朋友,他三十多歲才打高爾夫球,前後已有二十多年的球齡,但是至今仍打不好,他自己覺得有些氣餒了。如果他能早學高爾夫球.也許無需那麼辛苦也能打得比現在更好

另一個美國朋友,也是個高爾夫球運動的愛好者。他讓兩個兒子從小就學習高爾夫球,長子從九歲開始,次子七歲開始。現在他們都成了高夫球運動的高手,但哥哥打九杆,弟弟打七杆,明顯弟弟的水平要比哥哥的高明。

並不是次子的運動神經特別發達,相比起來,哥哥的體格更為魁梧。而且,在其它的各類運動項目中,哥哥的成績也比弟弟的更為優異。

為什麼次子單單在高夫球方麵,有如此出色表現呢?孩子的父親覺得不可理解。他特地從各個角度觀察兄弟倆。但始終找不出原因。後來他終於想起了一點,就是哥哥九歲,弟弟七歲學打高爾夫球,二人學習的起步時間相差了兩年。

不僅僅是高夫球如此,任何方麵的運動也如此著手學習的時間越早,技術的進步就越快。上一節所介紹的具有語言天才的兄妹學跳高的例子也說明了這一點。

多向幼兒提供參與實際工作的機會

讓幼兒參與實際工作?許多父母可能會覺得奇怪,在他們看來,讓幼兒做家務,不僅幫不上忙,而且還可能越幫越忙。這種法也有道理,但我們的目的不是讓幼兒幫忙,而是讓他們參與,不要期待他們會做得效率高或者完美。

因為,在幼兒看來,遊戲和工作都沒什麼區別,說得幹脆一點:他們直接而單純的想法,認為一切都是遊戲,一切也都是工作。對於幼兒,做什麼事情都沒有區別。若要勉強地來說,做事本身就是他們的目的,他們是為做事這個好玩的東西而做事。

大人就不同了,無論那是多簡單細微的工作,大人都會有一定的目的去做,並且覺得非要完成不可。也就是說,父母在讓幼兒“去玩”和“去做事”這兩個場合上,有意識上的差別。

換句話不論多麼細小的工作,如果要讓幼兒去做,父母就必須教他們進行的具體方法。當然,要他做事,也需要他有玩遊戲時必需的注意力或集中力。如前所述,這種簡單的訓兒集中注意力地學會做事的方法,這對激發幼兒的他們的運動神經,是非常好的訓練。

鋼琴、提琴、外交、音樂之類的訓練,並不是每個父母都有條件提供子女學習的,但象這樣的除草、洗抹布、灑水等等日時隨地都能讓孩子學習。但可惜這種簡單而適當的“教材”,往往卻讓世上的父母們給忽略了。

誠然,讓孩子任意地玩著不管,不用父母正確而耐心的引導,也不用講究什麼方法、規矩或訓練,父母確實可以過得輕鬆愉快;相反,如果讓孩子多做家務,卻又不能期望他能完成得好,那就隻有增加父母的麻煩了。但父母們不應該害怕這種麻煩。你若不叫兒做家事,那就喪失了孩子許多學習機會,未免太可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