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教育篇:海闊憑魚躍,天高任鳥飛——“一個蘿卜一個坑”的教子藝術(一)(2 / 3)

讓家事和孩子的日常生活結合起來,是十分重要的,這提供孩子機會去貢獻他的一份力量。但是有時候他主動提出要幫忙,卻隻獲得被遣回與他的玩具為伍!

五、六歲的孩子大部份時候生活在“現在”,他的時間感很差。他能期待一件愉快的事情,卻不能自己去計劃。他對於別人認為他大得足以受邀去幫忙很感驕傲。倘若工作屬於特別情況,像春季大掃除,或開始在箱子裏種新品種的花,或是從閣樓搬東西下來等等,他也能辛勤而持久地工作。我們所學到的關於孩子注意力短暫的講法全錯了。工作充滿樂趣或給予孩子那種受人需要的甜蜜感覺之時,孩子就能很專注且維持很長的時間。

倘若天天要他做同樣的工作,那麼任何一位年幼的孩子最後都會覺得困難而且無趣。有一段時間,三歲的孩子很喜歡每天早上把牛奶和報紙拿進屋來,或者幫忙為箱子裏栽種的花澆水,又或者幫忙擺碗筷、布置晚餐桌。然而,當有一天別的事情對他們更加重要時,他們會完全忘了所有的工作,並且在某些情況裏還會悶悶不樂,不高興別人提醒那些該做的事。如果在這個節骨眼兒上,父母開始一篇“論職責”的教訓,並強調所要做的事的確很少,隻要他不閑蕩,他五分鍾內就能做完,事情將會愈來愈糟。那可是完全的誤解。孩子就像其他尚未發展的初生之犢一樣,不介意工作,甚至是辛苦、累人和肮髒的工作。但是,要他們長大並且肩負固定的工作,就需要很長一段時間了。

孩子的發展過程中,許多態度會隨時日變化,不管我們是插手處理,還是置之不管。聰明的辦法是,集中精神在那些真正需要我們直接施展影響力的各個方麵,而不把精力浪費在其他方麵。具責任感的父母,會在大約六歲至十二歲的“潛在”歲月中發展出他的責任感。對此,父母一點也不需操心煩惱,父母自己對職責的態度反而是最重要的表率。

在成人和小孩之間,對於道德問題的了解有一個很大的差距。在這個領域裏,幼小的孩子和成熟的大人之間的距離,要比在知識能力範疇內的距離來得更大。然而,在我們要求孩子之時,我們經常意識到知識能力上的差異,少有人願意承認在整體道德價值上的差距。

有一位三歲的孩子,像大多數同年齡的孩子一樣,喜愛洗東西。一天,他正好在洗馬鈴薯——他媽媽每天早上有一盆沾滿泥巴的馬鈴薯給他洗,並且引以為傲,覺得是在教孩子每日責任的意義。在他用力刷洗馬鈴薯的當兒,他對另一位孩子所說的話傳人他媽媽的耳中:“肴,我會把這水弄得很髒。”媽媽認為孩子這份工作做得很好,雖然那是這麼肮髒的工作。對孩子來說,那項工作的意義,不是洗淨馬鈴薯,而是弄髒水。這種玩泥巴的情緒宣泄方式受到歡迎。並非所有成人和孩子之間的誤解,都是如此微不足道。

來自倫敦漢姆斯塔育幼院的最新報導中,安娜·弗洛依德說:“由於常對孩子天性產生誤解,人們假定孩子對受到毀壞和攻擊景象的影響而悲傷。……事實上,兒童會歡愉地在炸毀的地方、炸彈彈坑周圍玩耍,會玩炸壞了的家具碎塊,並拿倒塌牆壁的碎塊相互拋擲嬉戲。當他們做這些事情時,教育他們不要有破壞行為不大可能。在他們生命的最初幾年,他們控製自己想將他們嫉妒的人、擾亂或令他們失望的人,或者是在某些方麵侵犯到他們幼稚情感的人除掉的願望。去完成這項反抗他們自己願望的任務一定是非常困難的,何況同時他們周圍的人每天總有人被殺或受傷。”

在我們的社會裏,調適良好的成人必須有穩定的工作表現。一個極有能力的人,若沒有規律的工作習慣是什麼也達不到的。因為這種均衡規律感,對我們社會裏的腦力工作者異常重要,父母努力去把這種行為過早地硬套在孩子身上,忘記孩子尚未預備好,揠苗助長隻會造成傷害。若以此類推,我們是不是應該說,嬰孩該以牛排為生,因為他長成人之後必須要吃這種食物。

