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給八歲的比爾一塊錢讓他去麵包店,她則走進超級市場內。他們在外麵再相遇時,媽媽向比爾要找回的零錢。比爾怒吼道:“你怎麼會要找回的零錢呢?”媽媽答:“怎麼啦?比爾!我需要那些錢。”男孩憤怒地把找回的零錢倒進媽媽手裏。他尖聲急促地說:“我不明白,我幫了你一個忙,不是嗎?”媽媽迷惑不解地注視著比爾說:“是,你是幫了我一個忙,兒子。”他們走向車子的時候,比爾身體的每個線條,都表現出他的憤恨情緒。
假如一個孩子必須接受獎賞或懲罰,那意味著他缺乏自我引導的能力;這就要由成年人來給予協助……。可是,假設孩子是由自發性動機來引領自己行為的發展,那麼附加於其上的獎品和處罰就多餘了,它們隻會侵犯孩子心靈的自由。
為好行為而獎勵孩子,和懲罰一樣會妨害他們對事情的看法。兩者同樣欠缺尊重。在彼此尊重的平等對待關係中,一項工作的完成是因為它必須要做,滿足感則來自兩個人合作完成一事的和諧性,就像比爾和他媽媽所做的那樣。但是比爾對他有貢獻於家庭的事實毫無概念;他的注意力集中在自己身上。當他“這對我有什麼好處”的想法遭遇到“什麼也沒有”的回應時,他便表現出憤怒不滿。多麼大的一個震驚!比爾對事情的看法多麼狹窄局限。他內在天生的社會使命感,被他錯誤的想法給扼殺了——他以為唯有去攝取,才能為自己爭得一席之地。隻有在所作所為獲得某種回報的時候,他才覺得有所歸屬。
為什麼孩子要接受報酬才去做一些家庭雜務呢?他們住在家裏,吃穿都由家裏供應,並且分享其中一切的好處。倘若他們的確如自己所宣稱的那樣,是平等的身分地位,他們就有責任去分擔辛勞。由於獎勵辦法的施行,孩子認為除非對他有好處,否則他們不需要做任何事。在這些情況之下,他們不可能發展出~種責任感。過於強調“對我有什麼好處”的結果,使得我們用盡各式各樣的獎賞;可悲的是,沒有任何獎賞能完全滿足人心。
兒童應該分擔及分享家庭生活的所有層麵。在花錢方麵,他們也享有一份,通常以零用錢的形式出現。這是他們在金錢上的分享,他們應該可以照自己喜歡的方式花用。在家庭雜務和零用錢之間,不應有任何的關聯。孩子做家務瑣事,是因為他們要對家庭幸福貢獻心力。他們得到零用錢,是因為他們分享福利。
母親把兩個小女孩留在停車場的汽車內,好讓自己能從容無礙地去添購雜貨。她一跨出車門,她們倆就開始哭。“乖乖的,我會替你們帶回一個玩具。”媽媽說。三歲大的女兒問:“哪一種的?”“哦,我不知道——某種玩具就是了。”媽媽一邊匆促地回答,一邊走開。
母親企圖借給予物質上的獲益來贏取合作。兒童並不需要受賄來做乖寶寶。他們是真正想要做好。孩子表現良好行為,乃來自他渴望歸屬、有用地貢獻心力,並且能與人合作。我們為使孩子有好行為而賄賂孩子的時候,我們是在告訴他,我們不信任他;而這種不信任,足以令他沮喪不已。
獎賞不能給孩子歸屬感。那也許是家長當時的讚許表示,可是另一時刻會如何呢?媽媽和爸爸仍然會讚許嗎?抑或是需要另一種獎勵呢?假如我們拒絕給予一個特別的獎賞,孩子會解釋成是自己的努力徒勞無功。如果孩子得不到“這對我有什麼好處”這一問題的答案而拒絕合作的話,家長們就麵對一個嚴重的問題:除非他認為獎賞足夠,否則他不會跟你合作。如果沒有得到任何特別的回報,為什麼他應該不厭其煩地去做他該做的事呢?物質主義的心態就這樣可怕地滋長起來了;貪得無厭的胃口根本沒有滿足的時候。一種完全錯誤的價值觀就這樣樹立起來,孩子總認為一切東西都是世界欠他的。這就是十六歲年輕人的感覺。對他來說,遵守高速公路規則以保障生命安全的簡單常識,在他自己那套價值觀念中不具任何地位。他偏好把車子瞄準危險,橫衝直撞,以示挑戰。為什麼他應該要留意遵守高速公路規則呢?獎賞在哪兒?他擁有他的汽車。比守規則有趣得多的事是去看看他能體驗到多少興奮刺激,去表現他是多麼精明的家夥,可以為所欲為而不會被抓住。此外,若他一旦被抓,那點小小的懲罰算得了什麼?挑戰的刺激是值得的。反正老爹會去處理妥當。
這就是獎賞和懲罰的最終結果:“他們還沒有獎賞我,我要懲罰他們。如果他們懲罰我,我會回敬他們,我會要他們好看!”
