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活孩子吊起來”
東北有一則民諺雲:關東山,有三怪:窗戶紙,糊在外;老公公穿兒媳鞋;養活孩子吊起來!
關東山是指山海關以東的地區,這裏居住著滿漢兩個民族,在共同開發關東山的過程中,不少風俗也相互融合。所謂“養活孩子吊起來”,是指當地滿漢民族育嬰的一種傳統方法。
滿族在漁獵時代需要婦女和男人一起騎馬射獵,或趕著大群的牛羊放牧,到處為家,住的是帳篷或臨時棚廈,生了孩子放在地下,隻怕狼叼蛇咬不安全。聰明的媽媽就從山上采來樹條,編成搖籃,吊在樹上,這樣小寶寶生活得既舒適又安全。後來,進入定居耕種時代,住上了永久性的家屋,就把孩子的搖籃掛在房梁上。這一風俗流傳已久遠。清初吳振臣寫道,搖籃“其製以篩板圈做兩頭,每頭兩孔,以長皮條穿孔內,外用彩畫,並懸響鈴之類,內墊薄板。懸於梁上,離地三四尺。用帶縛定小兒,使之不得動,哭則乳之,不已則搖之,口念巴不力。”這種形式的搖車,在農村中至今仍保留著。
滿族的這種獨特的育嬰方法,漢族人學了過來,改用薄木板做成搖車,還塗上各種花紋圖案或寫上不同的吉祥如意的題字。漢族人民有為出嫁女兒置嫁妝的習俗,但搖車不作嫁妝,而要等女兒有了喜懷了孕,做外婆(姥姥)的才趕製搖車,待一接到外孫出生的消息,就馬上把搖車送去,並立即掛起來。婦女們自然對搖車的花紋圖案、題字、樣式會來一番品評,做外婆的聽到聲聲誇獎,那美滋滋的享受就別提了。
“養活孩子吊起來”的習俗,其實:不僅關東山有,其他地方也有。海南就有將繈褓之子“置筐懸樹,就而乳之”的風俗。
關於育嬰的方法,漢族傳統有給新生兒裹“臘燭包”的。這種方法就是把孩子的雙髖雙膝伸直,外麵裹一塊布,然後用帶子捆紮好。傳統觀念以為不這樣包會使孩子發生羅圈腿。其實這是不合乎科學的,這樣做會影響嬰兒的活動及肺活量。民間習慣給孩子穿開襠褲,這種習俗也不合乎衛生要求,尤其是女孩坐地上易引起尿道感染,跌倒時易碰傷,冬天則不保暖。
寄名與認寄父寄母
小兒出生後,倘多災多難,嬌貴難養,或請算命先生為之算命,推定命硬多關口和要衝克父母,那就須寄名寺廟或認寄父寄母。這類寄名和寄子的風俗幾乎流傳於民間各地。
華北地區,兒童寄名寺廟俗稱“跳牆和尚”。胡樸安編的《中華全國風俗誌》載有天津小兒跳牆的風俗:
大凡缺少子嗣之人家,忽然生下一個男孩,自然愛如珍寶,但是一方麵卻時時惶恐,或是多病或是夭殤,因此為父母者往往帶領小兒到廟中焚香禱告,求和尚給小兒起一名,俗稱寄僧名,其意謂自此之後,此孩便算出家。寄僧名之孩,往往作僧人裝束,直至十三歲跳牆還俗之時,方能更換。跳牆事先必須擇一吉日,買簸箕一個、毛帚一把,預備老銅錢八枚,及期父母帶領小兒又向神像焚香禱祝,一-麵使小兒持簸箕及毛帚拂拭香案,灑掃地下,事畢即令理發匠為小兒留發,隨後便使小兒立於板凳之上,左右手各執老錢四枚,旁觀主人喊聲:趕和尚,小兒便將手中所持之錢向後撒去,跳下板凳,並不回頭,直跑回家中,此即所謂跳牆還俗也。 該書又載吳縣的這類奇俗,做法是:
……其親乃至廟燒香,用紅布製一袋置小兒年庚於其中,俗名過寄袋,懸佛櫥上,自是以後,每舊曆年終寺僧備飯菜,送小兒家中,名目年夜飯,其親必給僧以錢,凡送三年始畢,當過寄時僧為小兒取名,譬如神佛姓金即取名金生、金壽等類,攜小兒來廟拈香,呼神如寄爺,及至成年完婚後,乃將紅布取回,名曰拔袋。
從《金瓶梅》、《紅樓夢》等小說描寫的情況看,兒童在寺院寄名的風氣明清以來相當流行。
與寄名有些類似的,廣東曲江地區則有“借名”的習俗。曲江的北藤有兩座大山:獅子山與象山,兩山相接處有石門,當地人叫它為雙石門,又稱石公。有小兒不安寧難養的,擇黃道吉日,備香糕果品素齋紙錢等,到雙石門借名。所借的名字必嵌有石字,先用朱砂請道士書名(如雙石成、石天寶之類),至雙石門,拈香祈禱後,將朱砂所書的名字貼於石門上,然後沿途呼喚所取之名回家,俗以為這樣能使小兒強壯、容易長大。待小孩成年嫁娶時,至雙石門設祭,稱為還名。又有向他姓人家借名或偷名的。如向王家借名,其:名即兼該家姓字。至於偷名的做法是,先打聽好某家人丁興旺,再請人向該家偷得一隻飯碗和一雙筷子,如果偷時被那戶人家發覺,則不利,須更換到另一家去偷。偷名者返回時,小兒的母親抱小兒於門前相迎,稱為接名。偷名人呼名,兒母即代兒應之。習俗認為這樣可保小兒無災無病。
認寄父寄母,即認義父義母,俗稱拜過房爺、過房娘,北方叫認幹爹、幹媽。這種寄子的原因,大多出於算命先生推算小JLA,字不能永年,命薄,宜出寄於屬某肖之人,方能解免;或子女八字衝克父母,須出寄以遠之。所認寄父寄母要擇多子多女或家境貧寒人家,甚至寄於乞丐等“下賤”之人,也有寄於神鬼、樹、石的。現分別略記述如下。
承寄幹兒幹女之風,杭州頗盛。承寄的方法,由出寄人的父母,備具王母壽星神馬,並素菜十:院,帶領小孩前往受寄的人家齋供。外加糕、桃、燭、麵、鞋襪等,獻給幹父母,又備盛筵民俗鳳錯供辱見妃毋瑪味·彎蜜係列坐嚳·3周歲始I供嶽貝冤紆碼味·宵鐾係列絲|;·3周歲厭俗鳳惜一席並香楮等,前往祭幹父母之祖先。於父母對於受寄子女,一要代為取名,從己姓,列於自己子女之排行;二為送見麵禮;三是用金銀鎖片等物,置於所取名字的紙上送去,名為壓貼;四為衣帽鞋襪等,其中必有包袱、領巾、兜肚,諧音“包領大”。承寄之後,幹兒女逢年過節都要送禮,三年為滿。
以往北京人習俗,認為認幹爹、幹媽,對方會對自己的親生子女不利,所以一般要擇至親好友作自己小孩的幹爹、幹媽。認幹爹、幹媽是喜事,要擇吉日舉行儀式,備酒席,送禮物。禮物以給幹爹的帽子、幹媽的鞋子、衣料為好。幹爹媽回送幹兒子的東西一定要有飯碗、筷子和一個長命鎖,有的到護國寺、白塔寺喇嘛那裏去買木碗,以免磁碗被小孩子打碎,帶來不吉利。 北方孩子認幹爹幹媽時,幹媽要穿上一條特別肥大的紅褲子,坐在坑頭上,由旁人抱著孩子由褲襠裏鑽出來,這樣幹兒子就與親生孩子一樣了。幹爹幹媽還要為幹兒子起乳名、帶上長命鎖,以後幹兒子要用幹親所贈碗筷吃飯,那意思是說,吃他家的飯,是他家的孩子了,和親生父母不搭界了,從此借幹爹媽的福氣,必定健康長命了。