年幼的孩子很重視來自工作圓滿達成的滿足,他會欣慰自己是有用的。他喜愛加入大人的工作中,在廚房裏也好,在花園裏也好,他需要這種陪伴,這種工作的分擔。但是交給孩子的工作不該太容易,以致對他一點挑戰也沒有。孩子樂於“努力”工作,因為他覺得這樣他是朝著成人的目標前進。假如我們向他要求的是“要兒的玩意兒”,他就失去了這種滿足感。成人能繼續做一件枯燥、機械的工作,因為他以結果為期許去推動自己。孩子生活在“現在”。在做他分內之事時,他需要感覺他自己是多強壯、多聰明、多偉大。

倘若你五歲的孩子幫忙擺好晚飯桌,他也應該是點燃蠟燭、鳴鑼或端來美味佳肴的人。給孩子找些有趣的工作做,對大人來說也許有困難;但若是指派給他的工作太簡單,讓他覺得那份工作低於自己能力,那麼他就不能發展出一種熱切、積極的態度去麵對有用的工作。然而,要在早年發展這種麵對工作的態度是極端重要的。經常充分地體驗到被需要的感覺,和享受一件困難但能為自己帶來工作後那份滿足甜蜜感的孩子,比那個已經把工作想成隻是一些“你必須去做”的孩子,更是發展健全,以等待學校生涯的來臨。

孩童對情境的“真實”很敏感。如果家中有傭人,孩子通常會討厭傭人一直在為他及家中其他成員所做的事情。家長認為孩子不該這樣,但事實上他們全都那樣。想要孩子養成自力更生能力的家長,別無選擇,隻有自己成為孩子遊戲中的玩伴,但若我們不能身體力行我們所教導的事的話,將成為無效或甚至於是反麵的教育。

父母常受到告誡說,如果他在孩子的麵前隻以模範的方式為人處事的話,那麼一切事情都會順利圓滿。倘若這是真的,那麼那些在人際關係中不負責任的家長,以及沒有足夠能力麵對生活卻善於偽裝的人,都能作美好的家長嘍?幾乎在任何其他的工作上,我們也許能成功地在人前擺出一副假態,而把我們真實的自己隱藏於後。但是,在與孩子相處時,那是不行的。我們給孩子的道德教育要與我們的真誠相稱。此外,孩子總能看穿我們的偽裝。

小孩一方麵受他的原始欲望所推動,另一方麵受他要贏得我們的愛,並長大成人的願望所驅策。倘若他要解決這種衝突,重要的是他不單要愛,而且要尊敬他身旁的人。他要我們在這場爭戰中做他的盟友。他需要我們的幫助,並且去感受我們確確實實的愛。他需要定下標準的父母和真誠地力行這些標準的父母。透過與誠實的人們相處的這種關係,孩子得到熏陶,變得真正有紀律了。沒有任何其他方式可以取代這種訓練。

未成年人的“好意”——體認服從

孩子的內在生命是創造者的工作,這個創造者比老師、媽媽、爸爸都要崇高得多。盡管如此,他是處於他們的好惡和掌握之下。老師有一陣子使用藤條去強迫學生接受他們的命令,而且不久之前,在一個高度文明的國家,老師集體向公眾提出抗議時這麼說:“假如你們要我們放棄藤條,那麼我們必定停止,不再嚐試去教導孩子。”甚至在聖經裏,所羅門王的箴言中,也有一段話說,父母不使用藤條是不對的,因為這樣做就是把他們的孩子送到地獄裏去!管教給搞成是靠威脅和恐嚇而達成的。結果我們最後下結論說,不服從的孩子壞透了,服從的孩子真好。

其錯誤在於必須先打垮一個人的意誌,然後他才會服從,也就是說他才會接受和服從另一個人的指示。倘若這種理論應用到知識教育上,那就是說,我們必定先要毀壞一個人的心智,然後我們才能給予他們任何知識。

但在人們已經完全地發展自己的力量,並且自由地選擇服從另一個人的命令時,情況就完全不同了。這種服從是一種效忠的形式,一種對優勢的確認,得到孩子服從的成人,會感到很大的安慰和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