滿足來自參與並做貢獻的美好感覺——在我們目前以物質來獎勵孩子的辦法之下,在我們借獎賞來贏取合作的錯誤努力之中,我們實際上是拒絕了讓孩子去享有基本的生活滿足感的機會。
家教精華
陸翁示兒
“詩言誌,歌詠言。”這就難怪工詩的家都習慣於為兒女寫詩,用以施教。宋代著名愛國詩人陸遊就寫過不少“示兒”詩如:
“聞義貴能徒,見賢思與齊。食嚐等脫粟,起不待鳴雞。蕭索園官菜,酸寒太學齏。時時語兒子!.未厭用鋤犁。”
這是說:可貴的是聽到別人正確地批評就改正自己的過錯,見到賢德的人就應當向人家學習和看齊。人們所以能經常吃到滿意的糧食,靠的是不待雞鳴就起床勞作。在冷冷清清的菜園裏照管蔬菜,以侍弄薑、蒜、韭菜等蔬菜為學問,均屬寒酸學子的份內事。我要不時告誡兒子,不能厭惡使用鋤犁去務農。
陸遊於臨終前寫給六個兒子的《示兒》詩膾灸人口,為:
死去元知萬事空,但悲不見九州島同。王師北定中原日,家祭無忘告乃翁。
在此詩中,“九州島”是中國的代稱。相傳禹時把中國劃為九州;“王師”指國家即宋朝軍隊;“中原”指淮河以北被金軍占領的地區;“乃翁”是說“你們的父親”,即陸遊本人。此詩是說:我知道我死以後,世上的事對我都是再無關係的了。隻是悲傷生前未能親眼見到國家的統一。哪一天我國的軍隊收複了中原,你們家祭祖先時,千萬不要忘了把這個好消息告訴我。
這是陸遊的遺囑,又是陸遊的遺產。但這遺囑並不隻是要兒子別忘了把國家統一的好消息告訴他,而是要求兒子要把國家統一的大業放在心上,要熱愛國家的大好河山,要愛國;這遺產也不是物質,而是精神的,也就是陸遊不見國家統一死不瞑目的愛國精神。這遺囑、這遺產對於教育兒子所能起的作用是可想而知的。
周公訓康
為了教育和告誡子女應當怎樣做,有的家長往往采用訓詞教子的形式。“誥”就是古代一種訓誡勉勵的文字。《尚書》中的《康誥》就是周公在侄兒康叔將就其封地上任前對他的訓誡之詞。此外,周公對康叔的訓誡之詞還有《酒誥》與《梓材》兩篇。《無逸》則是周公對侄兒成王的訓誡之詞。以《無逸》為例來說,據《史記·魯周公世家》記載,成王年齡長大之後,周公擔心成王“有所淫佚”,所以寫了《無逸》“以誡成王”。
鑒於《尚書》的語言“詰屈聱牙”,古奧難懂,這裏僅錄《無逸》與《康誥》中的兩小段,以示說明。
(一)周公說:
“嗚呼!繼自仿嗣王,則無淫於觀、於逸、於遊、於田,以萬民準正之供。無皇日:‘今日耽樂。’乃非民攸訓,非民攸若,時人丕則有愆。無若殷王受之迷亂,酗於酒德哉!”(《尚書·無逸》
這是說:唉!今天的王啊!希望你不把萬民貢奉的賦稅,浪費在過度的遊玩享受和田獵上。且不要說什麼“今天姑且先享受一番”,如此則不是萬民的榜樣,不是順從天意了。這樣做的人便是犯了大錯了。你千萬不要像殷王紂那樣貪杯酗酒。
(二)周公說:
“王日嗚呼!小子封,恫矜乃身,敬哉!天畏菜忱,民情大可見。小人難保,以往乃心,無康好逸豫,乃其人民。我聞日:‘怨不在大,亦不在小。’惠不惠,懋不懋。”(《尚書·康誥》)
這是說:王讓我這樣告誡你:唉!:年幼的封嗬!治理國家就像醫治其自身疾病一樣,可要小心謹慎嗬!上帝是可怕的,它是否誠心輔助你,可從人民的情緒上反映出來。小人是難於治理的。你到殷地後,一定要盡心竭力,不可貪圖安逸享樂。隻有這樣,才能治理好你的人民。我聽說:“民怨的可怕,不在大小。”一定要使那些不順服的人順服,使那些不努力的努力為我們服務。
據此可知,周公注重總結周興殷亡的經驗教訓,告誡成王不可把萬民貢奉的賦稅用於過度的遊玩享樂和田獵上,不可像商紂那樣揮霍酗酒,否則就不配做萬民的榜樣;又告誡康叔不要迷信天命。說天意就是民意,隻有不貪圖安逸享樂,不結怨於民,才能把民眾治理得甘心效力,服從統治。朱嘉也曾給在外地求學的長子寫過訓詞,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